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公务员考试资格复审15日至16日举行
发布时间:2010-07-09
来源:玉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据市人事局介绍,2010年公务员考试资格复审将于7月15日、16日两天进行,资格复审通过的考生稍后将由市委组织部和市人事局统一组织进行面试。
据介绍,资格复审,即对考生所持证明材料与网络报名信息的一致性进行对比,本次资格复审的地点是玉溪市人才市场(红塔区秀山路5-2号物资大厦二楼)。届时,考生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准考证、笔试加分依据的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2010年毕业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如在资格复审时尚未取得毕业证,可以提供学生证和所在学校开具的报名推荐表作为毕业证的辅助证明材料;成人教育毕业生则必须于资格复审时取得毕业证书。对于招考对象为基层机关公务员的岗位,报考人员不需要提供单位同意报名证明,其余已与用人单位确立用人关系的报考人员必须在资格复审时出具本人人事关系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需特别注意的是,必须是考生本人持原件进行资格复审。
若有资料不符的人员,根据2010年云南省公务员招考公告的规定,取消该人员面试资格;若考生填报虚假信息,将处以5年内全国公务员禁考的处罚。进入面试的人员自行放弃面试资格的,必须在7月13日前提交报名网站所附的《放弃面试申请表》,同时,还需制作一份本人身份证的电子照片,并将《申请表》和身份证的电子照片一同发送到指定的电子邮箱(gwy@yxrs.gov.cn),否则将被视为扰乱考试秩序的人员,5年内禁止参加全国范围内的公务员考试。
资格复审后由于复审不合格,部分岗位出现不足面试比例的情况,可根据笔试成绩安排一次递补,递补人员名单由玉溪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在资格复审结束后2天内上网公布。递补人员的资格复审时间为面试的当天。因递补人员资格复审不合格或进入面试人员临时缺考导致不足2:1比例的岗位,可进行等额面试。此类递补进入面试的人员若需放弃面试,必须于面试前2天将放弃面试的说明发送到指定的电子邮箱,未发送相关邮件的人员,与无特殊原因的面试临时缺考人员一同视为违纪人员,5年内禁止参加全国范围内的公务员考试。
另据介绍,面试满分为100分,2010年全省统一划定面试最低控制分数线,等额面试的最低控制分数线为70分,非等额面试的最低控制分数线为60分。若报考者的面试成绩无法达到面试最低控制线的,则无论其笔试成绩的高低,也无论是否为等额进行的面试,均视为该报考者在该岗位的综合成绩不合格,不得参与该岗位后续的体检和考核。
凡资格复审通过的考生可领到一份面试通知单,具体面试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详见通知单,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成绩当天公布。遇有综合成绩相同的情况,先看面试成绩,面试成绩高的人员进入考核、体检;如面试成绩相同,再看笔试中的行政职业能力测试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试成绩高的人员进入考核、体检。
公安类的体能测试由市人事局、市公安局统一组织实施,森林公安类体能测试由市人事局、市森林公安局统一组织实施。详细安排面试结束后另行通知。
另外,关于体检及考核,省属地税、质监部门由各省级直管单位负责体检;市直及森林公安类考生的体检由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统一组织实施;公安类考生的体检由市人事局、市公安局统一组织实施;各县(区)所属岗位考生的体检由各县(区)委组织部、人事(人事劳动)局统一组织实施。具体考核安排,由各招考单位组织实施。 (记者 白雯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