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点工作通报

玉溪市林业局“十一五”林业工作的基本估价

发布时间:2010-11-29 来源:玉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十一五”期间,特别是2010年我市林业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十一五”确定的林业目标任务,以及市委三届六次全会、市三届人大三次会议和市政府三届五次全会确定的林业各项目标任务,按照抗大旱、救大灾、保民生的工作要求,深入贯彻落实十七届四中全会、中央林业和省委林业工作会议精神,用科学发展观统领林业工作全局,精心组织,狠抓落实,圆满完成了年初制定的各项工作任务,各项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十一五”林业工作取得显著成绩

  2006年以来,我市的林业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围绕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围绕推进现代林业,构建三大体系建设,强化重点项目带动,加强科学管理,努力提高林业发展的质量和效益,林业生态建设保持快速发展的态势,是玉溪林业争取投资最多,发展速度最快,成效最显著的五年。主要体现在以几方面: 

  一是林业地位作用全面提升。五年间,从中央到地方出台了《关于加快林业又好又快发展的决定》、《关于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决定(意见)》等一系列支林、惠林政策,林业工作受到了各级党委、政府前所未有的高度重视和广大人民群众的关心支持,林业的地位和作用全面提升。

  二是林业投资持续快速增长,为林业快速发展提供了保障。首先国家投入持续增长,2006年以来,每年以3000万元的速度递增,五年间争取各级投入11.5亿元,比前五年增加5.65亿元,总投资比前五年翻了一番。其次,社会各界成为增加林业投资的主要渠道,特别林改后林业投资由单一向多元化投资主体转变。

  三是生态建设步伐加快,生态环境明显改善。借助退耕还林、天然林保护等大工程,大力开展人工造林,加快国土绿化步伐。完成人工造林170万亩, 全市森林面积达1180万亩,森林覆盖率54.2%,比2005年提高了5.6个百分点,森林蓄积量达4623万立方米,全市森林生态服务功能价值达348.3亿元。实现了林地面积、森林蓄积量、生态效益“三增长”。 

  四是全面完成了“勘界确权、权益到户”的主体改革任务,集体林均山到户率达、商品林均山到户率、林权纠纷调处率等各项指标均达到省林改领导小组的要求,全面启动了配套改革,开展了林权抵押货款工作。

  五是林业产业蓬勃发展,林业对农民增收作用日益凸显。退耕还林等大工程不仅加快了生态建设速度,拉动了林业投资的显著增加,特别是林改后充分调动了广大林农和社会各界投资造林和发展林业的积极性,为林业发展注入了新的活力,推动了特色经济林的快速发展,促进了农民增收。新发展核桃45万亩,竹子等特色经济林21万亩,全市特色经济林达161万亩;野生食用菌、蕨菜森林食品、野生动物驯养繁殖、森林生态旅游、林木种苗等一批新兴产业异军突起。林业产值达16亿元以上。

  六是重点公益林管护工作取得新进展。全市纳入国家级、省级补偿的公益林面积达684.99万亩,每年公益林补资金达5150.85万元。全市9个县区、64个乡镇、475个村委会、4个林场、4个自然保护区,49.79万农户、177.67万人受益。

  七是林业保障体系建设不断完善。形成了以各级防火办、森林病虫害防治检疫站为主、各级村组护林员为网络的森林资源保护体系,以基层林业站林为主的业技术推广体系,林业技术推广普及率不断提高,以森林公安和林政执法为主的林业执法体系,有力地维护了林区的和谐与稳定。

  总的来看,我市呈现出森林植被持续增加、生态状况持续改善的良好势头,林权制度稳步推进,特色经济林建设加快推进,兴林富民取得新的成效。这是市委、市政府正确领导和大力关心支持的结果,是坚持抢抓国家扩大内需机遇,不断完善领导干部项目资金争取目标责任制,加强沟通协调,积极主动争取项目,借助外力,促进林业快速发展的结果;是实施生态立市战略,按照生态产业化、产业生态化的要求,突出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加快林产业发展、推进兴林富民的结果。

  二、2010年林业工作执行情况

  (一)积极筹集林业资金

  认真编制汇总上报2010年林业重点工程项目计划,组织各县区完成了《玉溪市2011—2020年退耕还林工程规划》。并与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积极沟通、争取,与发改委、财政部门做好各林业项目资金协调等工作,到2010年10月底,各级对林业投资到位资金为12741.97万元其中:中央投资9053.34万元、省级投资2251.81万元、市级投资1436.82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减少6903.92万元。减少原因一是2010年巩固退耕还林成果专项资金1182万元尚未下达,二是2010年森林植被恢复费用953.98万元省级尚未返还,三是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专项资金大幅减少等。

  (二)全面完成集体林权制度主体改革工作,稳步推进配套改革

  我市的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自2006年12月启动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有关部门大力支持配合下,通过全市各级党委、政府和全体林改工作者的艰苦努力及广大林农的积极参与,于2008年12月底全面完成主体改革工作任务,2009年7月,通过了省林改检查验收组全面检查初验。今年主要是针对检查验收组指出的“均山到户率不高、操作程序不规范、人、地、证、图、表不完全一致、档案管理不规范”等 四个方面需要整改的问题,本着缺什么补什么,错什么改什么,扎实开展了“回头看”和整改完善工作。按照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五个不验收”的标准和要求,研究制定了以提高均山到户率为重点的整改完善工作措施,成立了相应的督查队伍,加强了对整改工作的督促检查。整改期间,全市各级又投入整改资金991.35万元,其中市级投入317万元,县区投入328.97万元,乡镇投入224.47万元,村组投入120.91万元。

  经认真整改和完善,我市深化集体林权制度主体改革工作已圆满结束,各项指标均达到省林改领导小组的要求。截至目前,全市9个县区75个乡镇637个村委会5545个村民小组396331户,共完成集体林地确权面积1351.59万亩,占应确权面积的99.41%;集体林均山到户率达93.09%;商品林均山到户率88.7%。共发放证书24.3万本,其中发放林权证16.16万本,发放股权证1.8万本,发放均利证6.34万本;补签公益林管护责任书29.57 万户,公益林管护责任到户率为74.62 %;共排查出林权纠纷4962件,已成功调处4896件,起数调处成功率98.9%,面积调处率达96.7%。

  配套改革情况:一是邀请市编办到县区和普洱调研林业管理服务中心的建设,并初步形成了全市林业管理服务中心的建设方案报市政府。二是在易门、华宁、新平等县初步建立了林业管理服务中心,并安排固定的管理人员开展了林权的流转、森林资源(资产)评估、林权抵押贷款、政策技术咨询等林权管理服务工作。三是组织全市市、县(区)共35人参加了国家林业局和中国森林资产评估中心举办的森林资产评估咨询指导员培训,为下步开展全市森林资产评估工作奠定了基础。四是积极探索林木林地流转、林权抵押贷款工作,截至2010年10月底,全市林权流转宗数104宗,流转金额2347. 9万元,流转面积3.16万亩。全市林权抵押面积6.55万亩,抵押宗数328宗,贷款金额14229万元。五是支持鼓励发展林业合作组织和专业协会。目前,我市共发展林业专业协会4个,专业合作社15个,参合农户1.12万户。

  (三)抗旱保苗救灾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去冬今春以来,玉溪市遭受百年一遇的特大旱灾。干旱范围广、历时长、程度深,给我市的林业带来了严重的灾害。截至目前,全市林业受灾面积131.28万亩,经济损失11670.5万元。面对极度严峻的旱情,我局坚决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夺取抗旱救灾工作全面胜利的重要指示,战高温,斗酷暑,切实抓好以抗旱保苗为重点的林业抗旱救灾工作,大力开展抗旱救灾工作。一是成立了以宋东华同志为组长的玉溪市林业局抗旱救灾工作领导小组,认真贯彻落实省、市抗旱救灾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做到思想到位、组织到位、责任到位、工作到位。二是积极筹措资金,提供保障。截至目前,全市各级共投入各类抗旱资金2290.9万元,投入人力24.4万人(次),投入抗旱机械9500台(套),抗旱浇灌面积23.47万亩。三是积极组织捐款,先后共捐抗旱救灾款75900元,为灾区尽了一份力。四是积极采取综合措施,科学指导群众做好新造林地抗旱保苗工作,提高苗木的抗旱能力,确保成活率和保存率。

  (四)稳步推进重点林业工程建设

  一是着力抓好营造林工作,全面推进林业生态建设,继续实施好退耕还林、防护林、天保工程和重点公益林建设。成立了以分管领导为组长的组织机构,及时编制年度实施方案和作业设计;采取邀标或招投标的形式,选择具有一定资质的造林专业队负责项目实施工作;严格资金管理,资金管理合规透明;严把工程种苗质量关,确定了种苗等级和规格,确保苗木质量和成活率。全市育种176371.4公斤,育苗1345.13亩;准备穗条92.8万条,种苗准备相对充分。到2010年10月底,共完成人工造林面积19.47万亩,为计划任务27万亩的72.1%。其中:完成退耕还林工程人工造林5.48万亩,为计划任务9.22万亩的59.4%,其中巩固退耕还林成果中尚有3.74万亩属于种植核桃,需到年底完成;天然林保护工程人工造林1万亩,为计划任务1万亩的100%;珠江防护林工程人工造林2.2万亩,为计划任务2.2万亩的100%;石漠化治理工程人工造林1.29万亩,为计划任务1.29万亩的100%;市级特色经济林产业发展完成工程人工造林9.5万亩,为计划任务22万亩的43.2%,尚有12.5万亩属于种植核桃,需到年底完成;完成中低产林改造6.6万亩,为计划任务12万亩的55%,尚有5.4万亩属于种植核桃,需到年底完成;封山育林10.89万亩;完成义务植树196.03万株,为计划数380万株的51.58%,其余的年完成,尽责率92%。

  二是遵照国家林业局和省林业厅的部署,组织各县区认真开展了全市国家级公益林的分级区划工作,全市419.05万亩国家级公益林分级区划结果是:一级177.98万亩,占42.47%,二级239.95万亩,占57.26%,三级1.12亩,占0.27%。并上报省厅核准实施。

  (五)森林资源保护管理成效显著

  1、群策群力,打好森林防火攻坚战

  去冬今春,我市遭遇百年一遇的干旱,由于长期干旱使我市的森林植被处于极度干燥易燃的状态,加之高温、大风天气的增多,4至5级的高森林火险持续长达50多天,接到国家和省的高森林火险预警136期,卫星热点284个,面对严峻的森林防火形势,在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和正确领导下,市防火指挥部和林业局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重要指示精神,通过驻玉解放军、武警官兵和各有关部门及人民群众的大力支持,积极参与,防火战线广大干部职工扎实工作和努力拼搏,取得了无重大森林火灾、无人员伤亡的骄人成绩,圆满完成了省政府下达的森林防火各项考核任务,确保了省政府提出的“三个力争、三个确保”的森林防火目标的实现。2010年全市共发生森林火灾44次,为控制指标72次的61%,其中:一般火灾22次,较大森林火灾22次;受害森林面积230.23公顷,受害率为0.29‰,比省控制指标低0.71个千分点;火案查处率为82%,比考核指标高2个百分点。

  2、切实加强林政资源管理工作

  2010年10月底,共发生林业行政案件474起、查处469起,查处率98.95%,罚款77.15万元,赔偿损失10.45万元,行政处罚504人次,审核了市级行政案件96件。共审核上报省林业厅征占用林地项目41件,已批准35件,其余6件待批。累计征占用林地366.0289公顷,预缴省林业厅森林植被恢复费1679.0289万元。预下达了我市2010年度木材生产计划采伐量12.672万立方米,出材量8.028万立方米。共办理木材经营加工许可460件,木材检查站检查车数6608车,检查木材26647立方米,处罚车数144车,处罚木材472立方米,罚款11.51万元,处罚159人。同时,积极有序开展森林采伐管理改革试点工作,全市“十二五”征用林地定额编制工作和“十二五”期间森林年采伐限额编制工作,认真做好法制工作。

  3、积极开展森林病虫害防治工作

  围绕2010年林业有害生物防治目标管理指标和工作计划认真开展各项工作:一是开展林业有害生物日常监测及防治工作,针对今年高温干旱天气所导致的异常严峻的防控形势,及时加强林业有害生物监测和防治,认真开展冬春虫情调查,通过林业抗旱周报及时上报灾情,2010年10月底,全市林业有害生物发生面积42.54万亩,其中轻度危害23.31万亩,中度危害10.83万亩,重度危害8.4万亩,成灾面积5.93万亩。全市发生面积比去年同期增加5.52万亩,实施防治面积36.47万亩;二是认真开展检疫工作及“利剑2010”森林植物检疫执法专项行动;三是及时制定《玉溪市加强抗旱救灾应对林业有害生物灾害防控工作指导意见》;四是及时召开全市森防工作会议及玉溪市林业有害生物监测预报暨松材线虫病普查培训会;五是加强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宣传报道。

  4、依法治林成效显著

  近一年来,全市森林公安加大执法力度,加强执法规划化建设,提高执法质量,加大林区治安整治力度,严厉打击各类破坏森林资源和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活动,维护林区社会治安和谐稳定:一是查处各类森林和野生动物案件。2010年10月底,全市森林公安机关共出动警力5294人(次),车辆1673台(次),查处森林案件495起,处理违法犯罪人员542人(次),收缴木材960.137立方米、野生植物106株,收缴野生动物20只,野生动物制品1件。收缴违法所得7.499万元,罚款166.03万元,罚没收入235.6万元。二是打好森林火灾“破案攻坚战”。受理森林火灾案件33起,其中:刑事案件立案14起,破案8起,抓获犯罪嫌疑人8人;行政案件受理19起,查处19起,林业行政处罚19人,罚款7460元。侦破了峨山“2.28”等系列重特大森林火灾案件,有效维护了林区的治安稳定,保护了森林资源,一定程度上遏制了森林火灾的高发势头。三是积极开展专项行动,全面整治林区治安秩序。开展 “冬季行动”、公开查缉利用林区通道运输毒品专项行动、“春季行动”等一系列专项行动。专项行动期间,侦破了以红塔区系列盗伐林木案件、新平特大非法采伐林木案件、新平非法贩卖野生动物案件为代表的一批大案要案,有力打击涉林违法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全面整治林区治安秩序,玉溪市森林公安局被评为全国“春季行动”先进基层单位。

  (六)林业科技推广工作取得新进展

  圆满完成中央财政林业科技推广示范项目--《云南省大白壳、大砂壳核桃良种推广示范》,按照合同要求,完成了50亩大白壳、大砂壳核桃良种采穗圃作业设计和批复、整地、砧木定植、嫁接工作,完成100亩大树核桃高接换种示范林的改造;完成省级推广项目--《核桃幼树规范化管理技术示范》300亩的示范区。编印《核桃栽培技术》2000册,主办核桃技术培训4期249人次,带动全市培训125期,培训技术人员及林农8100人次。

  (七)林产业发展取得新成绩

  着力抓好以核桃、竹子为主的特色经济林产业。积极开展申报省级林业产业龙头企业工作。根据《云南省林业厅办公室关于申报林业产业省级龙头企业的通知》(云林办发〔2010〕40号)的要求,认真组织第六批林业产业省级龙头企业申报认定和第一、二、四批重新认定工作。从涉林企业中,选择符合申报第六批林业产业省级龙头企业条件3户,初步形成了林业六大产业,林业产业省级龙头企业10户。到2010年10月底,全市涉林企业325户,从业人员5250多人,总资产13.6亿元,总产值6.98亿元,销售收入5.74亿元,其中红塔区、新平、华宁林业产值突破2亿元,预计到年底全市林业综合总产值将达16亿元。

  (八)抓制度落实,提高工作效率

  把贯彻落实“效能政府四项制度”与“阳光政府四项制度”、“责任政府四项制度”、行政效能建设等绩效考核结合起来,提高工作效率。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的玉溪市林业局效能政府四项制度领导小组;制定了实施方案及实施办法;抓好学习宣传工作,提高公众知晓率和参与度,在全局营造了良好的舆论氛围;切实抓好四项制度的具体落实。

  存在的困难与问题:虽然2010年我市的林业工作经广大林业干部职工的共同努力在抗旱保苗、森林防火、集体林权制度主体改革整改、推进配套改革、林业重点工程建设、林业产业发展等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工作中仍存在一些问题:一是由于今年受旱灾的影响,加大了我市今年的补植补造工程量,育苗受到影响,育苗不足,造林也将受到不同程度的影响。二是现行林业机制体制与建立林业发展长效机制的要求不相适应。三是由于中低产林改造资金不到位,导致中低产林改造工作推进缓慢。四是林业产业发展的相对滞后,与提升林业在经济社会发展中地位的要求不相适应。五是思想不够解放,有的地方改革步伐不够大,配套改革任重道远。六是依法行政能力还不够强。这些困难和问题我们将在今后的工作中认真加以改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