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点工作通报

玉溪市司法局2009年度工作目标考核情况通报

发布时间:2010-01-19 来源:玉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根据2009年初下发的工作目标考核办法的要求,市局于2009年底对各县区、机关各科室各项工作的完成情况进行了全面考核,现将考核情况通报如下:

  一、县区考核情况

  元江县司法局:司法所配套资金未落实扣3分,考核分97分,普法工作有创新,加5分,总分102分。

  通海县司法局:司法所配套资金未落实扣3分,考核分97分,宣传工作有创新加5分,总分102分。

  峨山县司法局:省厅办公室刊物采用未达标扣2分,部分公证办证程序违规扣1.5分,考核分96.5分,普法、依法治理档案规范加5分,总分101.5分。

  新平县司法局:省厅办公室刊物采用未达标扣2分,玉溪司法信息未完成扣2分,考核分96分,人民调解工作突出加5分,总分101分。

  红塔区司法局:依法治市简报采用率未达标扣2分,省厅办公室刊物采用未达标扣2分,公证出现错证扣2分,考核分94分,率先制定了社区矫正成员单位职责、法律援助、调解案件以案定补工作突出加5分,总分99分。

  江川县司法局:省级信息刊物未达标扣2分,省厅办公室信息刊物未达标扣2分,依法治市简报采用率未达标扣2分,考核分94分,烤烟种植收购、抚仙湖保护法制宣传工作突出加5分,总分99分。

  易门县司法局:司法所建设配套资金未落实扣3分,考核分97分。

  澄江县司法局:依法治市简报未完成任务扣2分,公证出现错证扣2分,迟报公证机构执业档案材料扣1分,考核分95分。

  华宁县司法局:司法所建设配套资金未落实扣3分,省厅办公室刊物采用未达标扣2分,考核分95分。

  二、市局各科室考核情况

  法制宣传教育科:信息未达标一项扣3分,考核分72分,联系县区得分24.3分,总分96.30分。

  监察室:信息未达标一项扣3分,考核分72分,联系县区得分23.4分,总分95.80分。

  办公室:做好上情下达、下情上报出现失误两次扣4分,考核分71分,联系县区得分23.8分,总分94.80分。

  公证工作管理科:信息采用率未达标两项扣6分,考核分69分,联系县区得分25.5分,总分94.50分。

  基层工作管理科:信息采用未达标两项扣6分,考核分69分,联系县区得分24.8分,总分93.80分。

  监狱管理科:信息采用未达标三项扣9分,考核分66分,联系县区得分25.4分,总分91.40分。

  律师工作管理科:信息采用未达标四项扣12分,考核分63分,联系县区得分25.3分,总分88.30分。

  政治部:信息采用率未达标五项扣15分,联系县区得分25.5分,总分85.50分。

  仲裁委:信息采用率未达标五项扣17分,考核分83分。

  法律援助中心:信息采用率未达标五项扣17分,联系县区得分24.8分,总分82.80分。

  三、考核等次

  按照2009年度工作目标考核办法(玉司发〔2009〕4、5号文件)规定,经局务会、局长办公会议审核,确定:

  一等奖:元江县司法局、通海县司法局、峨山县司法局、新平县司法局、红塔区司法局、江川县司法局、易门县司法局、澄江县司法局、华宁县司法局,市局宣传科、监察室。

  二等奖:市局办公室、公证工作管理科、基层工作管理科、监狱管理科。

  三等奖:市局律师工作管理科、政治部。



                     玉溪市司法局


                  二○一○年一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