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溪市民宗局2011年民族宗教工作重点
发布时间:2010-12-27
来源:玉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1年民族宗教工作的总体任务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云南省民族工作会议暨第六次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和市委三届七次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民族宗教领域团结和谐、繁荣发展,着力促进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科学发展,着力加强民族团结宗教和谐宣传教育,着力推进解决我市人口较少民族(支系)、特别是彝族山苏支系1.5万人的安居房建设,着力参与培养少数民族干部和人才队伍,着力推进民族和宗教事务依法有序管理,增进民族团结,促进宗教和谐,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和谐玉溪。
全年的重点工作:一是深入贯彻落实云南省民族工作会议暨第六次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精神。结合国务院、省政府已分别召开了第五次全国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和云南省第六次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市委、市政府也即将召开全市民族工作会议暨第四次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我们要把握形势,以此为契机,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等形式,持之以恒地开展好党的民族宗教理论、民族宗教政策、民族宗教法律法规及其基本知识的教育,全面推进民族宗教宣传教育进机关、进农村、进厂矿、进社区、进学校、进宗教活动场所“六进”活动,唱响“共产党好、社会主义好、改革开放好、民族团结好、宗教和谐好”的主旋律,使“三个离不开”的思想更加深入人心且特别扎根于各族青少年心中。
二是认真解决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困难和问题。认真抓好“十二五”规划的实施,积极争取并安排、管理好各类民族专项资金,把项目建设的重点向深度贫困的民族地区和民族(支系)倾斜,用在直接惠及少数民族群众生产生活方面,更加有力地推进中央、省、市关于加快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发展的各项政策措施的落实,打牢发展基础,使有限的资金发挥出较好的政治、经济和社会效益。
三是依法管理民族宗教事务,促进团结稳定。始终坚持把维护民族宗教领域团结稳定作为首要任务,以实施民族团结目标管理责任制、宗教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为抓手,不断健全维护民族团结、宗教稳定的长效机制。加强民族团结和宗教稳定形势的分析研判,加强对民族宗教方面“热点”、“难点”问题的排查调处,把问题和矛盾解决在萌芽状态和基层,防止因违反民族宗教政策引发群体性上访等事件发生。
四是发展民族文化事业,推动文化繁荣。高度重视少数民族传统优秀文化的保护、开发和传承工作,推进民族古籍、民族语言文字、民族出版等民族文化事业发展。认真贯彻落实少数民族事业发展规划,切实支持哈尼学、傣族学、彝学学会等民族民间文艺研究团体积极开展学术交流活动,挖掘整理民族文化成果。指导开展好 “圣纪节”、“花街节”、“火把节”、“那达慕”等民族传统节庆活动,特别指导峨山彝族自治县做好成立60周年庆祝活动。
五是培养少数民族干部、人才队伍和宗教界代表人士。协同组织人事部门加大对少数民族干部的培训培养力度,做好少数民族干部参观考察、学习培训、挂职锻炼等的推荐、组织和协调工作。
六是提高行政效能,加强部门自身建设。以行政效能建设为抓手,切实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按照强化民族宗教工作部门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的要求,以机构改革为契机,推进职能转变。加强机关行政效能和党风廉政建设,加强民族专项资金和财务管理,确保资金使用效益。(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