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两车”专项治理通过公安部考核验收
发布时间:2010-12-22
来源:玉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经过全市公安机关全体民警连续9个月的扎实工作,我市“两车”(警车、涉案车)违规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顺利通过公安部的考核验收。
今年2月,公安部“两车”专项治理电视电话会议召开后,市公安局在第一时间对专项行动作出部署,成立了由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明正彬为组长的领导小组,加强对专项治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各分县局按照公安部、省公安厅和市公安局的要求,成立了由“一把手”任组长的领导小组,并结合各地实际制定了工作方案,形成了“一把手”负总责、亲自抓,成员单位相互协调配合、纵向上下联动、部门警种齐抓共管的良好格局。全市各级公安机关把专项治理行动作为公安机关加强队伍建设、促进业务工作的一项重点工作来抓,通过采取加强领导,强化保障;多措并举,广泛宣传;敢于碰硬,彻底查纠;建立长效机制,规范常态管理等措施,“两车”违规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取得了可喜的成绩。
警车违规问题治理成效显著。全市公安机关714辆在用警车和155辆警用摩托车,全部符合国家安全技术标准并依法进行了登记建档,按相关国家、行业标准喷涂警车外观制式、安装警灯、警报器、悬挂警车号牌并粘贴了警车两侧小号和车顶编号。无转借、赠送、出租、抵押、转卖警车、牌证,或者将警车、警车牌证超范围配备给其他社会单位、社会人员;无挪用、套用、使用伪造、变造警车牌证等现象发生,警车年检率保持在100%。目前无其他社会车辆非法涂装警车外观制式、非法安装警灯、警报器,警车定编管理、档案管理等落实一车一档,切实做到台账健全、账实相符。同时,通过加强教育学习,提高了全体民警文明驾驶、安全行车、严格遵守“两个严禁”要求的自觉性。今年以来,全市公安机关没有因为警用车辆造成交通事故和群众投诉。
涉案车辆违规问题治理社会反应良好。各执法办案部门在办理刑事、行政案件中,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无违法扣留扣押处置涉案车辆情况,无违法扣留扣押他人车辆,或者扣留扣押与案件无关车辆,以及违反法定程序和要求处置涉案车辆。各级公安机关在将32辆涉案车辆实行逐车建立档案的基础上,积极创造条件,建立了专用停车场30个,将涉案车辆统一停放集中管理。同时搭建了车棚,购置了遮盖车辆的车罩或塑料布,防止长时间停放造成车辆损坏。“两车”违规问题专项治理期间,全市各级公安机关采取公告、返还、强制报废等措施及时处理了一批扣押的涉案车辆,各分县局还通过举行赃物发还仪式,将缴获的汽车、摩托车等涉案车辆发还给失主,受到群众的赞誉和好评,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
12月13日至16日,公安部警车和涉案车辆违规问题治理考核组,通过采取巡查路检、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实地检查以及深入八县区基层所队、路面、社会面开展点、线、面暗访等方式,对我市“两车”违规问题专项治理工作进行全面考核后认为,我市“两车”违规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措施有力,成效显著,并对通过专项治理行动,有效提高全市公安队伍正规化建设水平,在促进执法规范化建设、构建和谐警民关系中取得的可喜成绩给予高度赞扬。(钟明亮 瞿亚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