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点工作通报

玉溪市旅游局关于下达2010年旅游项目建设资金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0-12-21 来源:玉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为加快全市旅游产业发展,实施“三优一特”发展战略,根据玉溪市旅游文化产业发展大会和《中共玉溪市委、玉溪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全市旅游文化产业发展的决定》精神,经7月21日市旅游局班子会研究,决定将2010年首批旅游项目建设资金下达给你们,请你们按要求完成申报项目资金所需材料,及时上报拨款,并认真组织实施项目建设,督促使用好资金专款专用,最后将项目竣工验收报告复印件上报市旅游局,市旅游局将适时检查项目进展及资金使用情况。具体补助情况如下:

  一、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及资金

  (一)“哀牢山—红河谷”自驾车旅游线一期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1、新平县戛洒镇东关岭旅游村规划建设补助14万元;

  2、新平县戛洒镇发启旅游村建设补助4万元;

  3、新平县腰街镇细丫口旅游厕所修缮补助3万元;

  4、新平县漠沙镇南薅旅游村建设补助10万元;

  5、峨山县楠竹园生态停车场及2星级厕所建设补助10万元;

  6、元江游客服务中心及2星级厕所建设补助20万元;

  7、元江县那路旅游村生态停车场及2星级厕所建设补助10万元;

  8、元江县者戛旅游村两个旅游厕所修缮补助2万元。

  (二)其它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1、澄江县阳宗镇昆石高速立交两块广告牌补助19.5万元;

  2、澄江县海口镇旅游基础设施规划建设补助20万元;

  3、通海县秀山景区后门生态停车场建设补助55万元;

  4、通海县兴蒙乡旅游基础设施建设补助30万元;

  5、通海县高大乡克呆旅游村规划建设补助15万元;

  6、江川县孤山景区旅游基础设施修缮补助10万元;

  7、华宁县盘溪广告牌建设补助6万元。

  (三)申报资金所需材料

  1、申请文件;

  2、项目选址;

  3、项目初步设计(图纸);

  4、项目投资预算;

  5、项目建设合同(协议)及建设周期。

  (三)工作要求

  请相关县分别备齐以上项目所需材料后到市旅游局拨款。

  二、其它工作项目

  (一)项目名称及资金

  1、澄江县禄充景区水上救援艇更换及维修补助4万元;

  2、江川县云南省农业科技示范园可研报告编制补助2万元;

  3、峨山县楠竹园贷款贴息补助10万元;

  (二)申报资金所需材料

  1、项目协议(合同);

  2、贷款贴息需要提供向银行贷款的相关材料复印件。

  (三)工作要求

  请相关县分别备齐以上项目所需材料后到市旅游局拨款。

  三、“哀牢山—红河谷”自驾车旅游线二期基础设施建设计划

  (一)拟建项目名称

  1、峨山县玉元高速峨山收费站和化念收费站出入口处指路标识牌;

  2、峨山县高香万亩生态茶园自驾车宿营地;

  3、新平县玉元高速大开门收费站出入口处、大新线县城入口段、腰街镇细丫口岔路口、漠沙镇相关路口的指路标识牌;

  4、新平县大沐浴花腰傣民俗文化村自驾车宿营地;

  5、新平县漠沙镇红河观景台;

  6、元江县东峨游客休息站及2星级厕所;

  7、元江县元磨高速元江收费站和红光收费站出入口处、县城相关路口、红光农场场部路口、那路旅游村等指路标识牌;

  8、元江高桥景区自驾车宿营地。

  (二)申报资金所需材料

  1、申请文件;

  2、项目选址;

  3、项目初步设计(图纸);

  4、项目投资预算;

  5、项目建设合同(协议)及建设周期。

  (三)工作要求

  请相关县抓紧做好项目前期准备工作,按要求分别备齐以上项目所需材料后上报市旅游局。



                     二O一O年七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