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点督查的二十项重要工作和十件实事任务分解事项上半年完成情况
发布时间:2010-06-29
来源:玉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根据《关于报送2010年全省重点督查的20个重大建设项目和20项重要工作及省政府工作报告10个方面主要工作进行督查的通知》(玉政督〔2010〕24号)和《关于对2010年市政府重点督查的20项重要工作和十件实事进行督查的通知》(玉政督〔2010〕25号)文件要求,现将玉溪市人事局作为责任单位涉及的任务上半年完成情况报告如下:
一、2010年省政府确定的20个重大建设项目和20项重要工作及省政府工作报告10个方面主要工作
经查,市人事局无对应责任任务。
二、2010年市政府重点督查的二十项重要工作和十件实事
一、第二十项第(八十七)条,完成市、县区政府机构改革。
为做好市、县区地方政府机构改革工作,市编办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地方政府机构改革的意见》、《云南省人民政府机构改革实施意见》等文件精神,精心安排,认真组织,有计划、有步骤地实施各项改革工作。
(一)加强调研,做好机构改革方案制定和上报工作。在省召开机构改革动员会后,玉溪市编办扎实开展调研,广泛征求意见、规范清理机构、召开研讨会议、反复论证方案、与省编办多次沟通的基础上,制定了《玉溪市政府机构改革方案》及《县区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经市委、市政府领导同意后,在规定的时限内将市、县区改革方案上报省政府审批。
(二)积极做好前期准备工作。在待省审批方案的过程中,一是按照省要求,进一步完善市、县区政府机构改革方案,同时,认真做好政府机构改革的前期筹备工作,草拟了《玉溪市政府机构改革实施意见》、《玉溪市政府机构改革动员大会讲话稿》、《三定规定蓝本》等材料,并进行修改完善。二是根据中央、省有关乡镇机构改革的文件精神和要求,做好乡镇情况统计、调查,认真修改省乡镇机构改革实施意见,深入江川、峨山县进行乡镇机构改革调研,进一步摸清乡镇机构编制运行情况,存在的问题,并形成调研报告,为乡镇机构改革奠定基础。
二、第二十项第(八十八)条,在县以上行政机关推行行政绩效管理、行政成本控制、行政行为监督、行政能力提升四项制度。
根据市政府关于推行效能政府四项制度工作部署,玉溪市人事局主要负责推行行政能力提升制度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玉溪市人事局会同市信息产业办、市政府法制办,周密计划,认真部署,采取有力措施,积极抓好行政能力提升制度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实施工作稳步有序推进。
(一)加强领导,健全机构。市人事局、市信息产业办公室、市政府法制办联合成立了由三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负责领导推进行政能力提升制度工作,并在市人事局设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承担组织、协调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会议,总结、研究实施行政能力提升制度工作。全市各级各部门也相继建立了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全市上下形成了行政“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亲自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领导机制和工作机制,为行政能力提升制度的贯彻落实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障。
(二)认真学习,大力宣传。一是及时开展学习动员工作。市政府3月11日和5月19日分别召开效能政府四项制度电视电话会和推进会后,全市各级各部门通过召开政府常务会、联席会议、党组会、职工大会等形式,及时传达学习会议精神,对贯彻落实效能政府四项制度进行学习、动员和部署。二是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社会氛围。通过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积极宣传效能政府四项制度,使广大群众知晓四项制度,积极参与和监督,为四项制度的顺利实施奠定了坚实的群众基础。
(三)制定方案,迅速推进。市政府及时制定下发了《玉溪市人民政府关于在全市行政机关推行效能政府四项制度的实施意见》(玉政发[2010]40号)和《玉溪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行政机关推行效能政府四项制度四个工作方案的通知》(玉政办发[2010]56号)。各县区、市直各部门按照市政府要求,制定了各具特点的实施意见和工作方案,确保了实施四项制度工作的稳步推进。
(四)建设学习型机关。各级行政机关以职业道德建设为主线,以转变职能、改进工作、提高效率,建设政治坚定、务实高效、人民满意的机关为目标,按照学习培训不得少于3个专题,每个专题不少于3个学时的要求,结合单位自身实际,认真制定培训计划,上报《建设学习型机关培训计划表》,通过培集中培训、开展读书活动等多种形式,开展好建设学习型机关工作,填制《建设学习型机关培训登记表》,认真做好培训记录,使全体干部职工在思想上有新境界,理念上有新突破,素质上有新提高。
(五)实施重点工作目标倒逼管理。一是各级行政机关以今年市政府工作报告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为主线,确定部门重点工作,研究重点工作目标,明确时间进度和主要责任人,制定督促检查措施,填制上报《玉溪市行政机关目标倒逼管理重点工作选报表》,对确定的重点工作严格实施目标倒逼管理。二是强化社会监督。对于各行政机关确定的目标倒逼管理重点工作,市人事局召开专题会认真进行审核,并将各单位确定的目标倒逼管理重点工作报市实施四项制度联系会议审定后,统一在玉溪网、政府信息公开网上向社会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六)推行一线工作法。各级行政机关围绕部门中心工作和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建立一线工作联系制度、联动制度、社情民意沟通制度和责任倒查追究制度,做到一个部门能解决的当场解决,需其他部门合作解决的相互联动,协调解决,确保群众提出的问题事事有回应、件件有答复,杜绝各种推诿、扯皮现象。
(七)提升依法行政能力。一是规范行政审批行为。截至5月中旬,已有近一半的市级部门在网站上向社会公布了行政审批项目、设定依据、审批时限、办理条件、办理程序和收费情况等。市法制办与市监察局、市政务服务中心共同对市级各部门的152项行政审批事项和110项正常工作管理项目是否进驻政务服务中心办理进行了逐项的分析研究,提出了进驻的意见和建议。二是规范行政处罚行为。认真梳理并公布行政处罚依据。目前,已有近30个市级部门在网站上公布了行政处罚依据。同时,制定细化、量化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工作方案和基准制度。截至4月20日,具有行政处罚权的市级部门已全部制定了细化、量化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工作方案。市级各部门对市、县两级行政机关具有的行政处罚权正在组织开展细化、量化工作,部分部门(如:市国土、文化、公安局等)已经制定了基准制度,待省级机关细化、量化工作完成后,市级部门将及时对省、市、县三级行政机关具有的行政处罚权再行细化、量化后向社会公布。制定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实行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方案。红塔区开展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实行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方案已经省政府批准,目前正在进行组织实施,玉溪市红塔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机构将于6月16日正式挂牌。其余各县正按要求制定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方案,并按要求经县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后报市政府审批。三是规范行政复议行为。市级各部门对行政执法文书进行规范,在文书中明确告知行政相对人行政复议权利。制定行政复议案件审理工作制度,细化行政复议的申请、受理、审查等环节,增强行政复议案件的可操作性。举办行政执法培训班,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的能力和水平,提升依法行政能力。
(八)推进电子政务建设。一是组织力量搜集整理各行政机关电子政务建设情况基本数据,对市直电子政务建设情况进行分析统计;委托电信公司对市直部门网络基础设施建设情况进行调研,为实施电子政务外网建设,实现市县两级行政机关电子政务外网互联互通奠定基础。二是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和政务公开工作。组织开展市级政府各部门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体系的修订完善工作;为确保各级行政机关听证、通报、公示事项似及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的网上发布工作顺利开展,市信产办进一步明确了信息发布系统的工作职责,确定了具体管理人员。三是建立健全网站、电话、政务服务中心“三位一体”的公共服务体系。完善96128政务信息查询专线,进一步加强政务信息查询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建设;推进市级机关服务窗口和县(区)政务服务中心信息化建设,提高办事效率;整合电话、网站和政务服务中心的服务功能,为公众提供更便捷的服务;紧密配合省工信委,组织实施政务信息查询96128专线服务“三个延伸”建设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