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点工作通报

玉溪市财政局推进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进展情况通报

发布时间:2010-12-06 来源:玉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为贯彻落实好市委办、市政府办《玉溪市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文件精神,按照市专治办的统一部署和安排,市财政局按照任务分解和牵头责任单位的工作,及时成立以党组书记、局长莽成柱为组长的玉溪市财政局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并制定了《玉溪市财政局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有力有序推进专项治理工作。对市级财政拨款的市级建设项目进行了排查,及时发现和梳理分析问题,提出整改建议,为下一步的工作开展奠定了基础,现就排查的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市级财政拨款的排查上报项目64个,具体是:市建设局17个,市水利局19个,市公安局3个,市发改委(代建中心)4个,市广电局1个,市体育局1个,市卫生局(中医院)1个,市民政局6个,交警支队3个,市粮食局(储备库)1个,市地震局1个,研和工业园区4个,市经委2个,军分区1个。(备注:市教育局相关院校的6个项目未上报情况表)排查上报的64个项目可研或者初设批准投资238,775.02万元,其中:中央资金29,102万元,省级资金6,718万元,市级资金162,945.4万元,县区资金1,750.22万元,单位自筹38,259.4万元。实际发生投资274,797.14万元,超投资36022.12万元。累计已到位资金154,317.7万元,其中:中央资金22,619万元,省级资金5201万元,市级资金101,608.6万元,县区资金1,071.1万元,单位自筹23,818万元。累计项目投资资金缺口84457.32万元,其中:中央资金6,483万元,省级资金1,517万元,市级资金61336.75万元,县区资金679.12万元,单位自筹14,441.4万元。

  二、面临的困难

   (一)项目资金需求与财政供给的矛盾突出。2005年至2009年,市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需要资金612,836.12万元;实际筹集项目资金433,139.13万元,其中:财政预算安排资金105,134.90万元,政府信用贷款328,004.23万元;缺口资金179696.99万元。

   (二)政府信用贷款使用的增加,财政还本付息的压力增大,偿债机制难以建立与完善。

   (三)国家宏观政策的变化,财政资金运转的压力更加突出。由于发展需求资金旺盛,贷款规模难以有效控制,到期政府信用资金基本采取借新还旧的方式维持运转。2009年银监会出台“三个办法一个指引”政策,从源头上控制地方政府打捆贷款,我市筹新还旧的做法难以运行,贷款风险向财政转移,政府信用贷款危机四起。

   (四)面对压力,财政按照工程进度拨付资金的管理办法受到前所未有的挑战。

  三、排查中发现的问题

   (一)部分建设单位未按规定向财政部门上报会计报表;

   (二)部分工程对超概算的审批不够规范;

   (三)受地方财力制约,县级配套资金比较困难,到位率低;

   (四)部分工程资金筹资比较困难,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工程进度;

   (五)部分工程建设资金监管力度不够。

   四、整改建议

   (一)要求建设单位严格执行《基本建设财务制度》和相关政策,加强财务管理,使财务核算规范化、制度化。

   (二)规范资金审批和拨付程序,坚持每个项目资金的拨付必须有计划和资金预算后,严格按政策、程序报市政府审批,按实施进度拨款,确保政府投资项目资金的高效安全运行。

  (三)严格控制项目超投资,对于不符合政策规定的超投资项目资金一律不予安排。

  (四)完善制度,强化措施,加大对挪用、挤占、截留等财政项目资金的查处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