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月份全市国土资源违法行为查处情况通报
2010年11月,全市国土资源执法监察队伍认真贯彻落实“预防为主、预防和查处相结合”的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工作方针,及时发现、制止、查处国土资源违法行为,11月份共开展动态巡查192次,出动人员638人次。发现土地违法行为17件,占地面积15579.58平方米。
其中:
通海县发现土地违法行为6件,面积2993平方米,已下发《责令停止国土资源违法行为通知书》责令停工;
红塔区发现土地违法行为6件,面积11881平方米,已下发《责令停止国土资源违法行为通知书》责令停工,限期拆除;
易门县发现土地违法行为3件,面积741.79平方米,已分别下发《责令停止国土资源违法行为通知书》、对违法事实进行现场拍照、并制作笔录,待调查处理;
江川县发现土地违法行为1起,面积80平方米,现场制止;
新平县发现土地违法行为1起,面积83.79平方米,已下发《责令停止国土资源违法行为通知书》责令停工;
澄江县、元江县、高新区、峨山县、华宁县未发现土地违法行为。
发现矿产违法案件3件,已现场制止,立案1起,待调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