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至10月份全市共发放贫困居民临时救助金730万余元
发布时间:2010-11-11
来源:玉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据玉溪市民政局低保科统计,今年1至10月份,全市共发放贫困居民临时救助金730万余元。
1至10月份我市共发放农村贫困居民临时救助金6713730元,救助19804人,其中低保家庭5293人,低保边缘户家庭14511人;发放城市贫困居民临时救助金590900元,救助517人,低保家庭233人,低保边缘户家庭284人。
据介绍,《城乡困难群众临时救助暂行办法》规定,凡具有玉溪市常住户口,因病、因灾及子女就学(不含择校生)等各种不可抗拒的原因,造成基本生活暂时困难的,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证对象、城乡低保边缘困难家庭、当地政府认为应予救助的其他困难人员可以给予一次性临时救助,但因打架、斗殴、赌博、吸毒等违反法律法规造成困难的家庭,不能出具个人和家庭有效证件的人员、因交通等其他事故,有责任人负责赔偿的人员不属于临时困难救助的范围。临时救助的最高限额原则上为20000元,救助对象原则上每年只享受一次救助。(记者 薛月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