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点工作通报

玉溪市财政局2010年政协提案办理工作情况通报

发布时间:2010-12-13 来源:玉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一、政协提案办理情况

  (一)市政协三届三次会议提案承办情况

  今年,我局先后承办政协委员提案15件,内容涉及教育、文化、科技、公共卫生投入、公共服务经费保障以及政府融资监管等。接到市政府要求承办市政协三届三次会议的提案后,我局高度重视,把提案办理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及时召开专题会议,根据提案的内容和涉及问题,认真进行梳理,按照党和国家的政策法规给予认真答复,并结合我市财力状况,本着尽力而行、量力而行的原则予以认真办理。通过多方协调配合和共同努力,全部提案已在规定时限内办复完毕,实现了“三个百分之百”,即:政协委员对我局办理工作的态度满意率为百分之百,对办理结果的满意率和基本满意率为百分之百。具体办理情况有三类:

  1.已经得到解决和基本解决的3件,占承办总数的20%。这部分提案反映了人民群众的迫切需要,政策界限明朗,在财力承受的范围内可以解决且具备解决条件,办理落实也比较快。主要是关于保障玉溪市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经费的建议;关于协调落实排除中小学校舍危房建设资金的建议;关于加强文化工作建设的建议。

  2.正在解决或已列入分步解决计划的2件,占承办总数的13%。主要是关于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三免一补”经费市、县两级分担部分由市财政统一承担的建议;关于解决科普宣传员报酬的建议。

  3.受现有条件限制,暂时不能解决或其他原因只能以后研究解决以及权限不在本单位,需要向委员解释说明的10件,占承办总数的67%。主要是关于加强对政府融资行为监督管理的建议;关于因生态保护治理带来财政收入减少的县级财政给予补偿的建议;关于调整完善中心城区公共服务经费保障的建议;关于把农村公共气象综合信息电子显示屏建设纳入民生工程的建议;关于给予帮助解决元江县自来水厂新源水引水工程建设项目财政补助的建议;关于建立外贸发展专项资金,加大结构调整、促进玉溪对外贸易持续发展的建议;关于落实新增粮食财务挂帐贷款利息拨补政策,提高全市粮食安全保障的建议;关于加强我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投入的建议;关于对乡镇卫生院实行全额补助的建议。

  (二)2009年提案续办续复工作情况

  去年,我局承办政协提案22件,办结率为100%,其中,20件满意,2件为基本满意,满意率达100%。办结分类:A 类7件;B 类11件;c 类4件。

  今年以来,我局认真抓好去年B类、C类提案事项的进一步落实,及时反馈办理结果,提高落实率,向政协委员交一份满意的答卷。截至10月31日,我局落实解决上年B类提案10 件, C 类提案2件,由于各种客观因素目前还难以解决和不可能解决的提案3件。为此,我局对此类提案专门要求:办理结果为“B”类的提案,认真对照答复中的承诺事项进行跟踪自查落实情况或进展情况,尚未落实的要拟订计划,限期落实;办理结果为“C”类的提案,要紧密结合当前社会经济工作发展情况认真研究,对目前条件已经成熟、可以解决的问题要尽快解决并抓紧落实。  

  二、主要做法 

  提案工作是一项具有全局意义的工作,局党组高度重视提案办理工作,把承办政协委员提案作为贯彻执政为民理念,联系人民群众的重要渠道,作为倾听群众呼声、接受社会监督的有效形式,作为改进财政部门工作作风、提高财政队伍工作效率的重要手段。在办理提案的过程中,我局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紧紧围绕市委三届五次全会、市三届人大三次会议和市政协三届三次会议精神,从解决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和关系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出发,倾听政协委员和人民群众的呼声,着力在解决问题、促进发展、改善民生上下功夫,努力让委员满意,让人民群众受益。近一年来,我局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一)加强领导,抓落实。为切实加强领导,我局成立了以党组书记为组长,党组成员为副组长,各科室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工作领导小组,实行常态化管理,由办公室牵头负责落实,并明确一名副主任具体负责督查督办工作,同时要求各科室以对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精神,认真办理好每一件建议、提案,对人大、政协建议和提案要做到件件有人抓、件件有人管、件件有落实、件件有回音。在与政协委员的沟通方面,要求各承办科室负责人和经办人员认真倾听政协委员的意见、建议,共同协商解决问题的办法和对策。局领导对提案的办理工作非常关注,要求各承办科室切实做到制度落实、措施落实、责任落实,并亲自阅批每一件提案。各承办科室在办理过程中认真执行“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重点抓,相关业务科室具体抓”的办理工作责任制和目标考核制度,确保了办理工作的落实。

  (二)强化服务,提质量。今年,我局按照效能政府建设的要求,坚持将提案办理工作与效能政府“四项制度”建设结合起来,以提案办理促进效能政府建设,以效能政府建设促进提案办理工作,主要采取了以下措施:

  一是强化服务意识。以群众的所需、所盼、所急为工作导向,认真研究,主动服务,积极办理。在办理程序上坚持了三条原则:1.对于政协委员的提案,局主要领导亲自阅示,指定具体承办科室,依据政策法规及时作出正式答复。2.对与现行政策、法规不太符合或超越本部门职权范围的提案,采取认真负责的态度,原原本本将党和国家的政策法规,本部门的职权范围向政协委员做出解释,以求得委员的理解。3.对符合党和国家政策法规,属于职权范围的,在做出答复后,不管困难再多,压力再大,都要研究制定措施,千方百计想办法予以认真落实。确因财力所限,短时期内无法解决的,也要作出说明,待条件成熟后马上解决。对于上述三点,由于局领导亲自督促,承办科室责任明确,在提案承办中得到了全面落实。

  二是强化责任意识。对每一件提案都进行充分的调查研究,深入一线掌握第一手资料,使各承办领导和承办人员在办理过程中,切实感受到解决群众困难的紧迫性和重要性,进一步增强了工作责任感。对提案的办理提出具体要求:1.根据市政府办公室关于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交办通知的要求,对市人大、市政协交由我局办理的“市人大三届三次会议和政协玉溪市三届三次会议”期间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所提的建议和提案进行任务分解,将主办事项及会办事项逐一分解到各相关科室,做到责任明确,任务明确。2.办理提案应当认真负责,积极主动,狠抓落实,注重实效,避免敷衍搪塞,你推我让等不负责行为。3.在建议、提案办理中,承办科室应加强与提案者的联系,采取请进来,走出去,利用电话、登门面商等方式,及时与提案者沟通情况,进行协商办理。4.要求各承办科室提高办理质量,办复率、面商率和满意率达100%。

  三是强化质量意识。办理提案的关键在于办理质量,办理得好,委员就会满意,人民群众就会得到实惠,政府形象就会得到提升。为此,我局把委员满意不满意作为衡量提案办理工作的唯一标准。办理中做到“三访”,即办前、办中、办后走访委员,积极采纳合理的意见和建议,努力改进工作,有些提案经过了多个回合才得到委员的满意,所以在提案办理的多个来回中,我们与提案者进一步加强了沟通,从而进一步提高了办理工作的质量,提高了提案办理的效率和透明度,受到了政协委员的充分肯定。

  (三)建章立制,求规范。为进一步规范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工作,提高办理质量和效率,我局结合实际,制定了《玉溪市财政局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工作规范》,进一步明确了办理建议、提案的范围,组织领导和工作职责,办理程序,办理制度和要求以及奖惩等,为做好新形势下政协提案办理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制度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