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三季度司法行政工作督查通报
发布时间:2009-10-21
来源:玉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为确保2009年司法行政各项工作任务的圆满完成,9月21日-24日,由局领导带队,组成了六个督查组,对八县一区司法行政工作进行了督查,现将督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法制宣传工作。紧紧围绕烟叶按合同收购、国庆期间安全稳定工作认真开展法制宣传。自烟叶按合同收购工作开展以来,全市司法行政系统以《烟草专卖法》、《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刑法》等有关内容为重点,编发《玉溪市“两烟”打假打私执法有关问题特别提示》大型宣传材料5000张,印发《依法维护“两烟”经营秩序,严厉打击涉烟违法犯罪》宣传单173034份,制作宣传带、光盘110套,组织人员3900余人次,深入烟叶收购站(点)、烟区、乡镇、村组、集市开展宣传工作,共出动宣传车305辆次,召开群众会宣传1198余次,电视宣传38次,广播宣传4676次,出专栏、黑板报860期。各县区依托乡镇司法所,通过广播、张贴标语、发放宣传材料、会议宣传等方式,进行了广泛宣传。
同时,还围绕确保国庆期间社会稳定,加强了《信访条例》、《社会治安管理处罚法》、《刑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宣传,提高群众守法意识,引导群众依法合理表达诉求。
二、人民调解工作。紧紧围绕确保烟叶收购和国庆期间社会稳定,认真开展了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1-9月,全市各级调解组织共组织排查民间纠纷3268次,调解纠纷9744件,调解成功9542件,成功率达98%,其中,防止民间纠纷引起的自杀事件3件3人,防止民转刑案件48件1512人,防止群体性上访66件3861人,防止群体性械斗28件844人。排查调处涉烟矛盾纠纷150件,涉及人员450人。新平、易门、通海等县创新调解方式,采取以案定补、落实调解责任人、公布调解主任电话号码等形式有效地推动了调解工作的开展,收到了较好效果。
三、安置帮教工作。各县区认真抓好安置帮教工作,成立了机构,落实了责任,制定了工作制度。1-9月,全市共接收刑释解教人员635人,全部进行了帮教。做到了底数清,基本情况明。通海县采取分类帮教的方式,增强了帮教工作的针对性,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四、社区矫正工作。各县区结合实际,开展了形式多样的矫正工作。建立健全组织机构网络,制定实施方案,加强协调,严格程序,规范了相关台账资料。1-9月,共接收社区服刑人员340人并全部建立了档案。新平聘请了专职矫正人员,易门建立了两个矫正对象公益劳动基地,三个县落实了矫正经费。
五、法律服务工作。全市律师、公证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围绕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积极参与处理涉法信访问题、群体性事件、法律六进等活动,拓宽了法律服务渠道,树立了法律服务队伍的良好形象。1-9月,全市23个律师事务所、10个公证处、10个法律援助中心、68个基层法律服务所共办理案件13189件,担任法律顾问690家,解答法律咨询24971人次,避免挽回经济损失8008万元。办理法律援助案件3723件,为686名残疾人、1311名老年人、611名未成年人、1156名农民工提供了法律援助。
六、司法所建设检查验收工作(另行通报)
七、存在问题。一是个别县区工作抓得不实。表现为调解数字上报不实,安置帮教软件没有安装使用,制度上墙,数字空白。二是请示汇报协调工作做得不够。表现为有的县区分管和主要领导,对司法行政工作任务、存在问题不知道,有关协调工作做得不好,导致工作被动。三是学习进取精神不够。表现为有的同志对新的工作业务不熟悉,计算机操作能力差,严重影响工作的开展。
八、今后三个月要认真抓好四项工作。一是要抓好全系统政治、业务学习,提高政治业务素质,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今年的政治业务学习考试,以考计算机操作技术为主。二是要做好自检自查工作,按照年初确定的各项工作任务和各项考核内容,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三是要加强请示汇报和协调工作,认真落实好各种保障经费、司法所建设配套经费。四是要及早抓好工作经验、工作亮点的总结推广,做好相关资料台账的收储和超前谋划明年工作的要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