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点工作通报

二○○九年玉溪市住房公积金制度执行情况公报

发布时间:2010-02-25 来源:玉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9年以来,玉溪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玉溪市委、市政府的领导及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的正确决策下,认真贯彻执行《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始终坚持“管委会决策、中心运作、银行专户、财政监督”的管理原则,较好地完成了2009年的各项工作目标和任务。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三十二条规定,现将2009年全市住房公积金制度执行情况公报如下:
  
  一、住房公积金缴存情况
  
  2009年全市住房公积金归集保持稳定增长,平均应缴职工人数104202人,平均实缴人数86457人,缴交率为82.97%。住房公积金缴交比例在5%~15%,大部分单位缴存比例在10%。今年共缴存住房公积金84637万元,比上年增长6.02%,截至年末,全市住房公积金累计缴存总额572549万元,累计支取总额321158万元,累计缴存余额251391万元,比上年增长6.22%。
  
  二、住房公积金提取情况
  
  今年全市共计22652人提取住房公积金69908万元,其中:职工购建房支取44908万元,偿还个人住房贷款本息支取17890万元,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规定比例支取12万元,离退休支取3424万元,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支取1014万元,户口迁出所在市县支取2162万元,职工死亡支取258万元,其他原因支取240万元。
  
  三、住房公积金使用情况
  
  (一)住房公积金贷款发放与回收情况
  
  近年来,我市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力度不断加强,贷款的审批制度不断完善,贷后管理措施到位,个人住房贷款的营运情况保持良好态势。今年,全市共向4578户职工发放住房贷款88093万元,比上年增长99.22%。截至年末,存量贷款12251笔,个人贷款余额157785万元,存贷比率62.76%,比上年增长18.18个百分点。逾期贷款51万元,逾期率0.03%,比上年降低0.04个百分点。
  
  (二)截至年末,非个人住房贷款余额2773万元,住房公积金存款90833万元。
  
  四、增值收益及增值收益分配情况
  
  玉溪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确保资金安全、完整和专项使用的前提下,实现了住房公积金的保值增值。2009年全市取得住房公积金业务收入7784.71万元,业务支出3423.30万元,实现增值收益4361.41万元,比上年增长68.70%。根据《住房公积金财务管理办法》,按增值收益的60%分配贷款风险准备金2616.85万元,按30%分配管理费用1308.42万元,按10%分配廉租住房建设补充资金436.14万元。
  
  玉溪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属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分配的管理费用和廉租住房建设补充资金按市财政收支两条线预算管理规定全额上缴财政,单位所需人员经费、公用经费由市财政按事业单位预算管理制度核拨。
  
  


                       玉溪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二○一○年二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