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第五批农业产业化经营与农产品加工省级重点龙头企业的通知
各县(区)农业产业化经营主管部门:
接云南省农业产业化经营与农产品加工领导小组办公室通知,第五批农业产业化经营与农产品加工省级重点龙头企业开始组织申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县区农业产业化经营主管部门将申报信息及时传达本辖区所有农业产业化市级龙头企业,严格按《云南省农业产业化经营与农产品加工省级重点龙头企业认定和运行监测管理办法》(云农(产加)字〔2009〕1号)的要求认真筛选、推荐,对达不到条件的企业不予受理。
二、符合条件的龙头企业自愿向所在县(区)农业产业化经营主管部门申报,经县区审核同意,再推荐上报市农业产业化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本次申报先填报《各县区推荐申报第五批省级重点龙头企业情况汇总表》(见附件),并提供企业2008年财务报表复印件。待市级审定后再正式编报项目申报材料。
四、企业情况汇总表(含电子文档)和企业2008年财务报表一份请于2009年10月29日前报市产业办计划投资科。
附件:
企业情况汇总表.xls
联系人:冯玉鸿 电话(传真):0877—2039140
邮箱:f_yho@yxag.gov.cn
二○○九年十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