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解读

玉溪市草原生态保护奖补政策解析

发布时间:2011-08-05 来源:玉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假如一户人家有100亩山地,按每亩补10块钱算,一年就是1000元,群众什么都不用做,每年就有1000块钱入账。更为重要的是,这笔钱以后每年都有,而且随着政策的推进,补助的标准可能会越来越高。这是一项名副其实的民心工程,大家一定要齐心合力,把相关的政策扎扎实实地执行好。”8月1日,在全市推进草原家庭承包和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机制工作会上,李洪云副市长通过算这样一笔账,强调了建立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机制的重要意义。
    
  从2011年起,国家建立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机制。这项有史以来资金投入量最大、覆盖面最广、补贴内容最多、受益面最广的政策,旨在通过对禁牧、减牧和实施草畜平衡进行补贴,遏制草原生态整体恶化的趋势,促进草原生态修复。
    
  对我市广大山区农民来说,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的实施无疑是一件天上掉馅饼的事。尽管如此,许多人还是心存疑惑:国家何以要出台这项政策?玉溪为什么能被这项政策涵盖到?我们有草原吗?
    
  全市草原家庭承包和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机制工作推进会上,领导动员和部署,试点县经验交流,专家对实施细则的讲解,从不同的侧面对这项新政策进行了细致剖析,解开了疑惑者心中的种种疑问。
    
    政府为生态“买单”
    
  近年来,每年春季,京津、河北、山西、陕西等地总难免被沙尘天气所侵袭,漫天的尘雾遮天蔽日,其影响甚至波及中国台湾、香港以及韩国和日本等地区。而沙尘暴的发生,归根结底,在于北方草原生态的恶化。
    
  资料显示,我国60亿亩天然草原是陆地生态系统的主体,具有调节气候、涵养水源、保持水土、净化空气等多种生态功能。青藏高原生态系统是我国水资源的主要发源地和涵养区,内蒙古、新疆草原牧区是我国华北和西北的两大生态屏障。然而,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我国草原生态的保护形势越来越严峻,草原退化严重,可利用面积减少,生态功能弱化。
    
  从战略高度加以重视,切实改善草原生态环境,直接关系到牧区乃至全国的生态安全。所以,建立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机制,事关国家生态安全。
    
  这项政策的实施,还有利于统筹城乡和区域协调发展,推动落实科学发展观。我国草原牧区主要集中在西部地区,属于边远地区、落后地区和生态脆弱区,也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点地区和难点地区。与农业相比,牧业抵御风险的能力更弱;与农民相比,牧民的增收渠道更单一;与农区相比,牧区统筹城乡发展的难度更大。草原生态恶化、承载力下降,牧民增收缓慢,还将使农区和牧区经济社会发展差距进一步拉大。建立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机制,从增加牧民收入、促进牧业发展入手,可以有力增强牧区发展后劲,为推动城乡、区域协调发展作出贡献。
    
  另外,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机制的建立,有利于维护民族团结和边疆稳定,促进构建和谐社会。我国草原牧区既是少数民族分布最集中的地区,又与12个国家接壤,涵盖62%的陆地边界线,承担着守土护边的重要职责。通过采取有效措施,增加牧民收入,提高牧民物质文化生活水平,能够为维持安定和谐的社会秩序奠定坚实的基础。
    
  正是在这样的背影下,2010年10月,国务院决定,2011年中央财政安排136亿元专项资金,开始在内蒙古、新疆、西藏、青海、四川、甘肃、宁夏和云南8省区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全面建立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机制。
    
  全市千万亩草场亟待“休养”
    
  提起草原,出现在我们脑海的是蓝天白云,一望无垠的碧草,还有成群的牛羊。草原,离我们似乎很远。
    
  其实,南方群山之间并不乏草原。据市畜牧兽医局统计,我市近50万牛羊,绝大多数常年出没于林间草场。
    
  调查表明,我市林地多属林草共生,具有典型的南方草原特点,海拔较高地区草原分布广泛,是重要的生态安全屏障。据1986年全省草场资源调查,我市共有草场面积1359.33万亩,可利用草场面积1144.56万亩,占总面积的80%以上。由于草场权属不清,经营机制不活,经营责任不落实,乱垦、乱占、滥牧现象突出,导致草场退化、石漠化现象日趋严重,草场资源大量减少,草场生态环境整体呈恶化趋势,载畜能力下降,防灾抗灾能力薄弱,除红塔区和江川县外,全市其余7个县均为易灾地区。
    
  经过长期的过度放牧,我市绝大多数草场亟待“休养生息”,而建立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机制正是一个重大的机遇。
    
  实行草原家庭承包,依法赋予农牧民长期稳定的草原承包经营权,是从体制上解决加强草原保护、建设和合理利用的重大举措,有利于增强农牧民保护草原的责任意识,有利于推进以草定畜、草畜平衡、禁牧、休牧制度,有利于遏制各种破坏草原的违法行为,实现草原资源的科学利用。实行草原家庭承包也是增加农牧民收入的有效途径。
    
  同时,草原家庭承包,将人、草、畜等基本生产要素统一于家庭经营当中,有利于发挥广大农牧民的主体作用,调动农牧民保护和建设草原的积极性,促进畜牧业生产方式转变,加快草地畜牧业的发展,实现农牧民收入的长期稳定增长。做好草原家庭承包工作,对促进贫困山区扶贫开发,促进草原地区经济和社会发展,实现草原资源永续利用意义重大。
    
  草原生态保护如何“奖补”
    
  2010年底,澄江、新平两县被省农业厅列入草原家庭承包和草原生态保护奖补机制建设试点县。今年7月,省农业厅又将华宁、峨山、元江三县列入实施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的实施县。
    
  2011年,按照省农业厅安排,我市五县共实施草原家庭承包面积907.43万亩,其中禁牧草原面积117.57万亩,草畜平衡草原面积789.86万亩,实施人工草场牧草良种补贴17.05万亩。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机制将从三方面入手,建立起“产权归属清晰,经营主体到位,责权划分明确,利益保障严格,流转顺畅规范,经营服务有效”的现代草原保护和建设制度,促进草原生态保护、建设和草地畜牧业可持续发展。
    
  一是实施禁牧补助。对生存环境非常恶劣、草场严重退化、不宜放牧的草原,实行禁牧封育。以全国平均水平估算,中央财政按每亩6元给予补助。
    
  二是实施草畜平衡奖励。对禁牧区域以外的可利用草原,中央财政按每亩1.5元的标准,对未超载放牧的牧民给予奖励。
    
  三是实施牧草良种补贴,对人工草场按每亩10元的标准给予补贴。
    
  据了解,这项政策每5年为一个补助周期。全市五县每年可得到国家补贴和奖励资金2060.71万元,共涉及农户167988户。
    
  8月15日前,完成县级实施方案的审查上报。
    
  10月30日前,把补贴政策的禁牧和草畜平衡以及保护措施全面落实到草场和农户。
    
  11月30日前,完成牧户信息、草原承包、禁牧、草畜平衡草原面积等相关信息资料的录入,建立电子档案并通过录入系统上传。
    
  12月10日前,将奖补资金通过“一折通”全部兑现到农户。(本报记者邢定生 )