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出台政策继续做好落实国有企业改制工作
发布时间:2010-10-29
来源:玉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日前,记者获悉,市委、市政府于近期制定出强了《关于继续做好落实国有企业改制政策工作的通知》,旨在支持改制企业规范发展,保护职工合法权益。据悉,我市自2002年开始进行大规模国有企业改制工作,并取得了显著成果,整个国企改制工作呈现出整体性、彻底性、规范性、公开性、多样性的特点,通过了省政府的考核验收并受到表彰。通过改制企业理顺了体制,激活了机制,减轻了包袱,焕发出了活力。自2003年宏观经济进入又一轮发展期后,改制企业呈现出快速发展态势,为玉溪工业经济发展作出了巨大贡献。但由于多种原因,部分改制企业拖欠职工社会保障费,占用原企业职工经济补偿金、财政周转金减免政策落实不到位等问题依然存在,一些改制企业违反规定改变土地用途、处置土地资产,职工合法权益得不到保障。为了坚持国企改制的正确方向,既加快改制企业发展,又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确保社会稳定,维护改革成果,市委、市政府根据国家相关政策规定,制定出台了本通知。
根据通知要求,在下一步工作中,各相关部门将进一步加强学习,透彻理解和把握通知精神,掌握通知主要内容和政策界线,制定操作方案,集中加强督促检查,在明年6月底前,开展限时清缴改制时和改制前拖欠的相关费用,延期办结财政周转金处置手续,解决少数企业职工移交安置问题等工作,全面落实国企改制政策。同时将通过完善政策措施,加强对改制企业处置土地等资产的监管,加强产权变更监管和规范改制企业退出市场,加强特殊工种的审批协调,着力实施再就业和逐步提高职工收入,依法处理企业法定代表人因故不能履职等问题,切实解决国企改制后出现的新问题。通过加强领导,健全组织,强化管理,加大保护扶持力度,促进企业健康发展,切实做好国企改制相关工作,为企业发展创造稳定环境,妥善处理好保护职工合法权益和促进企业发展的关系。 (记者 唐文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