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溪市公安局贯彻落实“效能政府”四项制度工作推进表
玉溪市公安局贯彻落实“效能政府”四项制度工作推进表 | ||||
工作内容 | 牵头单位 | 责任单位 | 上报时间及要求 | |
行政绩效管理制度 | 完善城镇户籍管理办法,鼓励支持符合条件的农村人口到城镇就业和落户 | 纪委监察室 | 市局治安支队 | 每月结束后的次月2日前报送工作推进情况;2010年6月2日前,报送半年工作推进情况;11月15日前,报送全年工作推进情况。 |
深入开展新一轮“平安玉溪”建设。强化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依法防范和严厉打击各类犯罪活动,深入开展新一轮禁毒防艾人民战争,确保社会稳定 | 纪委监察室 | 治安支队、交警支队、禁毒支队、刑侦支队、经侦支队、网监支队 | 每月结束后的次月2日前报送工作推进情况;2010年6月2日前,报送半年工作推进情况;11月15日前,报送全年工作推进情况。 | |
认真实施中心城区交通环境整治三年规划,确保今年行动圆满完成 | 纪委监察室 | 交警支队 | 7月2日前报送第二季度工作推进情况;10月2日前报送第三度工作推进情况;11月15日前报送全年工作推进情况。 | |
开展对中央和省级转移支付资金使用的效能监督。加强对中央和省级政法重点专项资金转移支付市局、县(区)的8960万元办案业务费及业务装备经费的审计监督,及时跟踪经费使用情况 | 纪委监察室 | 市局后勤处、交警支队,各分县局 | 6月10日前完成资金安排、投资使用量的60%;11月10日前跟踪审计落实资金全部到位、管理、使用效益情况。 | |
围绕公安机关“三项建设”工作总体部署,积极开展信息化建设、看守所建设等一批政府重点投资建设项目的审计监督 | 纪委监察室 | 市局后勤处、信息监察支队、监管支队,各分县局 | 11月5日前,市局纪委审计处和各分县局纪委监察室至少完成本单位50%的工作量,开展审计跟踪,重大项目适时跟踪督促检查。 | |
开展对2009年度执法环节涉案财物专项审计 | 纪委监察室 | 各分县局纪委监察室 | 7月10日前报送审计报告 | |
行政成本控制制度 | 严格因公出国(境)的审批管理 | 市局后勤处 | 市局各部门 | 于每季度结束后的次月15日前,将上季度情况报送后勤处汇总 |
严格公务用车使用的日常管理 | 市局后勤处 | 市局各部门 | 于每季度结束后的次月15日前,将上季度情况报送后勤处汇总 | |
严格公务接待 | 市局后勤处 | 市局各部门 | 于每季度结束后的次月15日前,将上季度情况报送后勤处汇总 | |
严格基本建设项目的管理 | 市局后勤处 | 市局各部门 | 于每季度结束后的次月15日前,将上季度情况报送后勤处汇总 | |
加强用水用电的管理 | 市局后勤处 | 市局各部门 | 于每季度结束后的次月15日前,将上季度情况报送后勤处汇总 | |
减少会议,推广无纸化办公 | 市局后勤处 | 市局各部门 | 于每季度结束后的次月15日前,将上季度情况报送后勤处汇总 | |
严格控制办公支出 | 市局后勤处 | 市局各部门 | 于每季度结束后的次月15日前,将上季度情况报送后勤处汇总 | |
加强领导干部的廉洁自律建设 | 市局后勤处 | 市局各部门 | 于每季度结束后的次月15日前,将上季度情况报送后勤处汇总 | |
行政行为监督制度 | 以人、财、物的管理使用等为关键岗位,以行政审批权力运行为重点环节,认真查找、分析、确定出入境管理处、治安管理支队、禁毒支队的关键岗位和重点环节(涉密岗位及事项除外) | 纪委监察室 | 市局出入境管理处、治安支队、禁毒支队 | 2010年4月1前完成 |
市局范围内公示关键岗位和重点环节,征求意见 | 纪委监察室 | 市局出入境管理处、治安支队、禁毒支队 | 2010年4月7前完成 | |
对关键岗位和重点环节的行政行为监督实施情况进行自查自纠,并将检查情况报市监察局备案 | 纪委监察室 | 市局出入境管理处、治安支队、禁毒支队 | 2010年7月1前完成 | |
市局要在总结上一个年度实施行政行为监督工作基础上,结合本年度工作重点,确定本年度行政行为监督的关键岗位和重点环节,提出监督措施,及时向社会公开,并报市监察局备案 | 纪委监察室 | 纪委监察室 | 每年4月1日前完成 | |
市局“效能政府四项办”将市局查找确定的关键岗位和重点环节,报市监察局备案,并在报刊、网络等媒体上公开(可选一种媒体或多个媒体),接受社会监督 | 纪委监察室 | 市局出入境管理处,治安支队、禁毒支队 | 2010年4月15前完成 | |
推进电子政务及电子政务监察 | 市局法制处 | 市局治安支队、出入境管理处、禁毒支队、交警支队、消防支队。 | 2010年5月10日前完成 | |
行政能力提升制度 | 规范机构编制管理 | 市局政治部 | 2010年4月底前,将市局“三定”方案及时上报市编委。 | |
完善年度公安工作综合考评制度,科学合理设置考评标准,严禁多头考核 | 市局政治部 | 市局各考核成员单位 | 每年5月份前完成当年考评办法的制定下发,12月30日前完成综合考评。 | |
规范临时聘用人员管理,建立健全社会治安辅助人员的管理制度和机制 | 市局政治部 | 市局后勤处、申报用工部门 | 在当年9月份将次年新增用工计划报政治部,经市机构编制部门审批后,由政治部通知各用工部门才能按规定择优选聘人员,用工部门必须在1个月内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办理各种社会保险等手续 | |
建立培训报备制度 | 市局政治部 | 市局政治部 | 4月20日前完成报备 | |
建立集中培训制度 | 市局政治部 | 市局各部门 | 各部门采取以会代训或其他学习培训方式的,在培训前3天将计划和通知抄报政治部 | |
建立培训登记制度 | 市局政治部 | 市局各部门 | 各部门培训完毕后一周内将电子文档报政治部教育处汇总 | |
建立培训抽查制度 | 市局政治部 | 市局各部门 | 各部门于5月31日前将上半年、11月30日前将全年培训总结报市局政治部汇总 | |
完善基层工作管理制度。局党委成员和各部门领导每月深入基层联系单位指导工作不少于一次 | 市局政治部 | 局领导和市局各部门 | 每月结束后的次月2日前报送走访情况;6月20日前,报送半年走访情况;12月30日前,报送全年走访情况 | |
行政能力提升制度 | 完善和落实大走访工作机制。市局各部门要认真开展集中走访活动,建立经常性的联系走访工作机制,完善沟通人民群众渠道。年内市局领导班子成员走访群众每月不少于2次,市局各部门领导走访群众每月不少于3次 | 市局政治部 | 局领导和市局各部门 | 每月结束后的次月2日前报送走访情况;6月20日前,报送半年走访情况;12月30日前,报送全年走访情况 |
重点抓好“五小工程” | 市局政治部 | 市局各部门 | 每月20日前报送当月工作情况;6月20日前,报送半年工作情况;12月30日前,报送全年工作情况 | |
坚持向群众代表报告工作制度 | 市局政治部 | 市局各部门、局领导 | 每月20日前报送当月工作情况;6月20日前,报送半年工作情况;12月30日前,报送全年工作情况 | |
开展好“警营开放日”活动 | 市局政治部 | 12月30日前完成此项工作 | ||
广泛宣传,为贯彻落实效能政府四项制度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和环境 | 市局政治部 | 市局各部门 | 每月20日前报送当月工作情况;6月20日前,报送半年工作情况;12月30日前,报送全年工作情况 | |
公开行政审批项目、程序和条件 | 市局法制处 | 市局消防支队、治安支队、出入境管理处、禁毒支队、交警支队 | 2010年5月10日前 | |
推进行政审批集中办理 | 市局法制处 | 市局消防支队、治安支队、出入境管理处、禁毒支队、交警支队 | 2010年5月10日前 | |
行政能力提升制度 | 梳理行政执法依据,编制目录 | 市局法制处 | 市局国保支队、经侦支队、治安支队、禁毒支队、出入境管理处、网监支队、后勤处、交警支队、消防支队 | 2010年4月30日前 |
量化行政处罚裁量权 | 市局法制处 | 市局国保支队、经侦支队、治安支队、禁毒支队、出入境管理处、网监支队、后勤处、交警支队、消防支队 | 2010年5月31日前 | |
规范行政执法文书,落实行政复议权利告知制度 | 市局法制处 | 市局法制处,市局负有行政执法的有关部门 | 2010年5月30日前 | |
完善行政复议案件审理方式 | 市局法制处 | 市局法制处 | 2010年6月30日前 | |
抓好行政复议案件统计和行政复议决定备案工作 | 市局法制处 | 市局法制处 | 2010年7月30日前 | |
加强行政复议队伍建设,提高行政复议能力 | 市局法制处 | 市局政治部、后勤处 | 2010年9月30日前 | |
实施重点工作目标倒逼管理 | 市局警令部 | 2010年12月 | ||
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体系和政府信息依照申请公开等制度建设 | 市局警令部 | 市局法制处、出入境管理处、治安支队、网监支队、禁毒支队、交警支队、消防支队 | 2010年11月 | |
完善政务信息查询96128专线服务功能、提升服务质量 | 市局警令部 | 市局法制处、出入境管理处、治安支队、网监支队、禁毒支队、交警支队、消防支队 | 2010年11月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