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五”期间易门县严控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
发布时间:2010-11-03
来源:玉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易门县高度重视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工作,切实采取措施,努力实现“十一五”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目标。
根据市政府与县政府签订的《易门县“十一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削减目标责任书》要求,易门县在“十一五”末SO2排放总量要控制在1173吨以内,COD排放总量要控制在847.7吨以内。四年来,全县各级各部门高度重视,积极采取工程减排、结构减排和管理减排等措施,大力推进污染减排工作,全县主要污染物减排工作取得良好成效。
为顺利实现全县“十一五”污染减排目标,易门县计划总投资5470万元建设污水处理厂。目前,已投资2500万元,完成了三五大河沿线污水主干管的铺设和厂区三通一平及土建工程,污水处理设备及设备安装工程和城区污水管网改造正在积极施工,预计12月20日前全部工程可结束进行调试试运行。在此基础上,为实现环境污染末端治理向污染预防及全过程控制的转变,易门县加大限期治理项目节能减排技改建设,实施了云南易门华盛瓷业有限公司采用煤气化烧瓷技术彻底解决日用陶瓷生产环保治理问题。该公司根据《节能减排——煤气化烧瓷技术改造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按计划拆除了一条燃煤隧道窑,引进新技术,建设80米宽体节能减排隧道窑,节能煤气发生炉。项目于去年10月开工建设,今年2月底建成投入试生产。今年4月经县环境监测站进行了污染物排放监测,监测结果显示烟尘和二氧化硫排放浓度符合《工业窑炉大气污染物排放》二级标准限值要求,于今年7月通过县环保局考核验收。
工作中,易门县建立完善长效管理机制,严把企业环境准入关,对超标和违法排污的企业及时进行处罚、限期治理和挂牌督办;严加监管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对违反产业政策、违法建设、超标排污、环保设施不正常运转的,分别采取淘汰关停、限期治理等措施,防止新的污染产生。 (特约通讯员 李永庆 通讯员 杨亚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