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度劳动保障执法年审工作情况通报
发布时间:2009-07-09
来源:玉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8年度劳动保障执法年审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和上级主管部门的指导下,我市各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严格按照省厅关于开展2008年度劳动保障执法年审的要求,正确处理好金融危机造成的影响与严格执法工作要求的关系,紧紧围绕劳动保障中心工作,努力扩大年审覆盖面,突出年审效果,提高年审质量。经过市、县(区)劳动保障部门及全体劳动监察执法人员的共同努力, 圆满完成了2008年度劳动保障执法年审任务。通过劳动保障执法年审,进一步规范了用人单位的劳动行为,促进劳动保障制度的建立健全及各项基本劳动标准的贯彻落实,维护了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推进用人单位进一步依法经营、依法管理。现将工作情况通报如下:
一、主要工作
我市各级劳动保障部门认真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始终坚持从大局出发,把劳动保障执法年审作为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转变职能,依法监督用人单位遵守执行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一项基础性工作和推动其他各项劳动保障业务顺利开展的关键来抓。在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和关心支持下,努力争取有关部门的配合,群策群力,不畏艰辛,充分发挥乡镇劳动保障站(所长)的作用,以《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等法律法规为武器,坚持先培训后年审,采取集中审查与重点抽查相结合、资料审查与现场检查相结合的方式,突出年审对象上和内容上的重点,加大执法力度,扩大年审覆盖面,提高年审质量。截至5月31日,全市共完成各类用人单位的劳动执法年审8933户,涉及劳动者19.3万人。年审户数比2007年度增加185户,增长率2.1%。
(一)统一思想,认清重大意义。书面审查用人单位执行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情况,是劳动监察确定的一种重要的监察方式和制度,是维护广大劳动者合法利益的有效措施,是构建和谐社会、促进经济发展的基础工作。全市劳动保障执法部门工作人员切实把思想统一到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抓好2008年年审工作总体要求上来,结合我市的实际,以提高年审质量为突破口,坚持保质量重实效,全面部署2008年度劳动保障执法年审工作,切实抓好落实。
(二)充分准备,确保工作进展。一是制定针对性较强的实施办法。制定下发了《关于开展2008年度劳动保障执法年审工作的通知》,作为全市2008年度劳动保障执法年审的指导性文件,明确规定了年审对象、内容、时间安排、方法步骤等事项,重点强调了年审操作的具体要求及逾期和拒不参加劳动保障执法年审应承担的法律责任。二是发布通告,搞好宣传。通过市政府网站向全市发布了2008年度劳动保障执法年审通告,明确了年审对象、管辖、需提供的资料、时间安排和拒不参加年审单位的处理等内容,县区在所辖区域内也相应发布公告,有的还到乡(镇)、街道、办事处进行散发、张贴,将劳动保障执法年审宣传到最大范围。三是组织培训。结合劳动保障“五五”普法,紧紧抓住劳动保障普法环节,对广大用人单位的法人代表、工会主席、劳资负责人(或年审经办人)进行培训,培训内容主要是《劳动合同法》等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年审资料的填报和年审的具体操作等。通过分片、分系统、分乡镇的层层培训或以会代训,使全市用人单位受训人员达8047余人,受训人员较准确地掌握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律法规及年审的操作,顺利地进行自查自纠和有关资料表册的填报,较好地配合劳动保障部门进行年审工作。
(三)突出重点,确保扎实有效。一是突出对执法队伍的培训和指导。在人少事多,工作量大,标准较高的形势下,为确保年审工作扎实有效,突出了对执法队伍的培训和指导,在实际工作中,采取交任务、压担子的方式,加强基层乡镇劳动保障站所劳动保障执法监察队伍建设。红塔区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劳动保障所完成的年审任务数就占全区年审总户数的85%以上。二是突出协调配合分工合作。积极争取有关部门配合,充分发挥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和工商等相关部门的作用,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协调配合搞好年审。只要对年审有利的事就做,只要对年审能发挥作用的单位、部门就主动协调联系,争取得到各方支持配合,促进年审工作的开展。三是突出搞好结合,保证年审质量。抓好日常年审和逐街逐巷、逐家逐户清查相结合。用人单位在自检自查的基础上,填写好台账后,限一定期限到劳动保障部门参加年审。同时,为避免漏审,采取分小组逐街逐巷、逐家逐户的清理检查,发现未参加年审的单位,通知限期参加年审。通过这种方式,最大限度的扩大年审覆盖面。抓好集中年审与深入到用人单位现场审查相结合。对历年已参加年审且比较规范的用人单位,以审查有关资料为主,进行必要的询问和核实,手续从简。而对年审对象上的重点单位,只要有一定的经营规模和用工,则深入到单位,以听、问、查、看的方式,在听取汇报、问明情况、查阅资料、核实数据、审查规章制度的基础上,客观公正作出年审评价。采取两结合的方式,既方便用人单位,又保证工作不流于形式,同时加快了年审进度。
二、工作效果
通过以上工作,最广泛、最深入地宣传普及了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规范了用工管理行为,督促补签劳动合同7940人,清退风险抵压金120人10.4万元,审查用人单位规章制度847件,依法纠正用人单位规章173件;追发劳动者工资等待遇 395人 197.5万元;追缴社会保险费78.7万元;下达限期改正指令书50份,进行行政处罚10件,处罚金额 8.3万元。树立了劳动保障监察的权威性和依法行政的良好形象,提高了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自觉性。
三、存在问题
2008年度劳动保障执法年审虽然取得了较好成绩,但用更高的标准来衡量,还存在一定差距。一是工作人员紧缺仍是制约劳动保障执法工作的瓶颈。市局和各县(区)已成立劳动保障监察支队和劳动保障监察大队,但有的县(区)人员尚不到位,且有的监察机构未单设,而与其他职能科室合署办公,重点不突出,工作交叉,顾此失彼。二是重任务完成、轻质量效果的情况还局部存在。客观上是时间紧张,在年审工作期间,还开展了工资支付、清理整顿劳动力市场秩序等执法专项检查活动,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年审的正常进行;但主要还是有的同志主观上存在“怕”的思想,导致工作不深入、不细致。三是处罚力度不够强,致使部分个私经济能躲则躲的侥幸心理依然存在,漏审现象未从根本上杜绝。四是困难企业、濒临破产企业基本劳动标准不落实、非公经济组织未参保的情况严重存在,审查出的问题无法落实或落实不到位,使劳动执法年审通过审验与否难以把握。
玉溪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二○○九年六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