玉溪市规划局关于《玉溪市城市总体规划》修编工作进展的通报
2007年2月8日,云南省人民政府同意我市对城市总体规划进行修编。按照《城乡规划法》、《城市规划编制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我市于2007年5月到2010年12月期间编制完成了《玉溪市人口与城市建设用地规模专题研究》和《玉溪市城市总体规划(2010-2030)纲要》(以下统一简称《规划》)。
2010年12月1日,玉溪市规划局牵头市发改委、市国土局联合行文《关于报请审查<玉溪市城市总体规划纲要>和城市规模的请示》(玉规发〔2010〕118号),上报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发改委、省国土资源厅,提请对我市城市规模及规划内容予以审查核定。2010年12月5日,省住建厅组织召开了《玉溪市城市总体规划修改纲要及规模审查联席会》,省发改委、省国土厅及省内专家对《规划》内容和城市规模进行了重点审查。经与会专家认真讨论研究,会议原则同意通过审查。
2011年1月20日,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正式下发《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玉溪市城市总体规划(2010-2030)纲要和城市规模的审查意见》(云建规【2011】29号)文件,对玉溪市城市总体规划纲要及城市规模给予正式批复。文件核定《玉溪市城市总体规划(2010-2030)》的人口和建设用地规模为:近期(2015年)中心城区规划居住总人口规模控制住45万人左右,城市建成区规划用地规模控制在45平方公里以内,人均建设用地控制在100平方米以内;中期(2020年)人口规模控制住55万人左右,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55平方公里以内,人均建设用地控制在100平方米以内;远期(2030年)人口规模控制住75万人左右,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75平方公里以内,人均建设用地控制在100平方米以内。批复还从城市宏观区域发展背景、城市空间管制、区域统筹、城市特色等方面对《规划》提出一些调整完善的意见和建议。
目前,玉溪市规划局正会同规划编制单位(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抓紧总规成果的编制工作。按照工作计划,市规划局将力争在2011年上半年完成《玉溪市城市总体规划(2010—2030)》正式成果方案的审查及报批工作。
玉溪市规划局
二〇一一年一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