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点工作通报

一月份玉溪市征收排污费300万元

发布时间:2010-02-23 来源:玉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今年1月,全市环境监察部门按照抓早、抓细、抓实的要求,认真抓紧排污费征收工作,全市共征收排污费300.9万元,完成年度计划的23.15%,比上年同期增1.4倍。
  
  环保部门强化排污申报和排污费征收提醒制度,去年11月,市环境监察支队就发出《关于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和规范2010年度排污申报登记工作的通知》,对申报表的使用、填写、佐证材料及申报数据的审核、时限、排污量核定方法等方面作了规定和要求,提前开展排污费申报工作。采取电话通知、入户座谈等方法,提醒企业法人严格执行排污费征收规定和政策,注意排污申报事项及排污费征收额和期限,防止申报过程中出现漏报、少报、逾期不申报及排污费不按规定时间、数额缴纳等现象。同时,环保部门进一步强化环保法律法规政策宣传教育,通过采取召集重点企业负责人座谈、深入企业开展环保法规宣传活动等形式,提高企业的环境意识,提高企业缴纳排污费的自觉性。
  
  此外,环保部门还强化排污费征收公告制度,在对企业送达排污费缴纳通知书的同时,及时把征收依据、征收标准、征收程序、缴费方式等内容予以公开,接受社会监督,杜绝协议收费、人情收费和随意减免排污费现象,优化排污费征收环境,确保排污费足额征收。(记者  李智林  通讯员  秦世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