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点工作通报

全市节能减排工作会召开:坚决完成“十一五”节能减排目标任务

发布时间:2010-06-22 来源:玉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6月17日,全市节能减排工作会召开,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政府节能减排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安排部署2010年节能减排工作。市长高劲松强调,强化措施,攻坚克难,坚决完成“十一五”节能减排目标任务,确保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吴建森,副市长王跃,市政协副主席郭开堂,市政府秘书长孙会强,市长助理姚学松出席会议。
    
  “十一五”期间省确定我市节能减排主要控制指标是:单位GDP能耗比2005年降低17%,全市化学需氧量排放削减18.1%,控制在1万吨以内;二氧化硫排放量在2005年的基础上削减3.3%,控制在1.7万吨以内。经过全市上下的共同努力,“十一五”前四年成效显著,节能减排目标和时间进度“双完成”。截至到2009年底,我市单位GDP能耗累计下降14.78%,完成“十一五”节能目标下降17%的85.8%。对照2006年我市与省政府签订的目标责任书,不计新增量,我市化学需氧量削减率为47.58%,二氧化硫削减率为9.03%。今年一季度单位GDP能耗同比下降4.7%,为我市完成2010年节能减排目标和“十一五”总体目标奠定了良好基础。但实现“十一五”节能减排目标依然任务艰巨,我市今年单位GDP能耗降低2.7%,方能实现“十一五”降低17%的目标。按照目标责任书要求,如考虑新增量,“十一五”末我市化学需氧量必须控制在1万吨以内,二氧化硫控制在1.7万吨以内,2010年实现化学需氧量减排3000吨以上,二氧化硫减排300吨以上,以及30户落后产能淘汰结构减排项目、工程减排中的城镇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项目建设年内完工并投运。
    
  高劲松指出,做好节能减排工作,既是坚决贯彻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要求,更是玉溪生态市和“两型社会”建设的必然选择,是推进经济结构调整、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实现经济可持续发展的必由之路,是提高人民生活质量、维护全市各族人民长远利益的必然要求。“十一五”以来,按照国家、省的部署,全市上下统一认识,加强领导,层层建立节能减排目标责任制,完善节能减排规章制度,努力调结构、转方式,推广节能减排先进技术,加快推进重点节能减排工程项目建设,加快淘汰落后产能,开展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环评和节能评估审查,加强节能减排宣传培训,积极推进农业、建筑、商业、交通灯重点领域节能减排工作,全市节能减排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
    
  高劲松指出,目前,我市节能减排指标完成进展情况总体是好的,但必须清醒地认识到,随着节能减排工作的深入和“十一五”即将结束,全市节能减排工作仍然存在较多的困难和问题。一是实现“十一五”节能减排目标任务仍然艰巨。二是发展与节能减排的矛盾依然突出。三是政策不配套,淘汰落后产能工作难度较大。四是城镇污水处理厂项目建设进展缓慢。五是节能减排工作的认识还不到位。
    
  高劲松强调,“十一五”即将结束,时间紧迫,任务艰巨,各县区政府和市直部门要统一思想,围绕“十一五”目标,决心不动摇,工作不减弱,对照各自差距,真抓实干,坚决完成“十一五”节能减排各项目标。一要提高认识,把行动统一到国务院和省节能减排工作各项安排部署上来,把节能减排工作作为今年工作的重中之重来抓,作为一项政治任务来抓,摸清现状,找准问题,立即行动起来,打好节能减排攻坚战。二要加快产业结构调整步伐,加快资源型产业的延伸发展,加速先进装备制造业、新能源新材料产业、生物制药产业等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培育和壮大,加快工业聚集区建设,鼓励企业家走出去,营造有利于企业发展的软环境。三要建立节能减排长效机制,强化节能减排监管。四要坚决淘汰落后产能,严格执行县区政府一把手负责制,建立强有力的工作机制,保证按进度完成淘汰任务。五要推行先进技术,推进节能减排工程项目建设。六要加快污水处理厂建设速度,严格倒排工期,落实责任,不折不扣按目标要求完成建设任务并投入运营。七要继续抓好重点领域节能减排,形成全社会节能氛围。八要实行严格的节能减排工作问责机制,未完成年度和“十一五”节能减排各项目标任务的,

  将对主要领导、分管领导、相关责任人实行严厉的问责。九要加强协调配合,市直各部门要支持、指导好县区工作,加强和省级相关部门的对接、沟通,争取更大的支持和帮助。
    
  王跃对做好节能减排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市经委、市环保局、市建设局、市统计局四部门通报了节能减排工作的相关情况。
    
  市人大、市政协相关领导,各县区县区长,市、县相关部门负责人出席会议。 (记者 刘跃摄影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