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仙湖渔政专项整治第三阶段情况通报
发布时间:2010-11-02
来源:玉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为切实加强抚仙湖的渔政管理,维护正常渔业生产秩序,按照《玉溪市抚仙湖渔政管理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部署,抚仙湖渔政专项整治第三阶段即全面清理和巩固阶段工作已经圆满结束,现将本阶段的工作情况通报如下:
一、主要工作
在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下,渔政专项整治行动取得阶段性的成效,抚仙湖非法拖捕势头和灯光诱捕得到有效遏制。在第一阶段宣传和摸底调查及第二阶段重点打击和整治的基础上,市、县抚仙湖管理局在市公安局环保分局的大力支持和配合下,采取弹性工作制,积极开展专项整治工作。
在第二阶段重点打击和整治的基础上,10月20日,抚仙湖如期开湖捕捞银鱼。按照《专项整治方案》安排部署,执法人员转入《捕捞证》的查验工作,同时组织力量清理沿岸的偷捕窝点、电线、渔棚等偷捕设施。截至10月31日,三县共办理捕捞许可证379本。其中澄江241本,江川118本,华宁20本。
针对部分渔民对专项整治持观望态度,认为重点打击过后,就会风平浪静了,随时准备伺机而动,市县执法队一方面加强宣传教育,让其放弃拖捕的念头;另一方面加大日常巡查力度,对敢于以身试法者坚决严厉打击。截至10月31日,三县共出动执法人员564人次,出动执法船艇75船次,执法车82车次;收缴渔船1艘、拖绳700公斤、电筒210个、违禁网具17张、地龙170个;暂扣渔船6艘;拆除渔棚65个;清理钓鱼架30个、清理置放于渔船上竹竿30余户。
本次开湖实行生态捕捞,严禁采用灯光诱捕,对此项措施沿湖部分渔民不能接受,认为不采用灯光诱捕将严重影响鱼产量,有少数办证的渔民仍然坚持采用灯光诱捕,针对存在的情况,我局以“宣传教育为主,打击为辅”的方式开展工作,将灯光诱捕的危害印成宣传材料,采取深入入户,沿湖分发的方式进行宣传,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的对群众进行宣传,共分发宣传材料1000余份。
二、取得的成效
在各级各部门的密切配合下,这一阶段的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一是进一步巩固了上一阶段的工作成果,进一步有效遏制了非法拖捕势头,群众生态捕捞的信心进一步增强,办理捕捞许可证的渔民增多;二是沿湖群众的保护意识进一步增强,在广大群众的积极配合下,解决了多年的老大难问题――取缔了灯光诱捕;三是《云南省抚仙湖保护条例》得到进一步贯彻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