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玉溪市促进内贸市场主体培育工作措施的通知
《玉溪市促进内贸市场主体培育工作措施》
问答形式政策解读
答: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落实省委、市委经济工作会议部署要求,提升消费供给,培育壮大内贸市场主体,促进玉溪市消费回升和潜力释放,稳定经济增长,玉溪市政府于今年5月,制定印发了《玉溪市促进内贸市场主体培育工作措施》,从今年开始连续3年,每年安排3000万元支持资金,对企业进行奖补。
奖补范围涵盖5个方面内容,即支持村集体经济发展、支持其它企业纳限升限、支持新增农贸企业扩大销售、支持存量农贸企业扩大销售、支持农贸电商企业扩大销售。
具体奖补金额,一是支持村办企业纳限升限。实现纳限、升限的分别给予一次性5万元、3万元奖励。二是支持其它企业纳限升限。实现纳限、升限的分别给予一次性3万元、2万元奖励。三是支持新增农贸企业扩大销售。批发业企业方面,按销售额达1亿元、5000万元的档次进行排名,对排名前5的分别给予15万元、10万元换奖励;零售业企业方面,按销售额达2000万元、1000万元的档次进行排名,对排名前5的分别给予15万元、10万元奖励。四是支持存量农贸企业扩大销售。对年度销售额增速高于全市平均的批发业企业,按销售额达1亿元、5000万元、2000万元的档次进行排名,对排名前10的企业分别给予20万元、15万元、10万元奖励;对年度销售额增速高于全市平均的零售业企业,按销售额达2000万元、1000万元、500万元的档次进行排名,对排名前3的企业分别给予20万元、15万元、10万元奖励。五是支持农贸电商企业扩大销售。对限额以上批发、零售业企业中年网络销售额超过1000万元的农贸电商企业,市级按网络销售额的0.5%对销售额排名前20的企业进行奖励,每户奖励金额不超过15万元。
企业:请问企业要怎样申请奖励资金?
答:文件中已经明确,奖励资金申报以县(市、区)为单位,由企业向县级商务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由商务、农业农村、统计等部门对企业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和额度进行初审,提出初审意见报市商务局,市商务局组织市农业农村局、市财政局、市统计局复审后进行公示。市财政局根据公示结果将资金拨付市商务局,由市商务局直接兑付企业。
企业:请问,企业同时符合几个奖励条件的,可以同时申请奖励吗?
答:可以的。根据文件中明确的,除同一企业不能重复享受本措施第一条、第二条,同一企业不重复享受本措施第三条、第四条、第五条的规定外,可以重复享受。
企业:好的,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