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溪市人民政府落实省政府阳宗海砷污染综合治理现场会决定事项工作进展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2010-04-28
来源:玉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截至2010年4月9日,玉溪市落实省政府阳宗海砷污染综合治理现场会决定事项工作进展情况如下(楷体部分为新进展):
一、认真落实“三禁”措施
(一)投资25.57万元,解决了取阳宗海水饮用人群的饮水安全。
(二)对223户渔民的370只船进行集中停放、代管,拆除捕鱼设施,兑现给渔民348万元补助费。
(三)严格“三禁”工作制度。(四)做好沿湖群众思想工作,确保稳定。
二、在阳宗海南岸澄江县海宴村采用沉淀吸附法,开展湖体减污除砷及水质恢复试验
积极配合省级相关部门开展阳宗海水体砷污染综合治理实验,协助云南大学阳宗海水体砷污染综合治理实验小组在阳宗镇海宴村阳宗海水域开展小面积实验工作。
三、实施污染源截断工程
(一)危险化学品已处置完毕。
(二)磷石膏处置工作。投入资金400余万元,开挖截污沟1350米,平整磷石膏渣场4万平方米,对磷石膏渣场进行覆膜7.25万平方米,完成了锦业公司原堆矿场场地硬化,含砷土壤清理、磷石膏渣场排洪沟清理、周边雨水分流收集系统建设等工作;投入资金16.5万元,完成了磷石膏渣场取样钻探打孔和工程测量;投入资金16.8万元,完成了磷石膏渣毒性浸出实验及磷石膏成分分析。
(三)锦业公司厂区含砷废水的处置工作。完成了原自然雨水收集池清淤、防渗处理、回填,厂区内外清理及污水、雨水清污分流等工程;投入资金80余万元,委托国清环保公司及时开展泉眼点围堰、应急降砷处理试验,但效果不理想;委托云南大学对锦业公司内含砷废水进行3次应急降砷处理,委托玉溪市环境监测站对处理情况进行适时监测,通过监测数据表明,使用三氯化铁降砷效果较好,但在降砷的同时也产生了大量的酸;对锦业公司厂区外围原洗矿坑中的废水进行降砷除砷处理,处理达标后排放。2010年年初,阳宗镇出资19万元,完成了锦业公司厂区外围洗矿坑回填复耕工程,将约150吨底泥转运到锦业公司仓库堆存。委托省环科院开展可研、环评及项目申报等前期工作,目前《阳宗海砷污染源综合治理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通过了省发改委、省环保厅评审,现可研正处于修改完善阶段,待立项审批。
(四)泉涌点高含砷水及含砷湖水进行处置工作。在锦业公司取水口、3号泉涌点完成了100米沙袋围堰;澄江县拟定了实施阳宗海3号泉眼点应急围隔工程措施:一是对3号泉眼点及阳宗海水下降后附近新发现的两处泉眼点用混凝土浇灌围隔的方式进行围隔处理,以实现泉眼出水与湖水分隔,阻断含砷泉水向湖体扩散,在围隔内同时完成了1个64 m3的含砷泉水收集池,2个32 m3的含砷泉水处理池。二是对3号泉眼点原沙袋围堰及淤泥进行清运,沙袋、淤泥运至锦业公司仓库封存,等待进一步处理。三是对围隔内含砷泉水进行降砷除砷处理。由云南大学提供药品和技术,由阳宗镇派专人负责处理和监管,处理后的水经玉溪市环境监测站监测,砷含量均未检测出。
(五)积极推进污染源和污染隐患的综合治理。2010年1月13日,澂江县环境保护局、云南省环境科学研究院(文本编制单位)、银发集团(水处理中标单位)在云南省环科院会议室召开了阳宗海砷污染源综合治理文本编制工作协调会。2010年2月24日,云南省有色金属及制品质量监督检验站对锦业公司内污泥、污染表土,做出了分析检验报告。检验数据表明,大部分样品砷含量均超标。省环科院将进一步对部分样品做毒性浸出实验。省环科院对样品做了毒性浸出实验,对磷石膏综合利用处置厂址进行多方比选,3月中旬,磷石膏综合利用厂址选在大板桥东骏水泥厂内,现正与规划部门联系开展规划论证等前期工作。
四、存在的问题
一是目前正在实施《澂江县关于阳宗海水污染事件切断污染源的应急工作方案》、《云南锦业工贸有限公司砷污染截断紧急处置方案》等处在边实施、边完善、边研究的状态,实施过程中有关专家意见不统一、措施不具体、操作难度大。
二是《阳宗海砷污染源综合治理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正处于修改完善待上报审批阶段,环评处于编制阶段,文本编制时间长,工程实施缺乏项目支撑。项目概算需建设及运行资金1.5亿元,资金无来源,无法监管核算和组织实施。
联系单位:玉溪市人民政府督查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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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O一O年四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