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点工作通报

玉溪市元旦、春节期间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专项检查工作开展情况通报

发布时间:2010-03-10 来源:玉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为认真贯彻落实《云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专项检查的通知》(云安办〔2009〕61号)、《玉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加强元旦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玉政办电〔2009〕316号)要求,市安委会下发了《玉溪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专项检查的通知》(玉安发〔2009〕26号)文件,对全市元旦、春节期间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进行了全面的安排部署。从2009年12月20日开始到2010年2月23日,全市各县区和市直相关部门按照省、市文件要求,积极开展危险化学品隐患排查和专项整治行动。

  一、检查基本情况

  元旦、春节期间,全市共对643户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含加油站)、运输、剧毒品存储、使用单位进行检查。排查一般安全隐患562条,当场责令整改326条,限期整改61条;填写现场检查记录126份,责令整改指令书47份;出动检查人员4142人次,出动检查车辆724辆次。

  (一)高度重视、周密部署

  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元旦、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在2010年1月26日召开的全市安全生产工作会议上,市安委会主任、副市长王跃和市安委会副主任、市安监局局长方玉明同志在对今年全市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安排部署的同时,对如何重点抓好春节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提出了工作要求。根据省、市安委会通知要求,各县区和市直有关部门积极制定工作方案,成立专项检查领导小组,对专项检查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二)突出重点,认真开展危化品检查

  元旦、春节期间全市危险化学品安全检查的重点是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和使用、运输单位。市县区安监、质监、交通、公安机关等部门依据各自职能职责,立足于“治大隐患,防大事故”,督促企业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通过采取企业自查、部门督查的方式,及时发现并消除了一批安全隐患。

  安监系统:按照监管职责,市安监局在认真指导各县区安监局做好元旦、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同时,2010年1月9日至2月6日,由市局领导带队,分别对峨山县、澄江县、易门县和华宁县的云南玉溪源天生物能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玉交集团易门加油站等6户生产经营单位进行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整改。红塔区在企业自查,乡镇、街道办事处检查的基础上,2010年1月5日至1月7日,区政府分管副区长普云辉带领区安监局相关监管人员对云南省玉溪天山化工有限公司等5户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进行督查。峨山县安监局成立由分管副局长为组长,相关监管科室成员为组员的检查组,对辖区内涉及合成氨工艺的云南玉溪银河化工有限公司等危化品生产企业进行检查。此次危化品专项检查和元旦、春节期间安全检查,全市安监系统共对488户企业进行检查,查出一般隐患361条,当场整改297条,限期整改54条,填写现场检查记录126份,整改通知书47份,出动检查人员215人次,车辆112辆次。

  公安系统:公安治安部门结合“两节两会”安全保卫工作,于2009年12月底至2010年2月中旬,对全市剧毒化学品准购、运输、存储、使用环节的安全管理工作进行了一次全面细致的专项安全检查,在整个专项行动中,市公安局治安支队出动警力24人次、警车12辆次,共检查剧毒化学品生产、使用单位35家,发现安全隐患36起,当场整改29起,限期整改7起;红塔区公安分局收缴剧毒物品氯化汞1871.5克。公安交警部门组织各县区对辖区内生产、运输剧毒危险化学品和危险化学品的企业进行一次全面交通安全大检查。一是补充,增设了15块标牌不全、标线不清的标志牌。二是各县区交警大队对从事剧毒危险化学品公路运输的7家62辆车续签了责任状。专项检查期间全市共出动警力3683人次,出动警车523辆次,检查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含剧毒运输车)891辆次,查处交通违法行为52起。

  质监系统:玉溪市质监局召开专门会议,制订了专项检查的方案、步骤和实施方案,并以玉质监局发〔2009〕65号下发了此次专项检查方案。全市质监系统共组织12个执法检查组,出动人员220人次,出动车辆77辆次,检查企业120家,检查设备168台,检查气瓶15491只,查出隐患165条,下达《特种设备安全检查指令书》60份。

  二、存在的问题及下一步工作措施

  (一)存在的问题

  1、部分企业安全意识淡薄,安全机构、安全制度和安全管理台账未完全建立健全;

  2、部分企业从业人员未按照相关安全制度进行操作、作业;

  3、部分企业从业人员培训教育不到位;

  4、部分企业生产、经营场所存在不按要求放置物品、杂物乱堆乱放、电气线老化、乱拉乱扯现象;

  5、部分企业安全设施不健全、从业人员防护用品购买发放和佩戴不符合要求;

  6、部分企业安全设施超期未检。

  (二)下一步工作措施

  1、进一步加强对危化品企业的安全监管,重点落实企业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大对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的培训力度。

  2、不断督促企业建立健全相关的安全管理机构和安全制度。制定和实施企业安全管理台账制度,规范企业内部安全生产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

  3、继续深入贯彻“安全生产年”和“三项行动”,强化与有关监管职能部门联合检查和执法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