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点工作通报

玉溪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情况通报之一

发布时间:2010-01-28 来源:玉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9年12月14日,市委、市政府召开玉溪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攻坚动员大会,安排部署了相关工作,市政府和红塔区政府、市直各责任部门签订了目标责任书,明确了各责任单位的职能职责。现将全市开展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进展情况通报如下:

  一、加强领导,建立创卫工作机构。市委、市政府领导高度重视创卫工作,把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和目标管理内容,组建工作机构,从市直相关部门抽调10余名业务强的工作人员充实到市“创卫”办和市爱卫办,落实了机构、人员、经费和任务。各责任单位也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明确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理领导具体抓,形成了“分工明确、责任到人、相互协作”的工作机制,为创建国家卫生城市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障。

  二、广泛宣传,营造创卫良好氛围。市直相关责任单位,充分利用宣传橱窗、户外公益广告、有线广播、公共视频、发放宣传单、悬挂标语等多种形式,广泛开展“创卫” 宣传活动,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做到了“创卫”工作家喻户晓、深入人心。红塔区设置“文明城市创建”专栏,印制发放文明城市创建倡议书及宣传单5万余份、宣传海报1万份和《市民文明手册》2万册;市委宣传部组织了相关宣传活动;市妇联、市总工会、市经委、市粮食局、市教育局、市文化局、市旅游局和玉溪军分区等单位结合自身的工作性质和特点采取多种形式宣传发动工作,动员广大干部、妇女、职工、青年、学生、文化经营户、游客和驻玉军警部队,积极参与“创卫”工作;市广电局采播相关创卫新闻50余条,并在黄金时段每天3次滚动播出相关公益广告。

  三、精心组织,认真开展创卫工作。各责任单位严格按照国家卫生城市标准积极开展工作,根据目标责任书的要求,制定相应的工作计划,细化目标责任,分解工作任务,精心组织实施。

  红塔区各街道、社区开展社区环境卫生综合整治,集中整治违法违规建筑和非法广告,取缔流动摊点、店外经营,强力消除卫生死角;各乡镇、村委会实施村庄清洁行动,努力提高乡村生态文明;同时,积极开展交通秩序整治,加强交通安全设施的建设和维护。高新区管委会做好环境卫生清扫保洁工作及市容市貌监察维护工作,完善市政设施建设,基本完成了抚仙路路面修复和科技广场(公园)建设。

  市卫生局抓好阶段性工作,做好资料建档,层层分解任务,逐一落实健康教育、公共场所和生活饮用水卫生、食品卫生、传染病防治、病媒生物防制等五大项工作。

  市建设局拟订了中心城区生活垃圾、粪便无害化处理临时处置方案。

  市规划局编制完成了《玉溪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暂行规定》,并于2009年11月20日施行,同时,停止中心城区范围内临时建设审批,并加大批后监管力度。

  市公安局渠化临时停车泊位1372个、增设3个交通信号灯、对珊瑚路和三角公园前的凤凰路实施中间隔离,并对东风中路(凤凰路至红塔大道)通信进行调整,维修交通信号灯,共对路面施划标线46278米,安装交通标志16块。

  市水利局加强对东风水库饮用水源地的卫生防护和水质监测工作,检查了水产品各项指标,未发现超标现象。

  市工商局、市商务局和市文化局分别深入集贸市场和文化市场进行调研,研究市场创卫达标工作。

  市林业局开展禁止野生动物销售专项行动,重点在农贸市场和主要酒店、宾馆、饭店等餐饮店,严密监控野生动物销售,并在水源林区实施造林和封山育林,增加水涵养能力。

  市旅游局对A 级旅游景区和星级酒店的食品卫生安全、设施设备、除四害工作进行检查,并对A级旅游景区外的美化、绿化环境进行整治。

  市粮食局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并发动干部职工开展除“四害”活动,做好粮油及制品质量安全卫生。

  市经委建立了企业创卫网络及联系人员,制订了2010年健康教育计划。

  市发改委将创建国家卫生城市、除害防病的卫生基本建设纳入我市2010年国民经济社会发展计划草案,并把创卫相关工作纳入即将编制的“十二五”规划。

  市财政局划拨了第一笔创卫工作经费200万元。

  玉溪军分区加大营区环境综合治理力度,创建文明卫生军营,加强疾病防控,开展“禁烟控酒”活动和除“四害”活动,强化食堂监督和管理,不断加强食品卫生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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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O一O年一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