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点工作通报

2010年玉溪市农村五保供养开展情况

发布时间:2010-12-06 来源:玉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农村五保对象属于社会上的弱势群体,2008年12月玉溪市政府出台了《玉溪市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农村五保供养工作实施意见》,《实施意见》的出台规范了我市的农村五保供养工作,细化了各级政府的职责,使我市的农村五保供养工作走上了程序化、规范化的轨道,改善了五保对象的生活环境,提高了五保对象的供养水平,使五保对象享受到了改革开放的成果,体现社会公平,彰显了政府对弱势群体的关怀。

  今年市委市政府继续加大了对农村五保对象的资金投入力度,全年市级财政预算达330万元,比2009年增加了28万元,目前市级财政补助资金已全部下达。截至2010年10月,我市共有农村五保对象5284户5571人,其中集中供养对象1769人,分散供养对象3802人,当月支出资金136万元,2010年1至10月累计支出资金1345万元。全市共有敬老院85所,床位2179张。集中供养标准最高的为每人每月510元,最低的为230元;分散供养标准最高的为每人每月310元,最低的为180元。全市平均供养标准为,集中供养每人每月323元,分散供养21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