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溪市工商行政管理局2010年度个体工商户验照公告
发布时间:2011-01-06
来源:玉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根据《城乡个体工商户管理暂行条例》和《个体工商户验照办法》规定,现就2010年度个体工商户验照工作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验照对象、时间、地点、申报材料。
1、验照对象:2010年12月31日前核准登记领取营业执照的个体工商户。
2、验照时间:2011年1月1日至5月31日止。
3、验照地点:个体工商户所在地工商所(分局)。
4、申报材料:2010年度个体工商户验照报告表、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正副本和前置许可证件以及工商部门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二、凡逾期未申报验照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将依法吊销其营业执照。
特此公告!
玉溪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二〇一一年一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