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点工作通报

2009年抚仙湖保护十个关键词

发布时间:2010-01-28 来源:玉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自2007年4月28日举行首次抗浪鱼集中放流活动以来,经过连续三年的实施,抚仙湖抗浪鱼种群数量在逐渐恢复。 


   
    向游客发放资料,呼唤更多的人都参与到抚仙湖保护行列中来。 

 
   
    沿湖一些违法施工的建筑物被强行拆除 


   
    设立监督岗为澄江县抚仙湖管理局2009年重要工作。  

 
  2009年,在市委、市政府领导下,我市抚仙湖治理和保护工作紧紧围绕“科学治湖、保护优先、创新思路、谋划全局、服务基层”的思路有条不紊地展开。市抚仙湖管理局坚定不移地贯彻落实生态立市战略,以推进抚仙湖科学保护治理为主线,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认真执行《云南省抚仙湖保护条例》,全面贯彻实施《抚仙湖流域水环境保护与水污染防治规划》,齐心合力,确保抚仙湖I类水质。
    
  回眸2009年,多年来我市抚仙湖治理和保护的许多行之有效的经验和做法,以制度的形式被固定并加以推广运用,成为正在探索中的长效管理机制的有机组成部分;同时,以湖泊正式进入科学保护为标志,抚仙湖治理与保护进入了一个历史新阶段。让我们通过十个关键词,来铭记2009年抚仙湖治理与保护的历史轨迹。

  ★科学保护
    
  2009年,由市政府组织编制的《抚仙湖流域水环境保护与水污染防治规划》通过编制和评审论证后报请省政府审批,经多方征求省级相关部门意见后,获准开始正式实施。
    
  按照规划,整个抚仙湖径流区划分为7个污染防治区,分三个阶段实施,近期(2008-2012年)为控制主要污染源,遏制水质下降趋势,总体保持Ⅰ类水质;中期(2013-2017年)为实现流域产业结构调整,全面保持Ⅰ类水质;远期(全程)目标(2018-2027年)为削减污染排放,入湖总量不超过抚仙湖水环境承载力,稳定保持Ⅰ类水质。省政府要求将三个阶段实施的目标任务纳入抚仙湖保护“十二五”、“十三五”规划,制定年度目标,进行定期考核,建立多元化的投入机制,严格执行《云南省抚仙湖保护条例》,加大环境执法和监管力度,确保抚仙湖长期稳定保持Ⅰ类水质。
    
  一年中,按照规划所确立的治理和保护措施,一系列的工程和非工程性项目在沿湖地区陆续实施。

  ★项目申报
    
  根据《规划》提出的保护治理理念和思路,市抚仙湖管理局结合湖泊保护治理重点和当前工作的需要,完成抚仙湖湖滨缓冲带生态建设工程、抚仙湖山冲河主要河流水污染治理与清水产流机制修复工程、抚仙湖东大河流域主要河流水污染治理与清水产流机制修复工程三个旨在解决入湖污染严重、流域环境影响较大的项目申报工作,争取省、国家的支持。
    
  在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完成后,由省发改委主持,邀请中国工程院刘鸿亮、金鉴明、蔡道基院士及省、市专家组成评审组进行评审,通过评审,重点协调相关部门完成了项目报告书的环境评价影响报告、水土保持方案、土地预审报告等相关手续,并由省发改委审批立项,转报国家发改委和国家环保部。
    
  项目上报后,市抚仙湖管理局邀请省发改委、省环保厅多次到国家发改委和环保部汇报工作,争取将三个项目列入国家“十二五”水污染防治规划,使抚仙湖纳入国家保护和治理层面。

  ★规划编制
    
  在中国环境科学院和中国环境科学学会的倾力支持下,完成《抚仙湖——星云湖流域产业结构调整规划》和《星云湖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的编制和评审工作,使之成为保护治理两湖流域的重要纲领性文件。随后,由省发改委和省环保厅主持,邀请中国工程院刘鸿亮、蔡道基院士和省级专家对规划文本进行评审。评审组对规划文本给予高度评价,认为两个规划能基于生态保护和社会经济发展统筹兼顾的战略层面来谋划湖泊治理,在中国湖泊保护治理史上是一次创新,对两湖的保护治理具有深远意义。
    
  通过半年的努力,由中国环境科学学会组织编制的《杞麓湖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已经完成了初稿的编制工作,并开始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和建议。

  ★清水产流
    
  湖泊保护“清水产流修复”技术是国内湖泊保护首席专家金相灿教授在抚仙湖开展科学研究并提炼出来的一套先进湖泊保护科技理念,是针对抚仙湖贫营养湖泊特征提出的有针对性的保护治理技术。目前,这项技术的实施方案编制工作已经完成。

  ★渔政执法
    
  渔政执法一直是抚仙湖执法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2009年以来,在推进综合执法的同时,建立了以渔政执法为主导的执法体系。一年来共出动渔政执法艇570多艘次、执法车280多辆次、执法人员3420多人次,查处渔政违法案件160多件,罚款27.1万元,有力打击和震慑了违规偷捕和破坏渔业资源的行为,维护了广大渔民群众的合法利益,树立了抚仙湖执法队伍的整体形象,推进了综合执法工作的开展。   

  ★专项整治
    
  市抚仙湖管理局与市公安局环保分局联合,开展了为期两个月的抚仙湖环保专项整治行动,整治在抚仙湖一级保护区内洗刷生产、生活用具,破坏和污染生态环境的违法行为。
    
  行动期间,全市共出动执法人员184人次,出动执法车和执法艇44辆艘次,发放宣传资料2000多份,现场教育、制止各种不文明和违规行为100余起。联合行动改进了以往联合执法存在的问题,加大了执法力量,取得了极大成效,改善了孤山风景区脏乱差的景区格局,共查办污染环境案件35起,罚款3150元。
    
  通过这次专项整治,沿湖群众、游客保护抚仙湖的意识得到进一步增强,有效遏制了抚仙湖水域内洗刷生产、生活用具的陋习。

  ★项目审批
    
  根据“部分禁控、高起点建设、保护优先”的抚仙湖保护原则,加强项目审批管理。市抚仙湖管理局去年共受理建设项目11个,按照相关程序上报审批8项,未批准的3个项目已经将意见反馈上报单位。根据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有关精神,已经撤销了审批机构。就如何对抚仙湖的项目进行审批,市抚仙湖管理局已同市政府法制办实现对接,以便更有效地履行好审批监督和管理职责。

  ★万人签名
    
  “8·26”抚仙湖保护活动日是宣传抚仙湖保护的重大节日。利用为了纪念抚仙湖取缔机动船艇而设立的节日,市抚仙湖管理局邀请省人大、省政协领导到会指导,市政府对一年来抚仙湖保护工作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单位和优秀个人进行表彰,全面总结了抚仙湖保护治理的成绩。开展植树活动和万人签名活动,以唤起广大群众对抚仙湖保护的认识,从而为抚仙湖保护治理奠定更广泛的群众基础。

  ★环境资源保护费
    
  为加强抚仙湖保护治理工作,多渠道筹集资金,在完成征收方案上报省政府的基础上,由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牵头到抚仙湖实地开展调研工作,目前,省政府已经批准立项,市抚仙湖管理局相继完成了后续的各项准备工作,争取从2010年起开征环境资源保护费。
    
  征收抚仙湖环境资源保护费,主要是唤起全民保护抚仙湖的意识,缓解抚仙湖保护治理资金严重不足的压力。抚仙湖资源保护费,按照谁使用谁付费的原则征收,所征收费用将用于抚仙湖的保护治理和抚仙湖流域的生态补偿。

  ★信息公开
    
  为了更好地推进抚仙湖依法保护,市抚仙湖管理局推行政务公开,完善了玉溪市抚仙湖管理局政务信息公开网站,成立了“四项制度”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实施方案。全年共组织重大决策听证一次,参加市政府纠风办和广播电台组织的热线节目,现场答复听众对单位工作的意见和要求。设置政务信息公示栏2块,及时公示财务管理、干部考核和抚仙湖保护治理的重大决策信息。

  数字·亮点

  亮点一:抗浪鱼产鱼产量800余公斤
    
  在省农业厅及相关部门的全力支持下,组织抗浪鱼增殖放流行动,投放4至6厘米规格的鱼苗102.6万尾,促进抗浪鱼种群的恢复,抗浪鱼产量逐年增加,年产量达到800余公斤,较上年增加35%。
    
  连续三年的增殖放流初见成效,抚仙湖抗浪鱼种群数量在缓慢回升。

  亮点二:捕鱼证降至200元
    
  由于银鱼价格下滑,渔民没有更大的利润,捕捞的积极性不高,市抚仙湖管理局以“群众得实惠”为理念,大幅调整捕捞证收费标准,由原来的每证300元调至每证200元,降幅达到33%,使渔民群众得到更大的实惠。

  亮点三:收取水资源费25.66万元
    
  根据2008年水资源费调整的规定,市抚仙湖管理局严格执行新的资费标准,针对征收难度大,征收对象存在抵触情绪的实际,一方面做好宣传和教育工作,完善水资源费征收管理规章制度,减少不必要的缴费办理手续,方便群众缴费;另一方面加强对用水单位的管理,对湖区水事活动进行监督、检查,依法查处各种违法取用水资源行为。全年共征收水资源费25.66万元,查处违法取水案件5起,收缴罚款1200元,调解水事纠纷一起。通过近两年的努力,水政管理以水资源费征收为核心逐步实现制度化管理,并实施水事调解和水政执法,逐步规范水政管理工作。
    
  通过价格杠杆,对抚仙湖取水用水进行宏观调控。

  亮点四:清运垃圾23000余吨
    
  全年共出动清扫、监督人员32000多人次,出动垃圾清运车2620多车次,在抚仙湖沿湖清运垃圾23000多吨。市抚仙湖管理局在沿湖周边村庄推广海境卫生管理经验,在澄江县开展“十里环境卫生监督岗”示范工作,将环卫区域进行合理分段划片,定员定岗,责任到人。通过建立监督岗制度,环卫区域卫生状况明显改善,入湖河道和村落垃圾收集、清运做到两日一清,消灭了湖岸垃圾堆积现象。

  亮点五:水上救援86人
    
  在孤山景区新增一艘救生艇,增强救援力量,实现了救援范围的全面覆盖。与市安监局、旅游局一道督促落实安全措施,组织实施“三项行动”,排查安全隐患,建立24小时值班制度,做好节假日水上安全巡查工作,确保安全生产。全年共出动安全执法检查人员500多人次,出动执法车、执法艇120多辆艘次,处置水上安全事故15起,救助水上涉险游客86人,有力维护了水上安全生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