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警解读主要违法行为
交警解疑“史上最严交规”
新手上高速需陪驾 抢黄灯通行属违法
交警在检查涉牌涉证交通违法行为
距离2013年1月1日“史上最严交规”正式施行的日子越来越近,除之前交通违法如何处理外,驾驶员的担心也越来越多。
驾驶过程中打手机到底扣多少分?抢黄灯通行是否属于违法?老驾陪新手上高速出事故是否要承担责任?一个记分周期累计记满12分是否意味着吊销驾照?……为此,记者于日前再次来到市交警支队,就市民关心的这些问题进行采访。
超速50% 一次记12分
根据新规,道路上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故意遮挡、污损或不按照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的,将依法一次记12分。
同时,在高速公路上倒车、逆行、穿越中央分隔带掉头;营运客车在高速公路车道内停车;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校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超速20%以上,或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超速50%以上;其他机动车超速50%以上,都将依法一次记12分。但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发生故障或交通事故,导致车辆无法移动不得不停在车道内,并按要求摆放警示标志的,不属于违法停车。
客运车辆超员20%以上的一次记12分,未超20%或驾驶其他客运车辆超员20%以上的一次记6分,其他客运车辆未超20%的一次记3分。连续驾驶中型以上客货运车辆超4小时未休息或休息时间少于20分钟的一次记12分;连续驾驶其他客货运车辆超过4小时未休息或休息时间少于20分钟的一次记6分。
抢黄灯属违法
最高罚款200元记6分
根据新规,抢黄灯行为属于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可依法对驾驶人处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记6分。但机动车遇路口黄灯亮时,已经越过停止线的可继续通过,还未越过停止线的应停车等待。
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不按照规定车道通行,可处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记3分;其他道路上不按规定车道行驶,可处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不记分。
机动车行驶中遇人行横道不减速或遇行人通过人行横道不停车让行,可处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记3分。
此外,驾驶人驾驶过程中接打电话、观看电视等,可依法处以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记2分。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或城市快速路上行驶,驾驶人未按规定系安全带的一次记2分。
酒驾醉驾构成犯罪者 终身禁驾
新规还规定,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构成犯罪者,均终身禁驾。
因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依法被吊销驾驶证的,5年内不得重新申领;因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依法被吊销驾驶证的,10年内不得重新申领。
三年内有吸毒行为记录的,解除强制隔离戒毒措施不满三年的,或者长期服用依赖性精神药品成瘾尚未戒除的,均不得申请驾驶证。
新手上高速需陪驾
陪驾违法将追责
据介绍,按照新规新领驾驶证者实习期内上高速公路,必须由持相应或者更高车型驾驶证3年以上的驾驶人陪同,并在驾驶车辆后面张贴实习标志。驾驶证在实习期内有记满12分记录的,将予以注销实习车型驾驶资格。
大中型客货车驾驶人在实习期内被记6分以上但未达到12分的,实习期延长一年。延长实习期内,上高速公路仍需按规定陪驾,再次被记6分以上者将被注销实习准驾车型,一个记分周期内被记满12分将被降级,实习期结束后还应参加教育考试。降级制度实行逐级递降,最低降到C1。新规实施前,已经发生的违法记分和交通事故不作为降级依据。
对于新手是否有老驾陪同,交管部门将主要依托高速公路收费站、出入口、服务区等进行抽查,对于不符合规定但已经上路行驶的将根据新规对驾驶人处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并责令就近驶离高速公路。如有证据证明陪同驾驶人有强迫实习期驾驶人违反有关规定并造成交通事故的,陪同驾驶人应承担事故相应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对陪同人员处以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记分周期未缴罚款
记分转入下一周期
新规规定,驾驶人一次有两个以上违法行为记分的,分别计算累加分值。一个记分周期内记分未达到12分,所处罚款已经缴纳的,记分予以清除;虽未达12分但尚有罚款未缴纳的,记分转入下一记分周期。
闯两次红灯达到12分属于累计记分达到满分,交管部门将依法扣留驾驶证,但不是吊销驾驶证。驾驶人参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学习并接受考试,考试合格者记分予以消除,发还驾驶证;考试不合格,继续参加学习和考试。
60周岁以上者需每年体检一次
60周岁以上驾驶人,每年需提交一次身体条件证明。
60周岁以上者不得驾驶大中型客货车、城市公交车等,70周岁以上者只能驾驶轻便摩托车,持有禁止驾驶车型驾驶证的驾驶人应及时办理换证手续。
此外,驾驶人因身体条件发生变化,不符合原准驾车型的应在30日内申请降低或注销准驾车型驾驶证。如继续驾驶原车型的,交管部门可依法处以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并按规定降低或注销驾驶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