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溪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玉溪市综合消防救援队伍建设的意见
《玉溪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玉溪市
综合消防救援队伍建设的意见》政策解读
一、解读提纲
(一)背景依据
为解决当前综合救援队伍救援能力不强、建设标准不一、人员装备不足等问题,玉溪市人民政府深入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加强新形势下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22〕60号)要求,结合玉溪实际,按程序制定印发《玉溪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玉溪市综合消防救援队伍建设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不断提升玉溪市综合应急救援能力。
(二)目的意义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应急管理和防灾减灾救灾重要批示指示精神,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整合改革有关工作要求,持续优化体制,加强全市综合消防救援队伍建设,全力提升综合应急救援能力和基层治理体系、治理能力现代化,有效防范化解重特大火灾风险,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国家生态安全。
(三)重点内容
1.总体目标。着眼“全灾种、大应急”职能任务需求,将地方防灭火专业队伍纳入国家消防救援力量,全面加强全市综合消防救援队伍建设。到2024年,依托市消防救援支队组建不少于80人的市级综合消防救援队伍,全市综合消防救援队伍员额不少于1200人,各乡镇(街道)在政府专职消防队的基础上根据实际组建综合消防救援队伍。到2025年,力争达到“全国一流、全省最强”的建设目标。
2.工作职责。在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下,承担城乡火灾扑救、森林草原火灾扑救、地震救援、交通事故救援、山岳救援、水域救援、防汛抗洪、抗旱救灾等重大灾害事故和其他以抢救人员生命为主的综合救援工作;组织开展应急救援、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宣传和应急预案的演练服务工作。
3.工作措施。一是整合人员配置。统筹玉溪市应急消防救援大队、各县(市、区)、乡镇(街道)政府专职消防队人员,加强市、县、乡三级综合消防救援力量。二是优化指挥结构。依托市消防救援支队和各县(市、区)消防救援大队“119指挥中心”,分级建设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灾害救援指挥中心”。三是加强专业培训。加强救援专业化训练,建立人才目录清单,完善人才评价标准,探索建立灭火救援智库和专业救援专家咨询制度,定期对社会志愿救援力量和半专业队开展业务指导。四是加强应急准备。各级消防救援力量由市防震减灾委员会统一指挥调度,在主汛期、地震预警高风险期,科学谋划应对措施、安排力量前置备勤;市级综合消防救援队伍在满足日常执勤战备情况下,在森林防火高火险期,按照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安排,配合开展巡护森林、管理野外用火、报告处置火情等工作。五是加强工作保障。按照国土空间规划和“十四五”消防救援事业发展规划,加强消防站点、车辆装备、基础设施、经费和统筹保障,各地根据财力,逐年配齐符合当地灾情实际的消防车辆及装备,重点加强石油化工、地震地质、水域救援和林草火灾等特种车辆装备配备。
4.工作要求。加强组织领导、加强指挥调度、加强督导考评。
二、解读形式
《玉溪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玉溪市综合消防救援队伍建设的意见》主要采取文稿解读的形式进行解读。
三、解读时间
玉溪市人民政府印发后10日内。
四、解读途径
通过“玉溪市人民政府”网站发布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