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点工作通报

玉溪市财政局关于对2008年广播电视“村村通”建设项目绩效评价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2009-12-23 来源:玉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为进一步加强财政项目支出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市财政局对2008年广播电视“村村通”建设项目开展了绩效评价。现将评价情况通报如下:

  绩效评价工作得到了市广播电视局的大力支持与配合。在充分征求市广播电视局意见的基础上,我局制定了广播电视“村村通”建设项目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在县广播电视部门开展自查自评后,市绩效评价工作小组对部分项目进行了抽查。最后形成了2008年广播电视“村村通”建设项目绩效评价报告。该报告认为:截至2009年6月底,2008年“村村通”工程建设实际完成7个县,1,399个自然村,33,019户农户。超额完成年度建设任务,建设任务完成率138%。工程建设实际投入资金1,437.7万元,其中:中央投入584.5万元,到位率100%。市财政投入资金154万元,到位率100%。县级筹资699.2万元(县财政投入资金284.52万元,各县广电局自筹或网络公司投资97.8万元,农户购买设备出资316.88万元)。通过广播电视“村村通”项目的建设,解决了边远山区收听收看广播电视难的问题,使广大农民群众通过广播电视了解到了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学习到了农业技术,了解了市场信息,丰富了文化生活,群众满意度高。

  该报告总结了在开展玉溪市广播电视“村村通”建设项目上的主要做法与经验,认为之所以能取得较好的成绩,主要是政府重视,组织保障,责任落实;广泛宣传,群众积极参与;极积筹资,规范资金管理;工程建设因地制宜,科学规划,合理布局;规范管理,确保工程项目质量。

  该报告也指出了玉溪市广播电视“村村通”建设项目存在的一些问题,主要有:一是购买资金额度确定不规范;二是向农户收取的设备购买资金核算管理不规范;三是工程建设项目没有进行竣工验收审计;四是“返盲”比例高。根据报告反映的问题,我们提出如下建议:

  1、农户购买资金额度应按省广电局文件(云广发[2009]38号)对“自愿购买使用直播卫星接收设备的农户,根据各地实际,合理确定购买资金额度,制定实施方案,经县(区)人民政府批准同意方可实施”的规定执行,以确保公开、透明、公正的政府行为。

  2、结合我市实际,严格专项资金管理,尽快制定玉溪市广播电视“村村通”建设项目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明确各种资金来源的使用范围,开支标准等,特别是农户出资购买资金的核算管理,严格实行专款专用,以维护广大群众的利益,确保项目资金安全,发挥项目资金应有的社会效益。

  3、建立“村村通”建设专项资金审计制度。工程建设完成后,应先进行项目竣工决算审计,再进行工程建设竣工验收,加强事前、事中的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4、针对普遍出现的“返盲”现象,建立“村村通”管理维护长效机制迫在眉睫。“村村通”项目管理部门要坚持“建管并重”的原则,进一步巩固我市农村广播电视建设成果,建立健全“村村通”管理维护长效机制。一是建立健全市、县、乡“村村通”管理维护服务中心,负责直播卫星接收设备售后服务等工作,方便农户及时享受维护服务。二是提高售后服务队伍素质,重点加强对技术维护人员的技能培训,提高维护质量。三是争取把“村村通”工程维护经费纳入财政预算,或是进行有偿收费维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