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起我市高中招生指标按比例分配到初中
从今年起,我市按省教育厅的要求,实施将市属三所高中和县区一级普通高中招生指标按一定比例分配到各初中学校的中考招生制度改革。
市属三所高中玉溪一中、玉溪民中、师院附中每校划出公费学位生招生总数(学校指令性计划)的20%-30%作为“定向择优生”分配到各县(区),同时考虑对山区县、民族自治县的倾斜照顾,适当提高比例。市属三所高中“定向择优生”计划分配到县(区)后,由各县(区)教育局根据各初中学校(含完中初中部)的毕业生人数和办学水平,定向分配到各初中学校。“定向择优生”计划具体分配方案为:红塔区、江川县、澄江县、通海县定向择优生计划=(学校指令性计划×20%÷全市报名人数之和)×户口所在县报名数。华宁县、易门县、峨山县、新平县、元江县定向择优生计划=(学校指令性计划×30%÷全市报名人数之和)×户口所在县报名数。
各县区一级普通高中学校的公费学位生招生总数划出不低于20%的比例指标,由县区教育局根据各初中学校(含完中初中部)的毕业生人数和办学水平,将“定向择优生”计划分配到各初中学校。
市教育局要求,要严把户口关、学籍关、计划关、加分关、分数关、录取关,确保各项工作顺利实施。凡没有按划片入学的考生,不得返回应划片入学的学校享受“定向择优生”政策,只能参加全市择优录取(此项规定从初中2010年起执行)。在录取计划“定向择优生”时,各县(区)教育局、各学校要公平、公正地将本校“定向择优生”选拔出来,并张榜公示,任何人不得弄虚作假,凡违反规定的将追究相关人员责任。本人户口不在玉溪市的考生,回户口所在地报考。特殊原因不能回原户口所在地报考的考生,不得填报市属高中指令性计划志愿(含全市择优生、定向择优生、特长生),只能填报择校生志愿、五年制大专、中职志愿。在外省及省内其他州(市)、县报名并参加考试的我市户口考生,不得回本市参加录取。(记者 胡贵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