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溪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关于预防食用草乌等药膳中毒的预警公告
玉食安委公告[2009]1号
玉溪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关于预防食用草乌等药膳中毒的预警公告
为确保公众饮食安全,有效预防草乌等药膳进补各类聚餐活动引发的群体性食物中毒,根据《玉溪市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市食品安全委员会现发布食品安全预警公告:
一、加强对食药两用药材的监管,针对我市民间有冬季药膳进补的习俗,特别是少数群众还有煮食草乌、附片等毒性药材(饮片)的不良习惯,卫生、食药监、工商等部门要按照相关规定,强化对医疗机构、药店、农贸市场等经营场所的监管,确保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二、开展专项检查。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要对辖区内餐饮企业、各类食堂及集体聚餐等单位开展为期一个月的专项检查,严禁加工制作食品时添加草乌、附片等毒性药材(饮片)。
三、切实加强宣传教育。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广泛向社会宣传预防食物中毒知识,特别是要加强宣传煮食草乌、附片等毒性药材(饮片)的危害性、中毒症状及注意事项,提高公众食品安全防范意识。
四、加强应急值守和处置工作。进一步健全食品安全应急保障体系,做好应急处置工作,加强应急值班和部门间协作,及时、有效处置各类食品安全事故。一旦发生食用草乌、附片等毒性药材(饮片)中毒情况,应及时将中毒人员送往医疗机构进行救治,同时将情况上报当地政府及相关部门。
二○○九年十二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