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点工作通报

市政府召开第五十八次常务会议研究撤销部分乡镇设立街道办事处工作

发布时间:2010-12-10 来源:玉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12月7日,市长高劲松主持召开市政府第五十八次常务会议,听取玉溪市县(区)撤销乡镇设置街道办事处工作情况汇报,讨论研究《中共玉溪市委  玉溪市人民政府关于大力推进和谐社区建设的实施意见》(送审稿)。
  
  市民政局根据要求,对我市撤销部分乡镇设置街道办事处提出三个方案。在听取相关情况汇报后,会议同意按照方案一上报省政府审批。这一方案是:将红塔区6个镇和8个县城镇及县城相邻镇改设街道办事处,其中江川县、华宁县各增设1个街道办事处。即在全市原75个乡镇、街道办事处的基础上,撤销20个镇和1个乡,设置23个街道办事处。调整后设77个乡镇、街道办事处,其中街道办事处26个、镇25个、乡26个。
  
  会议指出,近年来,随着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和城市化步伐加快,现行的乡镇管理体制已不适应城市化进程的要求,不能用管理农村的体制来管理城市,实施新一轮的撤乡镇设置街道办事处行政区划调整势在必行。撤乡镇设置街道办事处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优化城市空间结构,推进全市城市化的重要举措;是优化资源配置,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加快区域经济发展,建设大西南“桥头堡”的现实需要;是加强社区建设,提升群众的文化生活质量,促进政府职能转变,促进集镇农民向城市居民转变的必然要求。
  
  会议强调,科学设置街道办事处是一项重要的体制创新,只有逐步把城市管理的理念延伸到农村,把过去管理农村的方式转变为管理城市的组织架构,工业化、城镇化的目标才能逐步实现。相关县区和部门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抓紧做好撤乡镇设置街道办事处的实施准备工作,合理设置街道,合理划分社区,维护好社会稳定,确保经济社会持续协调发展。要在稳妥推进这项工作的同时,启动“三湖生态城市群”撤县设区的调研和准备工作,落实省政府确定的“三湖生态城市群”发展战略,贯彻市委提出的“双百”城市发展目标,推进“三湖生态城市群”建设。
  
  会议原则同意《中共玉溪市委  玉溪市人民政府关于大力推进和谐社区建设的实施意见》(送审稿),提请市委讨论决定。
  
  会议强调,社区是城市居民生活的主要空间,是党和政府在城市工作的基础,是城市管理的重心。建设和谐社区是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有效途径,对于提高党的执政能力、提高人民生活水平和质量、维护社会稳定等多方面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要解决好和谐社区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完善措施,抓好落实,着力推进和谐文明社区建设。
  
  会议还讨论研究了玉溪家佳购物超市有限公司家佳购物大厦建设项目改变土地用途和出售住房、加强畜牧专项贴息贷款扶持畜牧业发展、开展政策性森林火灾保险试点工作、举办第三届云南(玉溪)民族服饰文化节活动等事项。(记者  刘跃  周家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