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届“中国生态城·金柿美玉溪”全国主题摄影大展征稿启事
发布时间:2010-12-07
来源:玉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主办:人民画报社中共玉溪市委 玉溪市人民政府云南省摄影家协会
承办:玉溪市旅游局 玉溪市建设局 玉溪日报社协办:玉溪先锋数码影像制作有限责任公司 媒体支持:《中国摄影报》
天地有大美,玉溪景如画。玉溪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的曲作者聂耳的故乡。玉溪市自然资源得天独厚,云南九大高原湖泊有四个在玉溪境内,尤其是至今仍保持Ⅰ类水质的抚仙湖,被中国权威湖泊生态保护专家认为是中国保护得最好的湖泊,沿湖自然生态和人文景观美不胜收。近年来,玉溪市委、市政府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力推进生态市建设,40平方公里生态文化区建设稳步推进,聂耳文化广场、出流改道出水口生态公园等一批重点工程相继竣工,生态城市建设成效显著,正努力成为生态文明建设的排头兵。
2009年底,玉溪市成功举办了首届“中国生态城·金柿美玉溪”全国主题摄影大展,通过摄影大展彰显了玉溪城市景观柿子的全国唯一性,打造了玉溪“柿子”品牌,促进了玉溪文化软实力的提升。我们将继续举办以“中国生态城·金柿美玉溪”为主题的第二届全国主题摄影大展,借摄影艺术独特的表现力,全方位、多角度展示玉溪柿子种植的规模、柿子树的风姿、柿子的红火,展示玉溪生态城市建设的成果,关注生态保护、构建和谐社会,继续打造玉溪“城柿”品牌。欢迎全国各地摄影家走进玉溪,踊跃投稿!
一、征集主题
面向全国征集以玉溪城乡柿树景观,特别是生态核心区柿树为主题的摄影作品。
二、征集时间
即日起至2011年4月30日止。
三、入展作品数量及稿酬
本次大展共评选出129幅入展作品,其中:
特别收藏作品1 幅 稿酬3万元
金质收藏作品3 幅 稿酬各1万元
银质收藏作品5 幅 稿酬各5000元
铜质收藏作品20 幅 稿酬或奖品各500元
优秀作品100 幅 稿酬或奖品各200元
注:特别收藏作品须为玉溪市以外摄影家拍摄的玉溪题材作品。同一作者获优秀作品数量不限,获收藏作品的作者不得重复,以上均颁发纪念证书,个人所得税由主办单位代扣代缴。
四、征稿细则
1、广大摄影家、摄影爱好者均可投稿。
2、作品创作时间不限,彩色、黑白不限,单幅和组照不限。
3、谢绝提供电脑创意和改变原始影像的作品,照片除可作亮度、对比度、色饱和度的适度调整及构图剪裁外,不得用电脑或传统暗房技术作合成、添加、删除、大幅度改变色彩等技术处理。建议数码相机使用RAW格式拍摄。
4、作品规格:长方形作品长边为10英寸(25厘米);正方形作品为8英寸×8英寸(20厘米×20厘米);异形作品每幅面积不超过80平方英寸,组照不超过4幅,用胶带纸按顺序粘连在一起。作品请勿装裱,每幅作品背面须粘贴作品表,并如实填写各项内容,无作品表或不按要求填写作品表的作品,举办方有权取消其参评资格。
5、作品入展后,举办方将统一调取原始数据文件,作者必须提供每幅30兆以上TIFF格式的电子文件,用于影像鉴定及举办展览和画册制作。作者请务必将数码拍摄的原始数字文件(胶片拍摄的请扫描)和调整后的数字文件在规定时间内向举办方提交,逾期不提供者视为自动放弃。
6、大展实行作品公示制度,入展作品公布之前将在官方网站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中国摄影报将刊登入展作品精选及所有入展作者的名单。
7、本次活动不收参展费,不退稿。对于所有入展作品,举办方有权在出版画册、举办展览、相关宣传中使用,并不再支付稿酬。
8、投稿者应保证其为所报送作品的作者,并对该作品拥有独立、完整的著作权;投稿者还应保证其所报送的作品不侵犯第三人的包括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在内的任何权利。凡上述保证落空导致相关纠纷的,一切法律责任均由投稿者本人承担。
9、投稿者均视为同意并遵守以上各条规定。凡不符合征稿要求的作品,一经发现将一律取消入展资格并在媒体上公布,情节严重者将根据有关规定处理。
10、投稿作品在邮寄过程中损毁、灭失或迟到、未到的,主办单位不承担相关责任。
11、本征稿启事解释权属于主办单位。
五、投稿地址
1、云南省摄影家协会
地 址:昆明市翠湖北路25号
邮 编:650031
电 话:0871-5155883
联系人:李 昆
2、玉溪先锋数码影像制作有限公司
地 址:云南省玉溪市红塔区福寿街8号
邮 编:653100
电 话:0877-2029958
联系人:李 江 潘 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