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溪市城市、重点江河湖泊、水库、水电站工程防汛职责及防汛、安全管理责任人名单
为认真落实防汛行政首长负责制,把防汛工作各项职责落到实处,确保防汛安全。现依据《防洪法》、《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公布各工程防汛责任人及安全管理责任人名单,接受社会监督。其他防洪工程,请各级按属地管理原则,逐一落实防汛责任。请各责任人认真履行职责,若人事变动,责任随岗。
玉溪市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
2010年4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