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点工作通报

玉溪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09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通报

发布时间:2010-01-11 来源:玉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9年玉溪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改革、发展、稳定为主线,以确保公众饮食用药安全为中心任务,继续坚持“求科学监管之真、务依法行政之实”的监管理念和“学习、落实、创新、争优、廉洁”的十字方针,立足新任务、新要求,围绕“一手抓整顿规范,一手抓促进发展”的工作思路,完善监管机制,增强监管能力,拓宽监管思路,丰富监管方式,打牢监管基础,全面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各项工作取得了新进展,监管事业开创了新局面。

  一、食品安全综合监管工作取得突出成效

  1、强化责任,确保食品安全综合监管工作落实到位。一是落实目标责任。食品安全目标责任书层层签订到全市八县一区政府、9个市食安委成员单位、75个乡镇、2个农场、659个村委会和重点学校厂矿,部分县区还把责任书签订到了食品安全协管员,真正构筑了一张食品安全“监管责任网”。二是进一步加强农村家庭自办宴席管理。在建立申报备案制度,落实“三固定”(地点、厨师、管理人员)和“四措施”(备案登记、食物留样、现场检查和厨师体检培训后持证上岗)等工作的基础上,向市人大提交《玉溪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自办宴席食品安全工作的报告》,建议市政府制定统一、规范的农村自办宴席管理实施细则,更科学、更规范的加强农村自办宴席管理;及时转发了云南省食品安全委员会《春季食品安全预警公告》和《关于防范和减少野生蕈中毒事件发生的预警公告》。

  2、充分履行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职能。一是进一步落实食品安全“地方政府负总责,监管部门各负其责,企业是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体系,组织完成对八县一区2008年食品安全目标责任的考评工作。二是根据2009年全市食品药品监管工作会议精神及各个时期专项整治工作的进展情况,组织召开食安委成员单位会议6次,对各个时期的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进行安排,通报一、二、三季度食品安全形势,充分发挥了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的“抓手”作用。三是认真组织好节日期间的食品安全保障工作。在元旦、春节、五一、国庆、中秋等节日和中国聂耳音乐(合唱)周等重大活动期间,开展专项检查和联合检查,规范市场秩序,确保人民群众饮食安全。四是认真落实督查督办制度。为确保各项工作部署落到实处,收到实效,配合市政府督查室对各县区工作进展情况进行2次跟踪督查,并形成督查专报。

  3、积极开展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行动。本着标本兼治、着力治本的原则,采取积极主动的措施,按质按量完成了三个阶段的专项整治工作目标和任务。一是建立工作机制。成立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制定《方案》,明确目标、任务、要求、措施和各相关部门职责。并结合实际,制定和转发专项整治文件21个。二是加大信息披露力度。下发《关于食品中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和易滥用的食品添加剂品种名单》第一、二批通知,在玉溪日报、网站上公布了《非食用物质和易滥用的食品添加剂“黑名单”》和各监管部门投诉举报电话。三是做好信息收集汇总工作。及时、准确地将各县区、各有关部门的专项整治工作相关信息进行了收集、汇总,为专项整治工作的推进提供详尽、有效的基础信息和数据。五是做好考核考评工作。制定《专项整治工作考核评估方案》,组织完成了对各县区专项整治14项工作的考核评估。

  4、以《食品安全法》实施为契机,深入开展食品安全整顿工作。根据《云南省食品安全整顿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以《食品安全法》实施为契机,结合以食品生产、流通和餐饮消费领域食品安全为重点的专项整治及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机制建设,下发《玉溪市食品安全整顿工作实施方案》,分动员部署(2009年6月)、组织实施(2009年7月至2010年11月)、总结验收(2010年12月)三个阶段深入开展食品安全整顿工作。并下发《关于报送全市食品安全整顿工作信息的紧急通知》,进一步加强整顿工作信息报告工作。

  5、广泛学习宣传培训《食品安全法》。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认真贯彻实施食品安全法的通知》精神,下发《玉溪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关于认真学习宣传贯彻〈食品安全法〉的通知》、《市政府办关于贯彻实施〈食品安全法〉有关问题的通知》,强化学习、宣传和培训,为食品安全法的贯彻实施营造了良好的舆论氛围和社会环境。各县区分别在中心城区设立了宣传点,以发放宣传资料、开展现场咨询、开辟宣传专栏及展板、悬挂宣传横幅等方式,积极开展宣传咨询活动。共发放《食品安全法知识问答》、《食品安全常识》及温馨提示小卡片等宣传资料20200余份,展出宣传展板6个,宣传标语横幅2幅,接待群众咨询500余人次。

  6、加大食品安全宣传力度。一是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刊、手机短信等宣传媒介,宣传党和政府关于食品安全的方针政策,报道有关部门的执法成效,宣传优秀企业、优良品牌和优质产品,充分发挥舆论监督作用,增强全社会对食品安全的信任程度。二是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深入宣传食品消费常识,不断提高广大消费者的自我保护意识和依法维权能力。澄江县开办《关注食品药品安全》电视节目,以“关注民生,贴近生活”为宗旨,做到主题鲜明、内容实用、形式多样。三是编写《食品安全工作简报》36期,《专项整治工作简报》15期,《食品安全整顿工作信息》3期,及时反映了各县区、各部门食品安全监督工作动态。

  二、药械监管力度持续加大,市场秩序进一步规范

  1、加大药械质量监管,整治规范市场秩序。一是持之以恒抓好日常监管。不断加大执法力度,加强对药品生产、经营、使用各环节的监管,突出重点,实施经常性、全方位监督检查,依法查处违法违规案件,保障了公众用药安全。截至10月31日,全市共出动执法人员7722人次,车辆1580辆次,监督检查涉药涉械单位4155户,药品批发企业检查率达350%以上,药品零售及零售连锁企业检查率达200%以上,医疗机构检查率达150%以上,查处案件325起。二是突出重点开展专项整治。按照省局的统一安排部署,组织开展了非药品冒充药品、计生药械、中药制剂、甲型H1N1防控药品、兴奋剂、双黄连注射液、药品购销票据、化学药品制剂生产企业原料药、医疗机构制剂配制等专项检查以及节日期间药品安全保障专项检查行动。在“3.15”活动期间,组织集中销毁近年来依法没收的假劣药械800批次,标值金额110万元。开展药械市场执法交叉大检查,市局统一抽调机关和县区局20名执法人员,组成五个执法小组交叉对全市八县一区涉药涉械单位进行突击检查,取得了明显成效。三是强化医疗器械监管。根据实际确定重点品种和重点环节,通过狠抓生产环节“痕迹”管理和过程控制、通过把好市场准入关、加强制度建设和专项检查,构筑医疗器械监管三道防线。四是认真抓好GMP、GSP认证工作。积极配合省局完成对沃森公司、梅塞尔天然气体有限公司玉溪分公司的GMP认证工作和对万方公司、望子隆公司的GMP认证飞行检查工作。按照GSP认证条款对药械经营企业进行检查规范,共受理申请药品经营企业GSP认证83家,符合标准78家。五是加强药品广告监测工作。充分运用药品广告监测先进手段,对辖区内相关报刊、电视媒体等刊播的药品广告进行全面监测,发现违法药品广告24件,及时移交工商部门查处,同时对经营违法广告药品的企业采取行政强制措施,有效避免了药品广告误导所造成的危害。六是加强对特殊药品的监管。与特殊药品销售、使用企业签订《云南省特殊药品生产经营使用企业安全管理承诺书》,加大检查力度,对定点批发企业每月至少检查1次,对美沙酮治疗点每2个月检查1次。

  2、积极探索建立药械监管长效机制。一是建立完善药械生产经营企业诚信档案。在建立纸质档案和电子档案的基础上,探索建立和完善诚信档案,进行信用等级评定,实行分类管理,实现对药品生产经营的动态监管。二是深化质量受权人制度。与12家药品生产企业签订《质量保证责任书》、3家药包材企业签订《生产质量安全承诺书》,并督促企业签订《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通过宣传教育,提高受权人的质量、责任、法律和风险意识,确保在企业内部形成良好的质量安全保障机制,引导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加强自律,切实履行好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三是开展驻厂监督工作。通过驻厂监督,充分了解企业生产现状,并与日常监管、专项整治有机结合,找准薄弱环节,实施对药品生产企业长期化、经常化的严格监管,提高了监管的有效性和透明性。四是巩固和推进药品分类管理制度。结合药品零售企业GSP认证和《药品经营许可证》发证工作,抓好药品分类管理制度的贯彻落实,不断扩大和规范实施流通领域药品分类管理工作。

  3、坚持标准,进一步规范市场准入和行政许可工作。按照“坚持标准,严格把关,规范程序,强化监督,公平、公正、公开”的工作要求开展行政许可工作,认真落实“四项制度”,对行政许可事项和办结时限进行公示。全年受理新申办《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78个,审核发放《药品经营许可证(零售及零售连锁)》48个,变更《药品经营许可证》26个,限时办结率达100%。对102名药品批发经营企业销售人员进行了登记备案,并网上公布。

  4、继续巩固和推进农村药品“两网”建设。在近年来取得成绩和经验的基础上,进一步探索、总结、发展适合我市农村实际的药品监管模式。在供应网建设方面,注重实效,努力构建符合本地实际的药品供应网络,坚持融入“新农合”和“万村千乡市场工程”,不断引导、促进农村现代药品流通业健康发展,使农村药品供应网络持续延伸。在监督网建设方面,强化对农村药品协管员、信息员的管理,积极开展了对“两员”的培训工作,健全和完善了“两员”聘用制度和考核奖惩办法。全市共有农村药品零售店(含连锁门店)534 家,占全市药店总数的61 %,平均每个乡镇约有7 个零售药店;聘用农村药品协管员138名,信息员749名。

  5、切实加强甲型H1N1流感防控药品监管工作。一是成立防控甲型HIN1流感工作领导小组。二是指导企业做好防控应急药械储备工作,掌握辖区内重点防控药械的储备现状,保证药品市场供应,维护社会稳定。三是突出重点单位、重点品种、重点环节,集中力量开展对防控药品的生产、经营、储备和使用四个环节进行监督检查。四是组织开展对防控甲型HIN1流感药品进行专项抽验,抽验防控甲型HIN1流感药品6批次。  

  6、药品检验成效明显,药物不良反应与药物滥用监测工作稳步推进。截至10月31日,完成药品质量监督检验458个批次,完成医疗器械(一次性注射器、一次性输液器)检验10个批次,完成肠溶、缓释型制剂专项抽验56个批次,完成中药制剂专项抽验13个批次,完成中药(药材、饮片)专项抽验38个批次,完成医院制剂专项检验10个批次,完成重点企业、重点品种检验69个批次。出动药品快检车31天,运行里程2380公里,检测涉药单位111户,检测药品1345批次。向省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报送了167份有效《药物不良反应/事件报告表》、64份《药物滥用监测报告表》,为不良反应与药物滥用检测工作的开展提供了充实的依据。

  7、推动医药产业发展。始终坚持“监管推动服务,服务促进发展”的指导思想,正确处理好改革与发展、监管与服务的关系,不断创新监管思路、完善监管制度、改革监管方式、丰富监管内容,努力建立公平竞争的医药市场经济秩序,努力创造良好的医药发展环境,全面促进我市医药产业的持续、健康、快速发展。按照省委省政府和省局关于加快医药产业发展的部署和要求,调研形成《药业产业发展情况调研报告》、《医药产业发展规划纲要(2008年-2020年)》和《中药材资源状况调查报告》上报市委市政府,并积极与市直相关部门、县区政府密切协商,努力促进我市医药产业实现突破性发展。进一步加强对玉溪市医药行业协会的指导力度,促进行业自律,提升管理水平,加快产业发展。积极配合科技部门做好“云药之乡”认定工作,我市新平县获全省“云药之乡”称号。

  三、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

  按照中央、省、市委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统一部署,我局把组织好学习实践活动作为重要政治任务,在全系统掀起了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热潮。一是领导重视,组织有力。做到了组织机构到位、动员到位、舆论宣传到位和责任落实到位,为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提供了强力保证。二是学习认真,调研深入。先后多次召开党员大会、机关人员大会,采取集中学习、个人自学、专题辅导、网上学习等多种形式开展学习培训。围绕12个重点调研课题,局党组班子成员深入县区局和部分企业,开展调研工作,局机关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撰写专题调研报告18篇。三是对照检查严格,自我剖析深刻。结合食药监工作实际,坚持高标准、严要求,顺利完成了规定的四个环节的工作。四是明确整改措施,狠抓措施落实。针对查找出来的突出问题,做到“四明确一承诺”,即明确整改项目、整改目标和时限、整改措施、整改责任,公布整改落实方案并作出公开承诺,把党组分析检查报告提出的努力方向目标化、具体化、责任化,使整改落实工作有章可循、群众满意度测评有据可依。五是边学边查边改有力度。把解决实际问题贯穿学习实践的全过程,边学边查,边学边改,以实际行动取信于民。六是突出重点,把“三个一”主题实践活动贯穿始终。始终把“个人形象一面旗、工作热情一团火、谋事布局一盘棋”的学习和实践贯穿于整个活动之中,落实到具体的每项工作中去。七是高度重视社会评议工作,把群众意见作为整改的重要内容认真落实,取得明显成效。八是完成群众满意度测评。共发出满意度测评表44份,收回44份,其中满意37份,占84%,比较满意7份,占16%,不太满意0份,不满意0份,达到了“党员干部受教育、人民群众得实惠、科学发展上水平”的目的。

  四、认真落实“阳光政府四项制度”

  按照省、市政府贯彻实施“阳光政府四项制度”的要求,我局采取了有力措施。一是加强领导,建立机构。成立了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明确专人负责日常事务。二是完善措施,加强指导。制定了“阳光政府四项制度”实施方案、细则,建立配套制度,确定了联络员,确保推进工作取得实效。三是强化学习宣传,加强教育培训。局党组高度重视,在全系统工作会上作了专题动员,制定了学习计划,对相关人员进行了全员培训。四是狠抓工作落实,搭建工作平台。按照市政府的统一部署,按期开通“玉溪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建立起了网上重要事项公示、重点工作通报、政务信息查询等平台,开通了96128政务信息查询热线,为公众查询政务信息提供了便捷服务。五是加强宣传报道。在《玉溪日报》上开辟“饮食用药”专版,开展“3?15”、普法宣传周等活动,大力宣传我市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的新成就、新经验,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全年编写工作信息35期107篇,上网信息419条,及时反映工作动态。

  五、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健全完善反腐倡廉制度体系

  按照“坚持方针、构建体系、拓展领域”反腐倡廉建设总体思路,不断完善惩防体系建设,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深入开展。

  1、进一步加强领导,明确责任,认真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一是制定2009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意见》和《任务分解》,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二是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列入重要内容,与业务工作结合起来,切实做到统一部署、统一落实、统一检查、统一考核 “四统一”。三是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实行“一岗双责”,确保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真正落到实处。

  2、深入开展党性锻炼和思想道德修养教育,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坚持教育、制度、监督并重,切实加强了党员干部的思想道德建设和党纪国法教育。组织深入学习党的十七大、中纪委十七届三次全会、国务院第二次廉政工作会议、省政府廉政工作会议、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大会、玉溪市第三届人民政府第二次廉政工作会议精神,组织学习了《十七大报告》、《毛泽东邓小平江泽民论科学发展》和《科学发展观重要论述摘编》等13篇重点学习篇目,开展“个人形象一面旗、工作热情一团火、谋事布局一盘棋”主题实践活动,观看了电视专题片《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弘扬八个方面良好风气》、《在新的历史起点上》等,加强了党性锻炼和思想道德修养。开展警示教育活动,组织开展对三鹿毒奶粉事件案例分析、11.28事件通报、阳宗海砷污染事件分析和观看警示教育片《高墙悲歌》等,从正反两方面典型事例的学习,进一步增强了干部职工履行职责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不断增强党员干部拒腐防变的自觉性。

  3、健全完善反腐倡廉制度体系,加大源头防治腐败的力度。一是加强和坚持民主集中制。严格执行《党组会议议事决策规则》、《局长办公会议事程序和规则》、《局务会议制度》、《党组会、局务会党员干部旁听制度》等制度,突出“三重一大”制度的落实,严格按规定程序运作。二是完善依法行政监督机制。以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为目标,围绕“执法权”、“许可权”建立健全各项工作制度,提高依法行政,执法公正、许可公开的透明度。三是进一步完善财务运行和使用的管理机制。严格财经纪律,加强财务管理,确保各项资金的使用安全。

  4、加强制约和监督检查工作,确保权力的正确行使。加强对各级领导班子遵守党的政治纪律情况、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情况、执行民主集中制情况和落实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规定情况的监督,加强对干部人事权、财政资金、国有资产、行政审批权和行政执法权等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权力行使的监督,确保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正确行使权力。严肃查办违纪违法案件,加大信访件督办力度,年内收到信访件1件,办理落实1件。无举报和交办、转办件。继续深入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坚决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大力弘扬艰苦奋斗的优良传统和作风,厉行节约,共克时艰。




                         玉溪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09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