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点工作通报

玉溪市人民政府关于道路交通超限超载整治工作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2010-05-26 来源:玉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9月9月8日,市政府明正彬副市长召开红塔区暨全市道路交通超限超载整治工作专题会议,对全市集中整治超限超载和交通管理等工作提出了明确的要求。截至2010年5月15日,整治工作情况如下:

  市交通局:

  1.进一步加强领导,明确重点,全面落实道路交通超限超载治理工作,建立治理超限超载长效机制。

  2.抓好宣传。各治超点加大对车主、驾驶员车辆超限超载危害性的宣传,提高思想认识。

  3.超限超载治理工作情况。2010年1—4月,全市共投入专职路政人员4177人次,路政执法专用车1280辆次,查处超限超载违法行驶车辆33999辆次,其中澄江县查处超限超载车辆18725辆、超限超载赔偿补偿金额2227600元;易门县7961辆、1020830元;红塔区4276辆、260250元;华宁县1837辆、269590元;江川县1200辆、63000元。收取的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赔补偿费按照相关规定全额上缴市级财政专户。

  市公安局:

  1.加大宣传,营造氛围。交警部门深入城区各客货运输企业,发放宣传资料30000份,播放交通安全宣传光碟1890场次。

  2.加大路面执法力度,设置多个超限超载检查点,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坚持理性、平和、文明、规范执法,对严重的超限超载和其他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一律按要求处罚。

  3.市交警大队按照相关规定和超限超载认定标准,严格《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的处罚额度,对超过统一认定标准的超限超载行为进行严厉查处。今年以来,全市公安交警部门共查处超限超载交通违法行为77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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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玉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O一O年五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