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改革后玉溪市政府设置32个工作部门及相关职能调整情况
发布时间:2010-10-14
来源:玉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记者从昨日召开的玉溪市政府机构改革工作会上了解到,按照省委、省政府批准的《玉溪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和市委、市政府制定的《玉溪市政府机构改革实施意见》,市政府设置工作部门32个(保留23个、新组建5个、新进4个),部门管理机构2个。
从市级政府机构调整设置上看,符合中央和省有关地方政府机构改革的主要精神和职能有机统一的大部门体制,体现了机构改革服从和服务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的根本要求,体现了行政管理体制调整适应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客观需要。
新组建机构——
组建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为市政府工作部门,加挂玉溪市中小企业局、玉溪市无线电管理办公室牌子。将市经济委员会除乡镇企业行业管理以外的职责、市信息产业办公室(无线电管理处)的职责整合划入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不再保留市经济委员会和玉溪市信息产业办公室(玉溪市无线电管理处)。
组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为市政府工作部门,加挂市外国专家局牌子。将市人事局、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职责整合划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不再保留市人事局、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组建玉溪市公务员局,为部门管理机构(机构规格为副县级),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管理。
组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为市政府工作部门,不再保留市建设局。
组建市交通运输局,为市政府工作部门,不再保留市交通局。将市交通局管理的事业单位玉溪市公路局的职责整合划入市交通运输局,不再保留玉溪市公路局。
组建市人民政府外事侨务办公室,为市政府工作部门,将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市人民政府侨务办公室的职责整合划入市人民政府外事侨务办公室。不再保留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市人民政府侨务办公室。
调整机构设置——
将原与市人事局合署办公的玉溪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单独设置,列党委机构序列,为市委工作部门,名称为中国共产党玉溪市委员会机构编制办公室,保留玉溪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牌子。
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管理的部门管理机构市粮食局调整为市政府工作部门。
将市规划局由市政府直属机构调整为市政府工作部门。
将市广播电视局由市政府直属事业机构调整为市政府工作部门。
将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更名为“玉溪市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由议事协调机构的常设办事机构调整为市政府工作部门。
将省垂直管理的玉溪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调整为部门管理机构,由市卫生局管理,保持原机构规格正县级不变。
将市人民防空办公室由议事协调机构的常设办事机构调整为市政府其他机构。
将与市财政局合署办公的玉溪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调整为在市财政局加挂“玉溪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牌子。
保留机构设置——
保留市政府办公室、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教育局、市科学技术局、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市公安局、市监察局、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市国土资源局、市环境保护局、市农业局、市林业局、市水利局、市商务局、市文化局、市卫生局、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市审计局、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市体育局、市统计局、市旅游局,为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
保留云南玉溪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是市政府派驻省级玉溪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的管理机构,在授权和批准的范围内对所辖区域实行统一管理,为市人民政府派出机构。
保留玉溪市信访局、玉溪市人民政府研究室、玉溪市抚仙湖管理局、玉溪市移民开发局、玉溪市防震减灾局、玉溪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玉溪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玉溪市人民政府烟草产业办公室、玉溪贸促会、玉溪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调整理顺职能——
将市经济委员会承担的乡镇企业行业管理职责整合划入市农业局,将市农业局管理的事业单位玉溪市畜牧兽医局的职责整合划入市农业局,将水利局承担的渔政管理职能划归市农业局承担。市农业局加挂玉溪市畜牧兽医局、玉溪市乡镇企业局牌子。不再单独设置玉溪市畜牧兽医局。
将市商务局承担的经济合作发展规划职责划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商务局不再加挂市人民政府经济合作办公室牌子。
将煤炭发展行业规划职责划归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承担;将价格监管、执法检查、价格监测、成本调查等方面的职责进行整合综合设置;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加挂玉溪市能源局牌子。
将指导煤炭生产、技术改造、煤矿安全监管职责划归玉溪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承担。
将原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承担的指导国有企业管理和改革工作职责划归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承担。
将市文化局承担的电影发行管理职能划入市广播电视局。
调整归并文化(文物)、广播电视、新闻出版(版权)部门行政执法职能,组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机构,由市文化局管理。
市人民政府金融办公室职责由市政府办公室承担,在市政府办公室加挂玉溪市人民政府金融办公室牌子。
在市政府办公室加挂玉溪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牌子。
市铁路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承担。
市政府督查室职责由市政府办公室承担。
市中低产田地改造综合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由市政府办公室承担。
市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职责由市政府办公室承担。
市社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由市民政局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