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节能减排工作作情况通报
节能减排是国家的重大战略决策,是工作大局。“十一五”以来,按照中央、省委、省政府的安排部署,玉溪市全市上下明确目标,细化措施,突出重点,把节能减排作为玉溪市调整产业结构、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实现科学发展的重要抓手,扎扎实实抓好各项措施的落实,节能降耗工作取得明显成效。今年是“十一五”时期的收关年,分析并规划好今年的用能情况,把握用能度量,对实现我市“十一五”节能目标具有重要作用。
一、全市节能减排总体情况
自开展节能减排以来,我市认真对待,细心应对,强化措施,攻坚克难,全力加强节能减排的组织领导和全力推进节能减排工作。经过全市上下的共同努力,“十一五”前四年我市节能减排工作成效显著,节能减排目标和时间进度“双完成”。2007年万元GDP能耗同比下降4.32%,超省下达目标4.0% 0.32个百分点,2008年万元GDP能耗同比下降6.699%,超省下达目标4.8%1.899个百分点,2009年万元GDP能耗同比下降4.62%,超省下达目标4.5%0.12个百分点。截至2009年底我市万元GDP能耗降到了1.663吨标准煤/万元,比2005年的1.9506吨标准煤/万元,累计下降了14.78%,完成“十一五”节能目标任务85.81%的好成绩,目标进度快于时间进度5.81个百分点。进入2010年,全市进一步强化企业能源消费结构调整,坚决淘汰落后产能,实现了能源消耗与经济增长的协调良好运行,1季度开局良好,万元GDP能耗下降4.7%,高于省下达目标2.7%2个百分点,2季度全市经济继续保持稳定增长,在GDP同比增长14.2%的同时全市能耗只增长了8.43%,2季度全市万元GDP能耗下降了5.05%。为全市确保“十一五”目标和2010年目标任务“双完成”奠定了更加坚实的基础。
二、2010年全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能耗运行特点
1、县区能源消耗极端不平衡。其中:
(1)、红塔区是全市最大的能源消耗县区,能耗总量占全市的一半以上,是华宁县的30多倍。2010年上半年全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消耗能源(等价热值)368.6万吨标准煤,仅红塔区117户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就消耗了193.8万吨标准煤,占全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总能耗的52.6%(企业数为全市的33.7%),能耗总量同比上升了4.6个百分点。能耗总量与最低的华宁县相比,是华宁县的30多倍,县区之间能耗极端不平衡。
(2)、新平县能源消耗快速增长,能耗总量直逼峨山县。与2009年上半年相比,2010年上半年新平县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累计用能(等价热值)45.6万吨标准煤,占全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总能耗的12.4%(企业数为全市的4.6%),能耗总量同比上升了1.9个百分点,用能规模直逼峨山县。按照用能惯性和能耗增长情况,下月能耗将超过峨山县跃居全市第二位。
(3)、新平县能耗增幅最高,增幅比华宁县高76.29个百分点。2010年上半年全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能源消耗(等价热值)平均增长了15.04%,而新平县增幅达到35.32%,增长幅度比全市平均水平快20.28个百分点,比增长最低的华宁县下降40.97%则高76.29个百分点。
(4)、能源消耗实现的工业效益华宁县最好,峨山县最差。2010年上半年全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万元工业增加值能耗同比下降1.43%,华宁县则下降了29.95%,一定的能源消耗实现了较好的工业效益。而峨山县不降反升,且上升幅度达到38.54%,工业实现效益最差。
(5)月度间能耗增长变动度大,工业经济效益发展不均衡,导致月度间工业增加值能耗变化快。2010年1季度全市工业增加值能耗同比下降2.87%。而2季度的4-6月,由于月度间能耗与增加值之间的变动幅度差异大,导致月度间增加值能耗变化快。其中:4月能耗增长15.63%,增加值增长17.60%,工业增加值能耗同比下降1.68%;5月能耗增长18.61%,增加值增长17.50%,工业增加值能耗同比上升0.86%;6月,能耗增长12.75%,增加值增长17.60%,工业增加值能耗同比下降4.12%。市场的变化和工业经济效益发展的不均衡,是导致月度间工业增加值能耗变动差异大的主要原因。
2、第二产业是全市耗能最大的行业
2010年上半年,在全市全社会483.9万吨标煤的总能耗中,第二产业的能源消费量为415.1万吨标煤,占全社会总能耗的85.8%,其中,仅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能耗就占全社会总能耗的76.2%(等价热值)。数据结果表明:规模以上工业是我市能源消耗的主要产业,规模以上工业能耗水平的高低将直接影响我市单位GDP能耗的升降水平。而第一产业、第三产业和居民生活消费能耗只分别占全社会总能耗的1.2%、8.8%和4.3%。
3、焦炭、原煤、电力是我市能源消耗的三大品种,比重占全市能耗的九成多。
2010年上半年,全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消耗焦炭(包括焦炭及其他焦化制品)折合标煤约192.6万吨,占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能耗消费合计的57.4%;消耗原煤(包括原煤、洗精煤、煤制品等)折合标煤约83.8万吨,占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能耗消费合计的25.0%;消耗电力折合标煤约37.4万吨,占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能耗消费合计的11.1%。三大能源产品消耗量为313.8万吨标煤,占全部能源消费合计的93.5%。
4、黑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和非金属矿物制品业是我市耗能最大的三大行业。
2010年上半年,我市共有29个大类工业行业,其中在规模以上工业企业368.6万吨标煤(等价热值)的总能耗中,黑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耗能237.9万吨,占总能耗的64.5%、非金属矿物制品业耗能48.5万吨,占13.1%,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耗能40.7万吨,占11.0%,三大耗能行业能耗占全市规模以上工业总能耗的88.7%。由此可见,全市近九成的工业综合能耗都集中在黑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和非金属矿物制品业三大行业。
5、全市工业能源消耗集中度进一步提高。
2009年上半年,在全市331户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中,重点耗能企业(年消费能源5000吨标煤及以上)62户,占总户数的18.7%,累计消费综合能源242.3万吨标准煤,能耗占全市综合能耗总量的93.0%。进入2010年上半年,在347户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中,重点耗能企业(年消费能源5000吨标煤及以上)仍为62户,企业数占总户数的比重下降为17.9%,企业数比重下降了0.8个百分点,累计消费综合能源286.1万吨标准煤,能耗占全市综合能耗总量的93.4%,能耗比重提高0.4个百分点。分析结果表明全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能源消耗集中度进一步提高。另外,2010年上半年企业年综合能源消费量达10万吨标煤以上企业数的增加也显现印证出能耗集中度的增强。2009年上半年耗能10万吨标煤以上的企业只有5户,总耗能量为94.6万吨标煤,占全部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总能耗的36.3%,2010年上半年则新增2户达到7户,消耗能源144.1万吨标煤,占全部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总能耗的47.1%,比重上升了10.8个百分点。
三、玉溪市完成节能减排目标任务存在的主要困难和问题
2010年是“十一五”时期的收关年,是最终清算各地节能减排成果的关键年,今年的工作成败将直接影响全市节能目标任务的完成以否。结合上述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能耗运行特点分析,影响全市节能目标任务双完成(“十一五”目标和2010年目标市完成、县区完成)主要存在以下困难和问题:
1、县区经济发展水平差异大,能耗消费水平高低不一,个别县区完成目标难度大
总体来讲,我市完成“十一五”期间和2010年度节能降耗目标任务虽然有一定困难,但压力不是很大。关键是个别县区有压力。如红塔区能耗总量占全市的一半以上,由于比重大,加之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能耗增幅处于高位运行,给目标任务的完成带来一定压力。特别是新平县,由于到2009年止万元GDP能耗累计仅完成“十一五”目标的66.7%,2010年度万元GDP能耗必须下降5.3%以上才能确保“十一五”目标任务实现,导致2010年度节能降耗压力巨大。
2、落后产能淘汰延缓将直接影响全市节能降耗目标任务的实现
调整产业结构、淘汰落后产能是实现一个地区能源消费结构不断优化的前提。2010年我市计划淘汰落后炼铁产能309.3万吨,淘汰落后水泥产能299万吨。按照国家标准计算,两项落后产能的淘汰完成将直接节能181.26万吨标准煤,这一工作的顺利完成将确保我市节能目标任务的圆满实现。而目前按照国家工信委下达的淘汰企业名单,我市到2010年9月底以前只淘汰落后炼铁产能134.3万吨,淘汰落后水泥产能271.5万吨。分别减少了101.5万吨和27.5万吨,落后产能的延缓淘汰,使88.64万吨标准煤的节能量无从稀释,一定程度上导致全市、特别是个别县区节能目标任务完成压力加大。
四、确保玉溪市“十一五”节能减排目标任务实现的措施
1、必须进一步强化节能减排意识。
节能减排是约束性指标,节能减排是促进玉溪调结构、转方式的重要抓手,全市上下必须明确各自职责职能,摸清现状,找准问题,立即行动起来,协调配合打好节能减排攻坚战,确保全市“十一五”目标任务圆满完成;
2、加快产业结构调整步伐。
加快产业结构调整是促进节能降耗、实现节能减排长效机制的根本出路,各县区要认真贯彻落实全市关于加快新型工业化的决定,从根本上调整玉溪产业结构,进一步提升县域经济发展水平,奠定玉溪经济发展高效益、低排放的长远格局。
3、坚决淘汰落后产能,保证按进度完成淘汰任务。
结构减排是我市节能减排的主要特点,也是实现节能减排最直接的手段。能否如期淘汰落后产能,直接关乎全市节能减排目标的顺利完成。2010年,全市淘汰落后产能,推进结构减排的任务空前繁重,涉及水泥企业30户,39座立窑,产能299万吨;钢铁企业14户,22座高炉,产能309.3万吨。尽管如期淘汰落后产能会在一定程度上影响经济增长,尽管按新的淘汰目标会带来节能量的锐减,但各县区仍必须下大决心,认真做好2010年淘汰落后产能工作,确保全市和各县区节能目标任务按期实现。
4、要实行最严格的节能减排工作问责机制。
按照玉政发〔2007〕138号文件精神,节能减排工作要实行最严格的问责机制。对节能减排工作落实不到位,不能完成节能减排任务的县区实施“区域限批”。对未按期完成节能减排任务、超过总量指标、以及没有完成淘汰落后产能任务的县区,在限期整改期限内,暂停核准和审批该地区新建新增污染物项目。各县区政府和市级有关部门未完成年度和“十一五”节能减排各项目标任务的,将对主要领导、分管领导、相关责任人实行问责。
总之,今后的节能减排工作除认真抓好以上四项措施的贯彻落实外,还要做实做细各项节能减排工作,目的就是要确保全市“十一五”和2010年节能任务“双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