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溪市国有闲置房地产用地及市级储备土地处置工作进展情况(十七)
为落实最严格的土地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全市土地市场秩序,充分发挥存量土地资产及储备土地资产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合理利用有限的土地资源,促进土地市场健康有序发展,更好地做好服务和保障工作,实现土地资源的合理开发和可持续利用,玉溪市国土资源局对市中心城区现有的国有闲置房地产用地及2002年市土地储备中心成立以来储备的土地进行了清理。国有闲置房地产处置工作按照玉溪市国有闲置房地产处置工作领导小组的安排组织实施,储备土地由市国土资源局负责组织落实。结合11月12日高市长一行调研组的具体安排,现就储备土地的处置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工作进展情况
1、 按照《玉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玉溪市国有
闲置房地产用地及市级储备土地处置工作方案的通知》(玉政办发[2009]137号)文件要求,玉溪市国土资源局、玉溪市土地储备中心在处置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严格按照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对拟处置的市直机关及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的国有闲置房地产对应的土地资产、2002年市土地储备中心成立以来的储备土地在认真清理的前提下,进行了全面分析、研究,并于6月23日向市政府提交了处置方案及处置意见,并已经《玉溪市人民政府关于玉溪市国有闲置房地产用地及市级储备土地处置方案的批复》玉政复[2009]145号批准。
2、玉溪大河以北片区YTC(2008)41号地块310.842亩国有建设用地,至2010年4月26日该地块用地涉及的土地手续已经全部办理完毕。
3、YTC(2006)20号地块九条路道路前期开发整理工程项目295亩以划拨方式提供给市土地储备中心,作为玉溪大河以北片区YTC(2006)20号地块储备土地前期开发整理工程建设项目用地使用,现供地方案已经省国土资源厅批准供应给玉溪市土地储备中心,已领取土地证书。
4、金钟山片区廉租住房用地29.97亩已经实施了项目供地,司法干警经济适用住房192亩项目现业主已经确定,地勘工作已经进场,相关用地报件资料项目业主在相关部门的配合下正在办理之中,其余土地与原安宁化工厂收购土地共193亩(规划为城镇住宅用地),已于2010年5月6日挂牌成交,8月18日正式开工。金钟山山顶绿化用地30亩已于9月13日挂牌出让给红塔集团。
5、玉溪大河以北片区玉江大道东侧储备土地面积77.052亩,经玉溪市人民政府第54期专题会议研究,拟将该储备土地中的10.9亩提供给玉溪市防震减灾局,作为防震减灾中心和地震综合观测站项目使用,目前供地方案已经上报审批、项目建设已经开工。一号路东段因涉及万宝养殖厂土地收回问题至8月底才完全解决,9月20日已经上报供地方案待审批后即可供地。其余土地41亩还未能组织供地方案。
6、原收购需水实验站收购储备土地1.758亩,按照《玉溪市人民政府关于玉溪市国有闲置房地产及市级储备土地处置方案的批复》玉政复[2009]145号文,将该地块按政策规定提供给右所居委会十组连同其自身土地统一使用,已通知小组准备供地材料由红塔区办理具体项目供地。
二、处置工作存在的问题
基本具备处置条件的2524亩中,市储备中心已处置987亩;高新区范围拟处置1000亩已全部处置;研和工业园区拟处置265亩已全部处置。尚未处置272亩,正在组织实施供地。
三、下一步工作安排
1、国有闲置房地产处置工作按照玉溪市国有闲置房地产处置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安排组织实施。
2、市级储备土地的处置工作,按照《玉溪市人民政府
办公室关于印发玉溪市国有闲置房地产用地及市级储备土地处置工作方案的通知》(玉政办发[2009]137号)、《玉溪市人民政府关于玉溪市国有闲置房地产用地及市级储备土地处置方案的批复》玉政复[2009]145号文件要求,以及2009年11月12日高市长调研时所作的安排着力开展处置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