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溪市林业局2010年6月重点工作通报(集体林权制度改革)
发布时间:2010-07-02
来源:玉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一、集体林权制度改革
截至2010年 6月底,全市9县区75个乡镇667个村委会5545个村民小组共完成确权1351.59万亩,占应确权面积的99.41%,集体林均山到户率93.09%,集体商品林均山到户率88.7%,签订公益林管护合同书29.57万份,发林权证16.16万本。排查纠纷4952件,已成功调处4896件,纠纷起数调处率98.9%,面积调处率96.7%。
采取的措施:一是积极探索开展林业各项管理制度。出台了《中共玉溪市委、玉溪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集体林权制度配套改革意见(暂行)》、《中共玉溪市委、玉溪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中低产林改造工作的实施意见》、《中共玉溪市委、玉溪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核桃和竹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通过新平试点,制定出台了新平县十五个具有很强指导性和操作性的配套改革文件;配合省林改办在峨山开展了集体商品林木材采伐试点工作,并在易门县铜厂乡实施林木采伐试点。二是八县一区已完成林权管理服务中心的建设,并安排固定的管理人员开展了林权的流转、森林资源(资产)评估、林权抵押贷款、政策技术咨询等林权管理服务工作,有效地促进了林业改革和林业各项工作的开展。三是大胆探索林权抵押贷款和林权流转工作。从林权制度改革开始,我市就积极引导基层林业部门开展林权抵押贷款工作,我市的华宁、易门、新平等县区积极探索,在林权抵押贷款、林权资产评估、林权流转等方面做出了大胆尝试,收到了良好效果。截至2010年6月底,全市林权流转宗数104宗,流转金额2347.9万元,流转面积3.16万亩。全市林权抵押面积6.55万亩,抵押宗数328宗,贷款金额14229万元。四是支持鼓励发展林业合作组织和专业协会。林改试点中,我市积极支持,鼓励发展各类核桃、竹子、柑橘、柿子、花椒等农村林业专业合作社、家庭合作林场、股份合作林场和林业专业协会。目前,我市共发展林业专业协4个,专业合作社15个,参合农户1.12万户,各类专业合作组织、协会的发展必将促进我市林业产业又好又快发展。
二○一0年七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