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溪市2009年主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计划
发布时间:2009-07-13
来源:玉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一、安排指导思想和原则
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市委三届五次全会的总体部署和要求,紧紧抓住国家扩大内需的重大机遇,坚持争取盘活引进并举,千方百计扩大固定资产投资规模,着力提高投资质量和效益,确保经济平稳较快增长。
安排原则:优先保障扩大内需项目、市委市政府决策的重大项目和续建项目,促进新开工项目;鼓励和引导好社会投资。
二、项目投资计划安排
2009年安排主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256项,总投资745亿元,年度计划投资184亿元。其中,续建项目123项,总投资192亿元,年度投资58亿元;新建项目133项,总投资553亿元,年度投资126亿元。分行业情况是:铁路项目3项,投资7.7亿元;公路15项,投资11.5亿元;城市建设36项(包括垃圾、污水治理项目),投资13.2亿元;水利10项,投资2.8亿元;“三湖一海”治理17项,投资5.9亿元;农村基础设施建设21项,投资5.3亿元;邮电通信1项,投资4.5亿元;社会事业项目43项,投资8亿元;房地产3项,投资32亿元;卷烟配套及拓展4项,投资3.9亿元;矿冶业18项,投资16.3亿元;电力20项,投资10.4亿元;旅游文化产业2项,投资30亿元;县域特色经济49项,投资27亿元;商贸流通14项,投资5.2亿元。
三、其他
(一)本计划表所列项目,除续建项目外,新建项目和预备项目按基本建设程序上报,项目建设的规模、内容、总投资以及资金来源均以正式审批、核准或备案的文件为准。
(二)对新建项目和预备项目投资计划实行动态管理。对新开工项目,具备开工条件的,要加快开工建设;不具备开工条件的,转入预备项目。对前期工作完成、建设条件落实、具备开工条件的预备项目,可以提前转入新开工项目,加快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