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点工作通报

市商务局生猪定点屠宰行政处罚权划入综合执法机构

发布时间:2010-12-16 来源:玉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为切实解决城市管理工作中存在的多层执法、多头执法、重复处罚等问题,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推进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的决定》和省政府的相关要求,玉溪市已完成中心城区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确定的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区域从中心城区扩大为红塔区(高新区除外),成立了红塔区综合执法局和综合执法队,对市直八个部门十二方面的行政处罚权进行统一行使。市商务局积极配合此项工作,已将生猪定点屠宰管理方面的21项行政处罚权交由综合执法局行使,自8月份起,市商务局将不再行使此部分处罚权。 
      
  八个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工作也在推进,综合行政执法区域初步确定为县城区。各县商务部门也参照市商务局,拟将生猪定点屠宰管理方面的行政处罚权交由各县综合执法机构行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