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点工作通报

玉溪地税采取三项措施 确保国家税务总局部分定点联系企业税收自查各项工作圆满结束

发布时间:2009-09-25 来源:玉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玉溪地税按照总局和省局开展国家税务总局部分定点联系企业税收自查的各项工作要求,于7月1日及时召开税企座谈会,深入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玉溪市分行、中国农业银行玉溪市分行、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玉溪分公司、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云南省玉溪市中心支公司等4户大企业,采取三项措施,督导企业开展税收自查及自查复核工作。

  一是加强领导,分工明确。玉溪地税联同玉溪国税及时成立联合督导领导小组,明确分管局领导,抽调相关科室业务骨干,组成了部署统一、分工明确的督导小组。   

  二是落实任务,管理与服务并重。玉溪地税严格按照总局、省局部署的工作任务,深入基层,下户走访,听取企业自查工作情况汇报,跟踪企业自查工作计划执行情况,督促企业规范痕迹管理,及时解答企业在自查过程中遇到的问题,提升企业自查效果。同时,在管理中提高服务质量,帮助企业防范风险,控制和降低纳税成本,切实做到服务与管理并重。

  三是通力协作,自查工作成效显著。在税务机关和企业通力协作下,经过严格督导和细致自查,历时82天的自查工作圆满结束。截至9月18日,对4户企业共查补各种税款及滞纳金合计186万元,其中查补地方各税及滞纳金合计138万元, 9月22日止,所查补的地方各税及滞纳金已全部入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