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点工作通报

玉溪市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2010年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的情况通报

发布时间:2010-03-08 来源:玉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为贯彻落实好《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2010年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中办发电〔2009〕28号)精神,着力解决好元旦、春节期间的各项民生问题,市政府对各县区、市直各有关部门的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督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各县区、市直各有关部门根据上级相关文件精神,制定了做好2010年元旦、春节期间相关的工作方案,进一步加强领导,切实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紧迫、最直接的利益问题。

  一是加大救济工作力度,及时发放救济款物,妥善安排好贫困群众的生产生活。全市落实救灾救济资金428.44万元,救助46023人。其中,中央冬春荒补助资金300.45万元,市级财政资金57.92万元,县区财政资金30万元,社会捐赠资金6.90万元,历年结余救灾救济专项资金33.17万元。坚持不懈地抓好抗灾救灾工作,妥善安排灾区、贫困地区群众生产生活。及时发放救灾粮813吨,救助24657人;衣服9977套,救助9977人;被子(毯子)6614床,救助7522人;饮水困难资金20万元,救助3526人;因灾致病资金3.49万元, 救助44人;帮助民房恢复重建297户,补助资金46.52万元。安排因灾生活困难救助补助资金700万元,安排救灾粮补助款56万元,解决7万多因灾生活困难群众的基本口粮和保暖问题。认真做好城乡低保等社会救助工作,确保常态下的社会救助对象得到按时按量救助。除按规定发放城乡最低生活保障金、优抚安置保障金、五保供养等费外,对城乡低保边缘群众发放临时救助资金962万元,发放农村低保对象春节慰问资金165.45万元,对农村低保对象每人发给春节慰问金50元。

  二是多方面、多渠道筹集资金,确保各项社会保障资金足额到位。全市参加企业养老保险企业达2267户,城镇个体工商户、灵活就业人员41285户,参保从业人员105926人,离退休人员27800人,组织收缴基本老保险费51329万元,支付养老金42229万元,确保企业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按时完成27000名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调整工作,月增资296.17万元,人均增资110元,确保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按调整后的新标准足额发放。全市企业参加工伤保险人数9.76万人,收缴工伤保险费基金2331万元,支付工伤保险费用2449万元。全市企业参加生育保险人数6.28万人,收缴生育保险费基金1353万元,支付生育保险费用1128万元。全市收缴被征地农民社保安置补助费9600万元,其中:市县区政府补贴达3000万元,被征地农民参保11430人,切实解决了失地农民的后顾之忧。市级财政安排企业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和春节慰问经费93.4万元,企业退休人员社会管理服务工作在全省率先实施,得到了企业离退休人员的好评。

  三是加大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力度,依法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加强《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宣传,采取日常巡查、举报投诉专查、专项检查、执法年审等有效方式维护企业职工和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对8933户用人单位进行了执法年审,督促补签劳动合同3.53万份,劳动合同签订率达到98.52%;清退风险抵押金28.1万元;清退童工5人;取缔非法职业介绍组织2户;追发劳动者工资1502.12万元;共处理劳动争议案件314件,依法维护包括流动就业人员在内的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若干意见》等文件精神,规范劳动用工行为,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公安等相关部门按照国家和省的统一部署,2009年11月15日至2010年2月1日期间,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活动。检查用人单位941户,涉及职工6.54万人,其中农民工5.25万人;发生拖欠工资单位58户,涉及劳动者1587人、金额961.5万元,其中农民工1555人;现已补发工资569万元,其中责令支付农民工工资555.3万元,其余部分已责令限期整改并将跟踪检查。

  四是高度关注困难企业和农村、城镇低收入群体,切实解决生产生活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目前,我市共有孤残儿童33名,全都寄养在夕阳红敬老院。春节来临前,市区两级对33名孤残儿童进行了慰问,市级慰问每人100元现金,区级慰问每人50元的食品;对五保老人,市级每人发放50元的慰问金,各县区开展了不同形式的走访慰问活动。

  2009年,全市投入就业扶持资金3732.9万元,确保各项就业政策扶持资金落实到位。对150户符合条件的困难企业给予社会保险补贴、岗位补贴和转岗培训补贴1561.24万元,稳定困难企业就业岗位12121个。发放“贷免扶补”小额贷款12439万元。安排小额担保贷款专项贴息资金30万元。发放创业促就业小额担保贷款15918万元,享受人员3799人。为4033名失业人员足额发放失业保险待遇993.76万元,确保了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开发公益性岗位3025个,优先安置零就业家庭人员、“4050”人员、连续失业1年以上的高校毕业生等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同时,为安排在公益性岗位上的就业困难人员发放岗位补贴183.1万元,发放社会保险补贴351.11万元。开展培训提升就业,全年开展职业技能培训3271人,创业培训1769人,培训后创业成功率达90%。组织93场专场招聘会,提供岗位19230个,达成意向性就业协议6840人,为25340人次提供免费职业介绍服务。

  加大库区移民的扶持力度。发放后期扶持补助资金1148.1万元,受益人员19218人;实施后期扶持项目24个,完成投资277万元。


  联系单位:玉溪市人民政府督查室
  联系电话:0877—2038600  电子邮箱:yxdcs512@163.com



                     玉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O一O年三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