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我市家电汽车下乡工作成效显著
发布时间:2010-01-14
来源:玉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9年3月7日,云南省家电下乡启动仪式在玉溪隆重举行,正式拉开云南省家电下乡工作序幕。我市从2009年3月8日起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家电、摩托车下乡推广工作。自启动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下,各级相关部门的协调、配合下,家电、汽车摩托车下乡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全市共销售各类家电产品54673台(件)、汽车摩托车40948辆,实现销售额56390万元(销售家电10078万元、汽车摩托46312万元),兑现补贴5329 万元(家电1203 万元、汽车摩托4126万元)。
一、主要做法
(一)领导高度重视,精心安排部署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扩大农村消费、提高农民生活水平、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有关精神,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精心部署,扎实有效地开展家电下乡推广工作。并将此项工作列为2009年市委、市政府重点工作之一,专门成立了由分管副市长任组长,市财政局、商务局、经委、质监局、工商局、国税局、公安局、供销社等为成员单位的家电下乡推广工作领导小组;在市商务局设立领导小组办公室,确定专人负责此项工作。各县(区)也相继成立了领导机构,明确责任,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市政府领导不定期主持召开联席会议,专门研究、协调、解决家电下乡工作中反映出的问题;省、市财政分管领导不定期深入到县区财政、财政所,现场了解、协调、解决基层单位反映出的技术操作问题,为我市开展家电、汽车摩托车下乡工作创造了条件。
(二)部门协调配合,措施得力
1.家电、汽车摩托车下乡是继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建设之后又一项惠民工程,对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起着重要的拉动作用。为建立健全适合我市农村消费特点的家电、汽车摩托车流通服务体系,全力做好家电、汽车摩托车下乡宣传、销售、兑付等各项工作,市政府及时制定下发了《玉溪市家电下乡工作实施方案》,财政和商务部门也分别制定了补贴资金管理和网点备案管理的具体规定,其它相关部门也根据各自职责在政府统一协调下稳步推进此项工作。
2.全面启动家电下乡推广工作,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家电下乡推广工作实施以来,各县区相继举行了家电下乡推广工作启动仪式,商务、财政等部门领导宣读了家电下乡工作实施方案,并对家电下乡运作中的财政补贴政策进行了详细解释,中标企业、销售网点企业代表也都纷纷做了表态发言。启动仪式的成功举行,为家电下乡推广工作顺利开展营造了良好的社会氛围。
3.强化监督管理,确保家电下乡工作落到实处
我市各级财政主管部门加大对补贴兑付点的监督管理,确保补贴兑现工作井然有序。一是明确了资金兑付的有效落实是整项工作的核心,要求各级财政负责兑付的办公室门上要张贴“家电汽车摩托车下乡补贴兑付办公室”的标牌,工作人员要加班加点、延长工作时间,以方便农民兑付,提高兑付率。财政所制定了严明又快捷的措施,确保所有购买下乡产品的农民在第一时间拿到财政补贴资金。二是及时设立了家电、汽车摩托车下乡补贴资金专户,对补贴资金实行专账核算,专款专用,封闭运行,定期对乡镇财政所进行业务检查,督促乡镇财政所按照政策规定及时兑付补贴资金,加强补贴资金的财务管理,确保补贴资金专款专用,安全及时兑付;三是加强财政部门与县农村信用联社协作,签订补贴资金代发协议,确保资金安全。
4.补贴资金及时到位,保障推广工作有序进行
自2009年3月份家电、汽车摩托车下乡推广工作全面启动以来,我市家电、汽车摩托车下乡财政补贴到位资金6901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补助资金5741万元,省级财政配套资金1160万元),已全部由玉溪市财政局分批下拨到各县(区)财政部门,补贴资金及时到位,保证了我市家电下乡推广工作有序进行。
5.简化家电下乡补贴申报程序,促使我市补贴兑付率稳步提升
为解决家电下乡补贴申报程序繁琐、补贴兑付慢等问题,2009年10月1日,财政局、商务局联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家电下乡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决定从10月份起,在全市范围内,简化家电下乡补贴审核兑付程序,实行县内农民购买家电下乡产品时可现场领取补贴款的办法,加快家电下乡补贴发放工作,提高补贴兑付率。
6.严格规范,统一手续,确保各项工作顺利进行
为了确保此项惠农政策顺利实施,我市各级财政部门及时明确实施家电、汽车摩托车下乡推广工作的具体操作程序及要求。一是规范程序。家电下乡试点工作复杂,为把这一惠农实事办好,乡镇财政所在办理补贴资金的兑付手续时,从购买者身份确认到资金审核发放等每一项程序都进行了严格审查,做到繁而不乱。二是规范管理相关资料。对农户购买家电下乡产品涉及的身份证、户口本、存折、发票、各种表格等各种资料的复印、填写都有具体要求,并告知农户、网点正确填写,将按规定需存档的资料整理成册,妥善保存。
7.狠抓家电下乡宣传工作,确保惠民政策深入民心
为使家电、汽车摩托车下乡推广工作迅速有序开展,我市、县、乡财政部门全力做好家电、汽车摩托车下乡前期宣传工作。一方面加强与宣传、商务等部门协调配合,重点宣传家电、汽车摩托车下乡工作的重要意义、补贴原则、补贴内容、补贴申报兑付方法、补贴标准等内容,真正使家电、汽车摩托车下乡政策家喻户晓,人人皆知,通过政策引导、资金支持,调动农民消费积极性;另一方面积极组织开展家电下乡大篷车活动,采取大篷车送货下乡的形式,集合家电下乡中标品牌,组织中标销售企业开展现场销售服务、现场登录、现场咨询和宣传,激发群众购买热情。通过多角度、全方位的宣传,提高农民群众对家电下乡政策的知晓率,增强农民群众购买家电的积极性。
二、成效
1.形成了覆盖县区、乡镇的销售、兑付服务网络体系,兑付补贴资金突破5000万元。据统计,2009年3月8日至2009年12月31日,全市已通过备案审核的家电下乡销售网点共384家。全市共销售各类家电产品54673台(件)、实现销售额10078万元,(其中:冰箱20957台、销售额4543万元,彩电11668台、销售额2153万元,洗衣机9785台、销售额1167万元,手机2356部、销售额123万元,电脑1349台、销售额455万元,热水器7067台、销售额1515万元,微波炉450台,销售额36万元,电磁炉881台、销售额41万元 )。已兑现补贴49789台(件)、补贴额1203万元。
全市共销售汽车摩托车40948辆,实现销售额46312万元,(其中:轻型载货车3010台,销售金额16943万元,微型汽车596台,销售金额1818万元,轻型客车3588辆,销售金额13253万元,摩托车33754辆,销售金额14298万元),兑现补贴金额4126万元。
2.每万人购买家电下乡产品数量我市在全省名列前茅
截至2009年12月31日,按每万人购买家电下乡产品的数量、金额统计,我市农业人口每万人购买家电下乡产品数量、金额分别为:320台(件)/万人,592823元∕万人;按农业人口(每万人)平均购买家电下乡产品数量排序,我市排全省第一名。
3.家电下乡产品销量始终保持全省中上水平
从家电汽车摩托车下乡信息管理系统的数据反映来看,截至2009年12 月31 日,我市家电下乡产品累计销售金额10079万元,销售量排名位居全省第5名。
4.家电下乡补贴兑付率明显大幅度增长
据家电下乡信息管理系统的数据统计,截至2009年12月31日,全市已兑付家电下乡补贴金额达1203万元,补贴兑付率为91.07 %,比10月30日前增长了19.23个百分点,兑付率排全省第5名,全市家电下乡补贴兑付率明显大幅度增长。
三、下一步工作
在家电、汽车摩托车下乡推广工作过程中,虽然我们做了大量的工作,克服了许多困难,但仍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比如:偏远农村地区销售及售后服务网点偏少;销售网点的发票开具问题;家电、汽车摩托车下乡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没有现成的经验,给各级财政进一步做好家电、汽车摩托车工作带来了一定困难。
下一步,我市将按照中央、省要求认真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及时跟踪掌握“家电下乡信息管理系统” “汽车摩托车下乡信息管理系统”中的最新信息及动态,继续加大对新增产品的宣传力度,积极主动加强与销售网点沟通、联系,切实做好我市家电、汽车摩托车下乡各项工作,确保我市家电、汽车摩托车下乡推广工作取得新的成效。
(二)继续加大对家电、汽车摩托车下乡工作的宣传。从前一段家电、汽车摩托车下乡工作进展情况来看,个别的少数农村群众对家电、汽车摩托车下乡政策了解得还不够,需要我们进一步加强宣传发动工作。因此,我们将继续利用报纸、电视等新闻媒体加大对家电、汽车摩托车下乡工作的宣传力度,让广大农民群众真正深入了解此项惠农政策。
(三)深化对家电、汽车摩托车下乡工作的认识。家电、汽车摩托车下乡是一个声势浩大的惠农工程,涉及面广,时间跨度长,要长期做好这项工作,各级财政部门必须要有高度紧迫感、责任感,因此,我们在下一步工作开展中一定会切实增强紧迫感、责任感,精心组织,密切配合,采取更加得力的措施,切切实实地把这项惠农政策长期贯彻落实好,把农民应得的补贴及时补贴到位,把党和政府对农民的关怀不折不扣地送到农民手中。
(四)进一步提高家电、汽车摩托车下乡补贴资金的兑付率。下一步我们将积极引导各销售企业提高认识,加大企业代理审核及先行垫付工作的推进力度,切实有效提高补贴资金的兑付率,同时将积极向上级财政部门争取补贴兑付资金,保证家电、汽车摩托车下乡补贴资金及时足额发放。(市财政局办公室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