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点工作通报

2009年全市《宪法》宣传教育工作通报

发布时间:2010-01-12 来源:玉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按照市人大三届二次会议和全市依法行政工作会议提出的在全市深入开展“重温宪法、维护宪法、践行宪法”宣传教育活动的要求和市委玉发〔2009〕10号文件《关于2009年依法治市工作意见》的安排,市委宣传部、组织部、依法治市办、市司法局在全市深入开展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宣传教育活动。全市各级各部门按照玉治市办〔2009〕4号文件《关于在全市深入开展“重温宪法、维护宪法、践行宪法”宣传教育活动的通知》安排,采取多种形式组织开展宪法宣传教育活动。现将情况通报如下:

  一、主要工作情况

  (一)市级各部门结合实际,充分发挥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大众传媒的宣传作用。通过开展宪法知识宣传、培训讲座、知识竞赛、组织考试、交流学习体会等形式,为贯彻实施宪法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一是市委依法治市办、市司法局与玉溪电视台、玉溪市建设局市政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协商,在玉溪电视台、聂耳文化广场电子大屏幕刊出“重温宪法、维护宪法、践行宪法、学法用法、推进依法治市进程”宣传标语,营造了学习宪法、贯彻执行宪法的良好氛围。

  二是制作宪法基本知识光盘,出动宣传车在中心城区巡回播放。在玉溪日报司法专版刊出宪法知识系列问答9期,并刊登《宪法》学习宣传教育活动专版1期。

  三是举行了全市领导干部法制讲座,邀请云南大学法学院仇永胜教授作了宪法专题讲座。500余名副县级以上领导干部参加讲座。

  四是举办了“五五”普法骨干培训班,把宪法及相关法律知识作为主要培训内容。

  五是10月中旬举办了全市《宪法》及相关法律知识竞赛,采用网上公布试题,各单位组织参赛的形式进行。全市8万余名干部职工和社会公民参加竞赛。竞赛结束后共评出组织奖20个,并通过抽奖抽出竞赛个人奖36个。

  六是11月组织了全市县级领导干部《宪法》知识的统一考试,全市1500余名县级领导干部参加考试。

  七是结合“12?4”全国法制宣传日和云南省宪法宣传周活动开展了声势浩大的《宪法》宣传活动,共21家市直单位参加宣传活动。

  八是各级、各部门利用集中学习与个人自学、发放宣传资料、组织宣传咨询活动等形式,组织开展宪法知识的培训学习。如:市人大组织全体机关干部职工坚持平时集体学法和个人学法, 通过组织学习宪法全文,深刻领会其精神实质,提高干部职工法律知识水平,并自觉运用到人大监督工作中,为全面开展和创新人大工作打下坚实的基础。市政府办公室坚持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法制度,安排宪法专题讲座。利用职工大会和其他大小会议组织集中学习宪法,干部职工利用业余时间通过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大众传媒,有针对性地学习宪法知识。市检察院坚持和完善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法制度、领导干部法制讲座制度、法律知识考试制度等措施,组织干警学习相关文件,把学习宪法同推动检察工作结合起来,加大监督力度,增强监督实效。市国税局利用内部外部两个互联网站设立“法制宣传”园地,刊发了《宪法》、《刑法》等20多部法律法规,刊登了大量学法守法的知识、信息,用法的新的体会,内外网全部网页浏览人次达到294万人次。玉溪公路管理总段充分发挥《玉溪公路》等媒体的宣传作用,认真学习宪法知识和相关行政法律法规,深刻领会宪法的精神实质,在广大干部职工中营造学习贯彻宪法的良好氛围。

  (二)各县(区)精心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宪法》宣教活动。采取丰富多彩、生动活泼、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和手段,开展宣传教育活动。以“法律六进”活动为载体,深入机关、学校、企业、村(居)委会开展《宪法》宣传教育活动。通过层层举办培训班,加强《宪法》宣传队伍建设,提高《宪法》宣传教育的质量和效果。充分发挥各级普法宣讲团的作用,深入基层、深入群众,针对不同的对象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

  红塔区围绕“五五”普法和“法律六进”工作,大力开展宪法宣传教育活动。各乡镇结合法律进社区活动,开展以宣传宪法为主题“送法到基层”的学习教育活动。区“五五”普法宣讲团成员和律师组成宣讲小组,在95名街道、乡镇、站所干部的配合下,开展“零距离”普法宣讲活动。到各村(居)民小组、外来务工人员集中地直接面对群众宣讲宪法知识,同时,采取以案释法的形式宣讲了《劳动合同法》、《治安处罚法》等有关法律知识,受到了群众广泛好评。共宣讲110场、130多小时, 11000多村(居)民、外来务工人员受到了教育。

  通海县重点加强学生、企业职工的宪法知识普及教育,采取多种形式,加大宪法宣传教育力度。把宪法学习纳入学校教学课程和学校管理,发挥学科教育主渠道作用。举办主题班、团、队会,辩论会,利用学生广播站、黑板报、墙报、标语开展宪法宣传教育活动。举办家长宪法知识宣传培训班,重视对“行为偏差生”的教育转变工作。定期到清真寺上法制课,受教育回族青少年920人次。联合十多个部门在县城设立法律咨询点、摆放展板、悬挂标语、出动宣传车巡街宣传,共发放宣传资料1000份,法律咨询38人次。

  澄江县以“法律进学校”系列活动为契机,把宪法相关内容编写入县政法委、依法治县办、县司法局共同编印的《“法律进学校”——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宣传材料》与《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法制教育读本》中。通过向学生发放宣传材料、上法制课、组织学习等形式,进一步提高广大学生的宪法意识和法制观念。建立宣传宪法的固定平台,通过向群众发放宪法等法律法规宣传单、播放录音磁带、展出宣传展板、刊出黑板报、设立法律咨询台、法律援助台等方式,向民众宣传宪法精神,传播法律知识,提供法律服务。近4000名青少年学生和5万余名群众受到宣传教育。

  江川县结合实际组织开展了宪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教育活动,采用单位集中学习和安排干部自学等方式进行学习。通过“周一政治理论学习日”、举办法律培训班、开展法制讲座等方式认真学习法律法规。充分利用覆盖全县72个村居委会,部分村民小组和机关企事业单位的110块气象电子显示屏开展宣传教育活动,滚动播出宪法相关内容15条。共举办培训班 28 期2658人;编印宣传材料66809份;制作展出图片995幅;征订宪法学习读本3300 册;开展咨询526次811人;出动宣传车40次161天;编写张贴宪法宣传标语16930幅;宣讲宪法76场次。 

  华宁县充分利用多种媒体开展宪法宣传教育活动。在华宁法制宣传教育网上刊载了宪法基本知识两期,到目前点击数450多人次。华宁县电视台每周五新闻台播出《法制中国》栏目,宣传全国发生的各种典型案例及宪法知识,起到了较好的宣传效果。县委组织部、依法治县办、司法局利用网络平台,组织全县科级领导干部在网上进行以《宪法》、《劳动合同法》等知识为主要内容的普法考试。全县376名科级领导干部参加考试,参考率达92.8%。

  易门县借助气象信息电子显示屏,在已经安装至全县56个村居委会,部分村民小组和机关企事业单位110家,滚动播出宪法知识及相关法律,使广大干部群众了解宪法、学习宪法、宣传宪法、贯彻宪法。在教育系统17所学校开展“法律进学校”56场次,采取参观、座谈、讲座、心理咨询、写作心得体会、举办法律知识抢答赛及图片展等方式开展“法制教育周”活动。在全县宗教活动场所开展爱国主义和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对全县9个宗教活动场所,教职人员12人,管理人员55人,开展了以宪法为核心的相关法律法规基本知识普及,宣传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开展爱国主义教育活动。共举办培训班26期,出黑板报65期,印发宣传资料55050份。

  峨山县司法局结合各个时期的社会热点问题的中心工作,每月投入1000多元资金制作宪法专题知识宣传材料,下发至村组和农户手中,使法制学习宣传面更宽更实用。组织各部门人员深入8个乡镇、13家企业、3个村民委员会、10个宗教场所,开展了以《宪法》、《禁毒法》、《安全生产法》等为主要内容的各类大型宣传活动,共发放宣传材料5600余份,制作有宪法内容的法律法规宣传展板分别挂在10个宗教场所墙面。投入10000多元为各乡镇制作了简便实用且便于车载的活动宣传展板80块,并为其征订了各种彩色宣传挂图定期发放,有力地推进了宪法宣传教育活动的深入开展。

  新平县深入社区农村及企业周边、边远贫困山区村组开展面对面的法律知识培训等宣传活动,向广大群众广泛宣传《宪法》、《土地承包法》等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依托县文工团深入僻远乡镇开展法制文艺演出,做到宪法宣传与新农村建设相结合。发挥各级老年协会的作用,利用丰富多彩的广场文化,开展专题法制文艺演出。如 “创安法制文艺演出”、“和谐平甸”、“祭龙促和谐”等文艺专场晚会等。编排10个法制文艺节目进行通俗易懂的宣教活动,深受村民的喜爱和好评。深入到大开门仙福钢铁公司、水泥厂、电石厂、球团厂、云新公司等企业及周边村组开展宪法宣传教育活动。各乡镇还利用召开治保调解例会,向村支书、主任、治保调解主任和乡镇干部职工宣传宪法知识。 

  元江县委中心学习组召开以落实“五保”为主题的理论学习会,组织200多名领导干部共同学习宪法,进一步提高领导干部和国家公职人员的宪法意识和依法行政、依法管理观念。全县各级各部门将活动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与部门法学习相结合,充分利用各种会议组织干部职工学习宣传宪法,不断提高干部职工的宪法意识。全县共组织学习宣传60多场次,3400余人次干部职工参加学习活动。县中医院还组织全院86名职工进行宪法学习考试。组织相关部门人员开展宣传教育活动。编印发放《宪法知识问答》2000份,现场解答群众提出的涉法问题,并出动宣传车巡回播放宪法知识。各乡镇也结合实际,采取举办培训班、讲座等多形式开展了宪法宣传教育活动。

  (三)2009年8月上旬,市委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人员对部分县(区)和市直部门(含中央、省驻玉单位)进行宪法宣传教育情况抽查,3个检查小组分别对华宁、峨山、新平县以及市国税局、市农业局等6个市级单位进行了抽查。其余县(区)、市直各部门(含中央、省驻玉单位)也按照活动通知要求,结合实际,认真进行自检自查,向市委依法治市办报送了自检自查报告。

  全市各级各部门认真组织,通过开展《宪法》知识宣传、培训讲座、知识竞赛、组织考试、交流学习体会等形式,为贯彻实施《宪法》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活动开展以来,全市普法主管机关组织开展以宪法知识及相关的行政法律法规为重点的“法律六进”活动92次,组织宪法知识讲座和培训活动343场次,开展宣传咨询活动526次,出动宣传车40辆次,悬挂布标65条,刊出黑板报80期,征订宪法学习资料11200册,发放宪法知识问答光盘12盘,发放相关宣传资料124859份。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少数单位对《宪法》宣传教育活动重要性认识不高,重视不够,效果不明显。有的无学习计划安排,有的开展宣传教育活动的形式单一。在宪法宣传教育活动中要进一步明确《宪法》重大意义和时效性,一定要消除《宪法》学习宣传误区和盲区,解决好重温《宪法》与维护、践行宪法的关系,在维护、践行宪法上下功夫、见成效。各级各部门要继续抓好《宪法》学习培训工作。做好国家公职人员和县级以上领导干部进一步加强宪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知识竞赛和考试工作。

  (二)部分单位对开展《宪法》宣传教育的痕迹管理工作方面重视不够,抽查中不能真实、全面反映本部门、本单位宣传教育活动的全过程。在下一步工作中,一定要加强检查,规范管理,做好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各种资料的归档管理工作。

  (三)有的单位未上报开展“重温宪法、维护宪法、践行宪法”宣传教育活动中期自检自查报告,希望引起重视,加强领导,加强督查,认真总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